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排队的人 作者:约瑟芬·铁伊 内容简介 伦敦沃芬顿剧院门口大排长龙。一名排队买票观赏歌舞剧的男子,被发现死在队伍中,背上还插着一把银亮而邪恶的匕首。 奇怪的是,排在死者前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死者何时遇害,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足以辨识身份的物件。儒雅神探格兰特亲自出马侦破此案,一路势如破竹,嫌疑犯手到擒来。大功告成之际,探长的第六感却让他对案情产生了新的迷惑 1.谋杀案发 三月的某个晚上,约莫七八点的样子,整个伦敦酒吧里的人们开始纷纷涌向剧院,直奔后排与顶层座位的售票窗口。砰、砰、砰,夜晚的欢乐时光在低沉冷漠的声响中拉开序幕,不过这还是没能让四名无精打采的接待员振奋起来,他们杵在上演《泰斯庇斯与特普西克莉》的剧院门前,耐着性子守在工作岗位上。观众零零散散,用不着排队进场。而在欧文剧院门口,在两级台阶上站着的五个人,簇拥到一块儿相互取暖,看来希腊悲剧也是乏人问津。至于戏棚子剧院,连半个人影都没有,它的高昂票价原本就使得顾客比较单一,向来不把只买得起后排座位的观众放在眼里。再看阿里纳剧院,芭蕾伊舞剧的排期一连三周,倒还是有十个人正等着购买顶层座位票,正厅后座的售票口前更是站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可此时的沃芬顿剧院,两个窗口前都早已排成看不见尽头的长龙,人流仍在源源不断地涌过来。早前,一个趾高气扬的工作人员走到底层后座的购票大军里,手臂一伸,把队伍截成两半,像断头台般砍断了人们的希望,说:“从这里开始往后的,就只有站位啦!”话音刚落,胳膊便用力拨开人群,把有座位的分一边,没座位的分一边。然后径自阔步回到剧院前的玻璃门后,往有遮挡的地方暖暖身子。然而没有一个人有离开队伍的打算,有的明明已经在冷冽的寒风中站了三四个小时,却好像满不在乎。他们有说有笑,互相传递着一小块用皱皱的银色锡纸裹着的巧克力,吃完便继续等下去。仅剩站位又如何?要知道,这可是《难道你不知道?》上演的最后一个星期,换作谁都愿意等候观看,即便站着也无妨。这部伦敦自制的音乐喜剧,演了快接近两年,今天这场将是它的告别演出。正厅前排和包厢的座位几个星期之前就订光了,不过有很多才第一次来看的傻帽儿,他们不习惯排队,挤在围栏门口前你推我搡,显然贿赂和收买的小伎俩在售票窗是用不上了。似乎只要身在伦敦,都会设法涌到沃芬顿里面去,再大饱眼福,去看看戈利·高兰还能对他误打误撞的成功抖出些什么笑料。高兰曾被一位急公好义的经纪人从马路上救回一命,还给了他登台的机会,从此让他声名大噪。还要再次去感受蕾伊·马克白无法阻挡的魅力与风采,两年前她犹如一颗默默无闻的彗星般,横空爆发,光芒四溢,其他闪亮的恒星一时间全都黯然失色。蕾伊曼妙的舞姿像翩然起舞的叶子,脸上一抹淡漠的标志性微笑曾经为她带来六个月的洁牙产品广告,并大受欢迎。社评说“她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吸引力”,但她的追随者把她夸得天花乱坠,若是华丽的辞藻也不足以传达她身上超然非凡的气质,便动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加以描绘。然而,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将流逝,现在,她准备启程前往美国了。经过这两年,无法想象没有了蕾伊·马克白的伦敦会变成怎样的一片荒凉之地。只要能够一睹芳容,谁不愿意这么站着等下去? 从五点开始,天空就飘着毛毛细雨,偶尔一阵微冷的寒风沾着雨丝顽皮地划过队伍,把人群从头到尾扫了个遍。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大家的情绪,今晚就连天气也严酷不起来,对等候的人来说,不过就是盛宴之前来得正是时候的烈性小酒。队尾歪歪扭扭地不断延伸,从远处看,队伍的间隙就像嵌在黑暗的峡谷里的航道,机智的伦敦人趁机在街头拉活卖艺。先是来了几个卖报纸的小鬼,瘦巴巴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目光一律地小心翼翼。他们如鬼火般出现在队伍里,转眼又消失不见,身后留下人们喋喋不休地闲话和翻动飞舞的报纸。跟着一个腿比身体还短的男人直接往湿漉漉的马路上铺了一条破烂的毯子,立马就表演起来,把自己整个人折成一团,活像只蜷缩着的蜘蛛。他哀戚的蟾蜍眼闪过一道微光,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就已经从完全意想不到的部位开始,变态地扭动,这时连原先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也开始注意到他的脊椎正缓缓地弯曲。跟着来了一位男子,用小提琴演奏起流行乐曲,拉得忘情了,E和弦低了半个音也不知道。也就在同一时候,有个煽情的民谣歌手和一个节奏明快的三人管弦乐团加入进来。他们互相皱着眉头,摆出不悦的脸色,过了好一会儿,民谣独唱者企图高唱一曲感人肺腑的《因为你来到我身旁》,以尽快地收拾一下场面。管弦乐团的团长急忙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副手,胳膊肘一弯,双手一抬,站在这男高音跟前,对他进行采访。男高音想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不去搭理他,可惜很困难,那人比自己高出半个头,没办法无视他的存在。歌手硬是坚持又唱了两句,越来越含糊的声调唱着唱着变成了怨愤的咕哝。两分钟后,他满腹牢骚,骂骂咧咧地隐没于暗巷之中。乐队即刻奏上一支时下最新的舞曲,和刚才那过时又感伤的调调相比,这现代的曲子可有品位多了。人们一下就把那位被排挤掉的倒霉歌手给忘了,和着欢乐节奏用脚打着拍子。在管弦乐队后面,陆续又来了一个魔术师,一个福音传道者,还有一个街头艺人,要求观众用绳子把自己缠得紧紧的,而他自个儿轻易地就松绑了。 这些人使出浑身解数也赚取不了多少小钱,继而转战到别处表演。临走前每个人都会循着队列走一遍,使劲把松沓却不轻易挪开的帽子塞进队伍的缝隙里,不断地重复:“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好鼓动观众慷慨解囊。节目表演的空暇,小商贩们便围上来,兜售各式各样的糖果、火柴、小玩意儿,甚至明信片。人们爽快地掏出几个便士,这样的消遣足以好好消磨时间了。 此时,人群中掀起一阵躁动,剧院的常客知道,就只能是一种情况。板凳被扔到一边,或折起放进提包里,吃的都先收好,取出钱包准备掏钱。剧院的大门打开了!一场多么让人激动的赌博就要开局,站到售票窗前的那一刻,是赢得如愿以偿,还是输个空手而归?队伍的前面并不像后面那样整整齐齐地排成两列,大门敞开带来的兴奋感一时掩过了英国人向来懒得角逐先后的天性。有人轻轻地往前推,又稍稍靠前一点,我指的是英国人,苏格兰人可不会这样,队伍前挤了一堆人,动不了,把设在剧院正厅后排门后的售票窗堵个水泄不通。硬币放下时叮叮当当的声响说明出票口还在不停地运作,拿到票的幸运儿恍如得到解脱进入了天堂。可听见这声音,排在队伍后面的人不自觉地往前挪,弄得前面的人发出声嘶力竭的抗议。警卫下到队伍中去维持秩序:“行了,行了,往后站一点,时间还早,你推也没用,别急别急。”时不时,排头三三两两的几个买完后从人群中解放出来,像是断了的珠串滚出几颗散落的珠子,整条队伍才得以移动一小步。眼下,一个肥胖的女士笨手笨脚地翻找她的钱包,显然,她早该按照票价把钱给准备好,省得现在挡在一大堆人的前面。她似乎察觉到大家的不满,于是转过头冲身后的男士生气地说道: “哎,你要是能不推我的话,我会很感激的。就不能好好地让一位女士把她的钱从包里掏出来吗?” 男子不以为意,把头埋在胸前,只用呢帽对视她灼热的目光。女士闷哼了一声,回过头去把刚才翻了半天的钱直接往售票口那儿放。结果那位男子缓缓地跪倒在地上,挨后面的人差点就绊倒在他身上,男子跪着不起,然后脸一点儿一点儿地沉到地面。 “这小子晕过去了。”有人说道。一时半会儿没有人动,像在今天这样的混杂人群里,少管闲事,化身为一只变色龙,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说不定会有人认出他来,但没有;最后是一个不知本性就更为友善,还是更爱自以为是的男人前去帮忙。当他正打算把瘫倒在地上的小伙翻过身来,整个人突然僵住了,像被刺痛了似的,慌忙地往后退。有个女人见状接连冒出三声尖叫,惊恐万分。原本推挤拉扯、拥挤不堪的队伍顿时一动不动。 人们自然地往后退去,留男子一个人躺着,顶上的灯泡散发着明亮的白光,整个身躯暴露无遗。阴冷的光线下,一个小东西斜插在他的灰色花呢大衣上,邪恶地闪着银光。 是一把匕首。 就在人们要呼喊“警察”之际,正在维持队尾秩序的治安官,听到女人喊出的第一声尖叫后,立马转身赶过来。只有面临突如其来的死亡,才会发出这般尖叫。此时,他站在案发现场观察了片刻,上前把男子的身体翻过来,小心地把头摆向灯光下,然后松手,对售票窗里的人说: “叫救护车,马上报警。” 接着,他惊愕不已地看着排队的人。 “有没有人认识这位先生?”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应。倒下的人已然静止不动。 原本排在男子后面的是一对有钱的乡下夫妇,事发后,妻子一直面无表情,低声呻吟不止:“天啊,我们回家吧,吉米!天啊,我们回家吧!”站在售票窗前的是那位肥胖的妇人,对着始料未及的一幕吓得不能自已,戏票还紧紧地揣在黑色的棉手套里。不过恐怕这买到的座位是白费了,戏也看不成了。不幸的消息就像麦茬上燃起的火苗,瞬间传到了队尾——有个男人被谋杀了!门廊斜坡上的人群瞬间乱作一团,忽然地上就横着个不动的男人,大家的兴致都遭破坏了,有人忌讳,唯恐避之不及,有人好奇,想探前去看个究竟,也有已经排队等候了好几个小时的人,气愤地力争守住自己的位置。 “天啊,我们回家吧,吉米!天啊,我们回家吧!” 吉米第一次开口回答她:“我想我们暂时走不了,得让警察决定我们是否可以离开,亲爱的。” 治安官听见了吉米的话,说:“说得很对,你们现在还不能离开,排在前面的六个人都要留下,包括你,太太,”他转向那位肥胖的女士,“其他的人继续吧。”他招手示意后面的人向前,就像在指挥车辆绕开一台出了故障的汽车似的。 吉米的妻子突然失控地啜泣,而胖妇人则为自己争辩,说她只是来看演出的,对那个男人根本一无所知。排在那对土气的夫妇后面的四个人,同样不想掺和到跟自己毫不相关的麻烦里,况且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他们都在为自己的无辜极力地抗议。 “或许吧,”警察说,“可你们依然需要把当时整个情况解释清楚。没什么好怕的。”他补充道。不过,在这种境况下,他安慰的话显然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队伍接着不断前进。剧院的门卫从某处找来一块绿色的窗帘,覆盖在尸体上。售票口重新响起硬币落下叮叮当当的声音,仿佛空中无情飘落的雨滴。门卫也放下他平日威风凛凛的架子,主动替那七个被扣起的人留出空位,不知是出于对他们处境的同情,还是想从中捞点好处。很快救护车和高尔布里治警局的警官都到场了,探长对七位扣留下来的证人一一进行了简单的问话,记下名字和地址,并告诫他们,如果警方有需要,大家要随时配合,随后就放人了。吉米带着他啜泣不已的妻子,坐上出租车离开,其余五个人镇定自若地回到门卫特意给他们留下的座位上。此时,《难道你不知道?》的晚场演出正拉开大幕。 2.格兰特探长 巴克警长伸出他仔细修剪过的手指,按响桌子底下白色的呼叫电铃,一直按到手下出现在面前。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巴克警长吩咐道。这位手下本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毕恭毕敬的一面,无奈最近身形过于肥胖,为了保持平衡,身子不得不微微往后仰,于是鼻孔朝天,完全就是一副傲慢无礼的模样。自知事与愿违,手下悻悻退出去传达消息,把心中的难堪埋藏到绝情的文件堆里。不一会儿,格兰特探长来到警长的办公室,两人愉快地互相问候。看到格兰特,警长脸上的阴霾不觉地消散了。 先不说格兰特素来恪尽职守,睿智果敢,要再举一个优点,那就是看不出来他是个当警察的。中等身高,体格偏瘦,而且他还——这么讲,如果我说衣冠楚楚,你肯定立马联想到服装店橱窗里的陈列人体模型,想着他在人群中格外显眼,那不是格兰特;但如果你能想象一个人穿戴讲究,而又有不同于服饰模型的那种,那便是格兰特了。这么多年来,巴克一直在努力模仿他下属的衣着品位,却差强人意,顶多算是打扮得过于用心了。他在衣着上,就像在很多其他事情上一样,也是实在缺乏天赋。他是个刻苦耐劳的人,但这是对他最糟糕的评价。一旦投入工作中,共事的人都得跟他一起卖命,最后大家都情愿这个人不要来到这世上。 他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格兰特,不带一点嫉恨,看着自己的下属一大早神清气爽的样子——昨晚他被坐骨神经痛折腾得几乎一夜没睡,然后就来干活了。 “高尔布里治警局麻烦大了,”他说,“事实上,整条高尔街暗地里都认为背后有一帮人在搞鬼。” “是吗?有人被耍了?” “倒是没有,不过昨天晚上那起案子已是近三天来他们那一片的第五桩命案了,警局上下都受够了。他们希望我们能接手昨天的案子。” “什么案子?剧院排队那起吗?” “没错,就由你来负责调查。开始忙吧,你可以叫威廉姆斯帮忙,我想让巴伯去一趟伯克郡跟进纽伯里的盗窃案,那边要请人家帮我们的忙,少不了多恭维几句,我觉得巴伯要比威廉姆斯更会说。就这样,现在立马出发去高尔街吧,祝你好运。” 半小时之后,格兰特询问过高尔布里治的法医。是的,那名男子在送到医院之前就已经身亡,法医说。凶器是一把短小,但极其锋利的匕首,从男子背脊的左侧插入,下手迅猛凶狠,以致刀柄紧紧地压着衣服,所以血液才没有淌出来,只能在伤口周围慢慢渗出。在他看来,从男子遇害到被发现之间,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可能十分钟甚至更久,一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移动,他才失去支撑,倒在地上。在那样水泄不通的地方,即便他不动也会随人流被推着向前走。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本来就想挤进混乱的人堆里面,压根就不可能倒下。他觉得很有可能男子也没有意识到自己遇到刺杀。在那样的场合下,难免会推推挤挤,多少会造成意外的伤害,突然的一下痛感又不是很强烈的碰撞自然也就置之不理。 “那刺杀他的凶手呢?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没有,只知道这家伙应该很强壮,而且是个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应该不是,凭一个女人的力量,不足以把刀使成这样子。你想想看,当时连摆动后臂的空间都没有,凶徒只能直接出手。因此,绝对是男人所为,而且手法干净利落。” “死者本人的情况如何?”格兰特问道,他想听听科学人士对于案件不管哪一方面的看法。 “了解得不多。面色圆润——大概生活颇是滋润,可以这么说。” “醒目机灵吗?” “是的,像个聪明人,我认为。”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么工作?” “不,这我可以自己查出来。我想你会称为,什么样的——性格?” “噢,性格方面。”法医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发问的格兰特,“这,谁也说不准——你懂我的意思吗?”格兰特表示认同他的说法,随即法医又说:“但我应该会把他归为‘注定一事无成’的那一类吧。”他挑着眉毛试探对方的反应,确认没有问题之后补充道:“光从相貌上看,感觉历经磨炼,但看他的手,又觉得没干过多少正事。你自己等会看看就明白了。” 他们一同来到尸体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金发褐眼,体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双手,和法医所描述的一样,五指修长,没有操劳的痕迹。“估计是经常站着,”法医瞥了男子的脚一眼,“而且走路时左脚脚趾向内弯曲。” “你认为袭击者对人体解剖有没有了解?”格兰特问。难以相信一个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让男子丧命。 “刀法还不到一个外科医生那么精准,如果你是这个意思。至于解剖学,基本上在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都多少知道一点。可能是侥幸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谢过法医之后,便和高尔街的警察进行交接工作。桌上放着仅有的几件遗物,是从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兰特看到不由得一阵沮丧。一条白色棉质手帕,一小堆零钱(半克朗硬币两枚,六便士硬币两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发的左轮手枪。手帕已经发黄了,但上面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和商标字母。手枪是满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兰特仔细地检查留下来的证物。“衣服上有洗衣标签吗?”他问。 没有,什么标记都没有。 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连过问的人也没有? 除了那个疯了的老妇人,但警察发现,每次有受害者她都会来认领。此外,一个也没有。 好吧,他得亲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彻彻底底地检查过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经很旧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衬里,但穿得太久,已经磨掉了。帽子当初购自一个在全伦敦和全国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虽然旧,但都一点没破。蓝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颇为时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质量上等但不太昂贵的亚麻布料,衬衫更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这身穿着打扮,实际上,像属于一个要么对服饰潮流感兴趣,要么混在时尚圈子里的男子。也有可能是个男装店的销售员。和高尔布里治的警员说的一样,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这意味着,一种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种可能是他习惯在家里清洗衣物。由于看不出来有把标签抹掉的痕迹,后者成为更合理的解释。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标名称却被刻意地剪掉了。这一点加上死者少得可怜的遗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试图掩饰自己的身份。 最后——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细长,阴险邪恶。银制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长,刻着几个蓄有胡子,身穿长袍的圣徒人像,涂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国家中那些装饰精美的神像。总之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南岸类似这样的玩意儿随处可见。格兰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这东西有多少人碰过?”他问。 男子送到医院,一取出来,警方就带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再碰过。但得知指纹检测结果显示一片空白的时候,格兰特脸上满意的表情立马暗了下来,光亮的圣像表面上竟然没有半点手印。 “就这样吧,”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再继续看看。”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受害者的指纹,还有把手枪拿去检验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手枪,这年头,对英国人来说,接连不断的战争就跟落地大摆钟一样随处可见。可就像前面所说,格兰特喜欢听取权威的意见。他自己一个人坐上出租车离开,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探访案发现场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证人。 出租车四处穿行,他放任思绪游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丝希望,这几个人能够给他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最开始他们个个异口同声地表示对男子一无所知。想必现在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过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觉有任何不对劲,他们肯定想都不想就会说出来了。凭格兰特的经验,这样的情况下,有九十九个人说的都是无关紧要的话,剩下的一个,无话可说,沉默不语。还有,法医说了,男子被发现之前就已经遇害有一段时间了,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选择留下来虚张声势混淆视线,以他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也很容易让身边有警觉的人起疑——一心要保护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机敏。不对,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离了队伍。他必须把当天曾经注意过死者,并且记得死者生前跟什么人有过交集的目击者找出来。当然了,有可能最后发现两人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凶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后排队,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如果是这样,找一个看到有人中途离开队伍的人,应该不会太困难。可以找媒体帮忙解决。 路上的余暇,他在想凶手会是什么模样。英国人绝对不会使用这样的凶器。如果一定要用铁器,他会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习惯,应该会用棍子,没有棍子的话,直接开枪。这起谋杀策划精密,下手狡黠,有别于英国人一般的思维方式。整个作案过程笼罩着一股地中海东部黎凡特地区的阴柔气息,或至少凶手带有很多那里的生活习惯。或许是名船员。一个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国船员可能会这么做。然而,作为一名船员,可能在排队的人群里作出如此周密的部署吗?他更像会等待夜深时分,在一条深巷中下手。格兰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国人直截了当,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殴打事件通常不会太棘手。 这不由得促使格兰特思考凶手的杀人动机,最常见的几个:偷窃,报复,嫉妒,恐惧。首先排除第一个,当时人群密集,行窃老手犯不着动用暴力,轻而易举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个十遍八遍。报复或嫉妒?可能性最大——众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较脆弱,你冒犯他们一次,他们就会记恨一辈子,你朝他们爱人不经意地微笑,他们就会发狂。男子那双褐色的眼睛——无可置疑,惹人心动,难道是插足于一个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间吗? 不知怎的,格兰特否定了这一想法。他不是丝毫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只是,觉得与此无关。剩下还有恐惧。那把装满子弹的手枪是否为偷偷在背后刺杀他的凶手而准备?死者是否原本打算当场射杀那个黎凡特人?凶手是否早已预感不妙,因恐惧而先下毒手?还是反过来?死者想把无补于事的手枪带在身上以防不测?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隐藏自己的身份,这么看,口袋中满膛的手枪预示着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杀,为什么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后?还有什么原因会诱使一个男子掩饰身份?被警察给盯上了——通缉犯?想枪杀他人又担心来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隐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兰特暂且假设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两人间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产生摩擦,起码这样的猜想合情合理。格兰特心中已经勾勒出凶手的形象,所以对地下团伙一说保留意见。根据他过往的经验,抢劫、勒索、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来牟取利益而一无所得才是地下团伙的风格。加之,目前伦敦的地下团伙还不至于这般嚣张放肆,他希望以后也不会。他早就厌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较而言,一场头脑与情感的较量来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无名死者一样。不管怎么说,他得先查出那个身份不详的男子到底是什么人——以此往下追踪凶手。尸体为何无人来认领?当然,现在为时尚早。随时都可能有人过来认领。毕竟,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不过就只“失踪”了一个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归宿都还没找回来,哪里会那么多人第一时间赶过来跟一个被杀的男子相认。 格兰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顺利地探访了那七位证人,他对他们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时也保持着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们身上获得什么信息,但想跟他们面对面地交谈,好总结出大家所说的话。他发现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发之后她精神受到惊吓,卧倒在床,有位医生陪护在身旁。她的妹妹——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头发呈蜂蜜色——接待了格兰特。她走进客厅,就目前的状况,无论是哪个上门来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悦。不过,警察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她还是一脸惊讶,不觉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证件。格兰特表面微微一笑,心里觉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说道——并不全是客套的语气——“但我希望你能让我和你的姐姐谈一谈,就两分钟。你可以站在门外计时。或者一起进来也没问题,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的对话不涉及任何的机密。只是我负责调查这起案件,我有职责跟当天晚上离死者最近的七位证人见面了解情况。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们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调查新的线索,这将非常难得,不知你意下如何?虽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过会对我有莫大的帮助。” 如他所愿,这番说辞取得了成效。女孩儿稍微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我进去试试看能不能说服她。”她肯定替格兰特说了不少好话,因为出乎他的预料,女孩儿很快就回来了,把他带到她姐姐的房间里。格兰特向她了解情况时,她泪眼婆娑地坚称男子倒地之前,自己压根儿就没注意过有这么一个人,蒙眬的双眼不停好奇地打量着格兰特。她用手绢紧捂着嘴,格兰特希望她可以拿下来一会儿。嘴巴比眼睛会流露得更多,他深信不疑,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时你站在他的身后,是吗?” “是的。” “他旁边站着什么人?” 她记不起来了。所有人都一门心思挤进剧院,谁也没在意别的事情。何况平常在街上,她也很少注意别人。 “抱歉,”格兰特临走前她颤抖着说,“我也希望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那把刀一直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愿意尽我所能协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格兰特告辞出门后,就把她暂搁一边。 下一个目标是她的丈夫,格兰特要专程到城里去找他——本来可以把他们七个一起召集到警察局,但他想看看案发后的第一天他们都在忙些什么,这会更有帮助。当时排队的人都乱成一团,他说,大门打开了,彼此对周围的人变得跟原来不一样。他记得,站在死者旁边也就是他前面的男人,是四个人一块来的,也一起离开。他,跟他的妻子一样,在男子倒下之前也是什么都不知道。 和其余的五个人都见过面后,格兰特认为,他们同样地无辜,也同样地对案件没什么用处。没有一个人注意过死者。这倒让格兰特多少有点意外。怎么会没有一个人对他有印象?他应该一直都站在那儿的。若要有人插到队伍的前头,肯定引来众人的唾骂。再来,即使是最没有观察力的人,对身边的事物再无心装载,至少也能回想起一二。格兰特回到警局仍百思不得其解。 格兰特向媒体发出了一则消息:如果有人案发当晚曾看到一名离队的陌生男子,请速与苏格兰警局联系。还把死者详细的外貌描述登了上去,向公众尽可能详尽地交代了目前调查的进展情况。接着传唤威廉姆斯,了解他那边的情况。威廉姆斯汇报说,已经根据指示拿到了死者的指纹并送去鉴定,但警方没有这个人的记录,作案档案里找不到匹配的指纹。枪械专家在死者口袋里的左轮手枪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可能是把二手枪,有明显的多次使用痕迹,无疑是把杀伤力强大的武器。 “哼!”格兰特嗤之以鼻。“专家啊专家!”威廉姆斯笑笑。 “他确实是说没什么特殊之处。”他回忆说。 然后他说,在给专家分析之前他已经拿手枪去做过指纹检测,大部分都已经拍过照取证了,现在就等结果出来。 “好小子,”格兰特称赞道,手上拿起死者的指纹样本,走进警长的办公室。他把一整天下来的情况报告给了巴克,他提到这一次不像是典型的英国犯案,但还是保留了觉得凶手很有可能是外国人的猜测。 “我们手头上仅有的几条毫无头绪的线索,”巴克说,“除了那把匕首,和实实在在的犯罪相比,目前倒更像小说里的情节。” “我也有一样的感觉,”格兰特回应,他随口说道:“我很好奇今天晚上还会有多少人到沃芬顿剧院排队。” 巴克思考着这个饶有趣味的问题,此时威廉进门,答案也就无从知晓。 “长官,这是手枪的指纹。”他简洁地说道,把文件放在桌上。不怀多大希望的格兰特拿起来,和刚才顺手携带进来的死者指纹样本进行比照。可很快,一条意想不到的线索忽然冒了出来,让他为之一振。手枪上有五个指纹清晰可辨,不完整的还有很多,但无论完整与否,都没有一个是属于死者的。文件中附了一份指纹鉴定科的报告,所有的指纹都查不到有任何的记录。 格兰特返回自己的办公室,坐了下来陷入沉思。这意味着什么,这个结果对案件又有什么帮助?难道手枪不是死者的?或许,是借来的?可即便是借的,毕竟在死者身上发现的,肯定也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或是说手枪根本不是死者的?有人偷偷摸摸地把它放到死者的口袋里?但一支这么沉重这么起眼的满膛手枪,要毫不被人察觉地放进去,基本做不到。不对,人活着的时候做不到,但是——被刺杀之后再放进去就没问题了。只不过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任由思绪蔓延,仍然无法捕捉到答案。他解开包裹着的匕首,放置在显微镜下观察,却依旧无法看到一线突破的希望。已经束手无策,他打算出去走走散散步。才刚过五点钟,去一趟沃芬顿剧院,找昨晚剧场后排的门卫聊聊。 傍晚晴朗的天空抹上了一片淡黄,夜色渐渐降临,伦敦城拉起了浅紫色的天幕。格兰特深深地呼吸着空气。春天来了。一旦把那个黎凡特凶手缉拿归案,他要设法离开一阵子,实在不行,就请个病假,然后去钓钓鱼。去哪里好呢?钓鱼的话,苏格兰高地会是最佳选择,只是钓鱼以外,附近真的无聊透顶。他会去特斯特吧,或许,就位于斯多可布里治。钓鲑鱼是没什么好玩的,但那有一家温暖闲适的小酒吧,是个消遣胜地。还可以骑骑马,在草坪上策马驰骋。春色宜人的汉普郡——美不胜收! 他沉溺于幻想中,步伐轻快地沿着河堤散步,暂时忘掉所有的烦恼。这是格兰特的行事方式。而巴克奉行的格言则是:“三思三思再三思!日思夜想,最后定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对巴克来说管用,但放到格兰特身上就行不通。他曾反驳说,一味地思考最终导致他无法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下巴疼痛,并非是开玩笑的。遇到难题的时候,他发现,若是一头扎进去,反而会陷入困局,停滞不前。所以每当走不下去,他放任自己进入一种自称“闭目养神”的状态,缓冲之后,重新“打开”思路,通常都能产生新的不同见解,看到不曾发掘的角度,让原本的问题有了新的方向。 那天下午沃芬顿剧院有场音乐会,但他去到现场时,前场空无一人,后场人迹寥寥。门卫的人在剧院里,但具体哪能找到他,谁也说不清。傍晚之前他貌似在忙各种繁杂的活儿。几个送信者气喘吁吁地在剧院里来来回回都报告说:“警官,抱歉,没看到他。”格兰特自己也加入搜寻的行列中,最后在舞台后面阴暗的走廊上发现了他。格兰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说明了来意,因自觉能够助警方一臂之力,门卫显得扬扬得意。他平常对那些舞台上的贵族人士都只能远远地表达敬意,但却不是每一天都有机会碰到大人物,而且今天还是对他和善有加的刑事调查部的探长。他笑容满面,不停地转动帽檐儿,拨弄胸前的绶带,往裤管上擦干濡湿的手心,只要能取悦探长,他估计会说出当晚看到队伍里有只猴子在排队那样的话来。格兰特心底暗暗哼了一声,但他已经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形于色,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待一切,煞有介事地欣赏起这老头儿的戏码。本着作为一个专职警探的第二本能,他预料到又是一次无果的谈话,当他正准备礼貌地向门卫告别,传来一个引人注意的声音,“是格兰特探长,你怎么来了!”循声望去,只见蕾伊·马克白穿着演出服,看来是正要去往更衣室。 “在找工作吗?恐怕在这个点上连个跑龙套的角色都捞不到啦。”她浅笑着揶揄格兰特,迷蒙的眼睑下她灰色的瞳孔友好地看着他。上一次碰面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时有个阔绰的爱慕者送了她一个价值不菲的梳妆盒,结果被盗了,虽然自此之后未曾谋面,但显然蕾伊依然还记得格兰特。尽管他觉得没什么,还是拿出他素来冷静的一面,笑着回应她。格兰特解释说为公事而来,蕾伊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 “啊,那可怜的家伙!”蕾伊说,“说起来,”她把手搭在格兰特的胳膊上,立马补充道:“你是不是整个下午都在问话调查啊?那肯定口渴了,上我那儿喝杯茶吧。我的用人在,她会给我们泡点茶的。你看,我们正在打包呢。没想到我们这么久没见了。” 她把格兰特带到更衣室,里头有一半装上了镜子,还有一半摆满了衣柜。看上去更像一家花店,倒是不像设计来给人居住的房间。她拿起一束花轻轻地摆动。 “我家的公寓已经放不下了,这些只能先放在这。物管挺友善的,但他们通知我,他们确确实实已经收不下了。我总不能像办丧礼似的说,‘不要再送花了’,那太让观众伤心了。” “而且大多数人也只能够这样来表达自己的心意。”格兰特说。 “是啊,我明白,”她说道,“我不是说不感激他们,只是多少有点承受不起了。” 茶送过来了,蕾伊起身给格兰特倒茶,女佣从铁皮罐头里取出酥饼,为他俩准备点心。格兰特缓缓地搅拌着茶杯,蕾伊给自己也倒了杯茶,格兰特突然怔了怔,像个被吓了一跳的骑马新手一脚踢到了马嘴上。她竟是个左撇子! “我的天啊!”他心中喃喃咒骂,“你不是应该休息,而确实是需要休息一下了。你究竟想说什么啊?全伦敦得有多少个左撇子,你这就莫名地紧张了?” “原来你是左撇子啊!”他只好说点什么来打破沉默,脑子的第一反应让他脱口而出。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又理所当然地问起案子调查的情况。格兰特把次日将刊登在媒体上的内容一一地告诉了她,作为案件中最让人觉得离奇的部分,他特别提到了那把匕首。 “刀柄上画着一个小小的圣徒人像,涂了红蓝相间的瓷釉。” 蕾伊·马克白平静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 “什么?”她不由自主地问道。 他几乎脱口而出:“你见过类似的玩意儿?”又硬是把话咽了下去。他知道她肯定不会承认,而且这样不就泄露了自己目前还没掌握任何有力的线索。于是他又重新对匕首描绘了一遍,她说道: “圣徒人像!怪有趣的!和凶手的形象多不相符啊!可是,摊上了像谋杀这样的大事,我想也需要有人为你好好地祈祷祈祷。” 她冷静而优雅地伸出左手,为他添茶,格兰特注视着她有力的手腕和不动声色的举止,琢磨着自己的想法是否太过不切实际了。 “绝不是,”另一个自己的声音响起,“可能在这种古怪的地方你的鉴别力下降了,但还不至于到胡思乱想的地步。” 他们开始讨论美国,是为格兰特所熟悉的国家,也是蕾伊出行的第一站。他动身离开的时候,真诚地感谢了她的招待。其实他心思完全不在茶点上,也不在意是否过了晚饭时间。他出来之后向门卫借火点了一根烟,门卫又开始滔滔不绝,而他从中得知,当晚马克白小姐从六点钟就待在更衣室里,直到第一场演出就绪,叫场的跟班才把她请出来。门卫夸张地挑了挑眉,告诉格兰特说,莱辛先生也在那儿。 格兰特笑着点了点头,离开了。可在返回警局的路上,他脸上的笑容退去了。在蕾伊·马克白眼中闪过的到底是什么?不是恐惧。莫非她认出了什么?是的,一定是认出来了。 3.丹尼·米勒 格兰特睁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卧室的天花板。在过去的几分钟,他表面上是醒来了,但蒙眬的睡意和早晨袭来的冷意冻结了他的思考。可即便理性的思维还未清醒,他也越来越觉得头脑不适。还有一堆烦人的事情在等待着他,极其烦人的事情。这种感觉愈加强烈,睡意一扫而光,他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照射进来的晨光和斑驳的树影,心神不宁。今天是展开调查的第三个早上了,审讯之日到来,他却没有什么可向验尸官报告的,也没有可以追查的线索。 回想起昨天,截至上午,仍然没有人前来认尸,他已经把受害男子的领带交给了威廉姆斯,这是目前死者身上最新以及最私人的遗物,让他进行全程搜索。那条领带,和男子身上的其他衣物一样,都是从综合经营的商家的分店里买来。他只是抱着一丝希望,看看有没有售货员记得把这一款领带卖给了哪一位顾客。可就算记得,也不能保证他就是警方想找的人。“费斯兄弟”公司光是在伦敦,就卖出了几十条这种款式的领带。机会虽然渺茫,但也是最后的一点希望。格兰特看到过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查案手法,有时确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威廉姆斯刚离开办公室,他突然蹦出一个念头,他怎么就没想到死者有可能就是某家服饰公司的售货员,或许他根本没必要到店里购买。他自己本身可能是“费斯兄弟”的雇员。“去查清楚,”他对威廉姆斯说,“看看最近有没有哪一家分店聘请过跟死者类似的员工,要是你看到或打听到任何有利的消息——不管你认为重要与否——跟我报备一声。” 威廉走后,他独自一人翻开《晨报》,关于案件的各种报道他都置之不管,不过其余的新闻他都有意细读过了,从个人专栏开始看起。一切正常,然而,有种声音在他脑海里回响。报纸上刊登了他的一张照片,附有简介,“格兰特探长,剧院排队凶杀案主要负责人。”这让他眉头紧蹙。“笨蛋!”他大声吼道。随后他开始收集和整理英国所有警察局发过来的失踪人员名单。五个失踪的年轻男士分别来自五个不同的地方,其中有一个,是在达勒姆镇上不见的,与死者的情况较为吻合。几经周折,格兰特终于联系上了达勒姆警局,却得知那个失踪的男子原来是个矿工,达勒姆警局的探长认为,大概还是个恶棍。无论是“矿工”还是“恶棍”跟死者都沾不上关系。 上午剩下的时间格兰特得处理各种日常事务——为审讯做准备工作和办理必要的手续。接近午餐时间,威廉姆斯从设在斯特兰德的“费斯兄弟”公司最大的分店,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他忙活了一整个早上,但一无所获。既没有人记得卖给过这么一个顾客,也没有人记得卖过这一款领带。最近的库存里已经没有这一款式。这让他更有欲望了解这条领带的来龙去脉,所以他跑到总部去会见了经理,向他解释情况。经理建议他,倘若探长愿意把领带交给他们,他们可以送回诺斯伍德那边的厂商,如果是一年之内的款式,可以在那查到所有的分销点。威廉姆斯打回来征求他的意见,看是否要把领带交给经理。 格兰特同意了,默默赞许威廉姆斯的处事能力——接到同样的命令,大多数警员只会在伦敦城里漫无目的地寻找,因为这是他们职责所在——整片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土地上遍布上百家“费斯兄弟”的分店,几乎是大海捞针。从威廉姆斯捎回来的消息来看,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类似的领带,会打包成六条一盒,同一盒里面的每一条外形稍有差异,但颜色基本相同。不可能会有两条,或顶多两条,外形一致的领带会分给同一家分店。售货员大概不会记得同一盒子里是不是每一款式只有一条,但卖给了哪一位顾客估计还能记起来。格兰特一边以侦探的触觉仔细地聆听,一边又如旁观者般笑着,自己的下属说起销售的行话来条条是道。仅和“费斯兄弟”的经理交谈了半个小时,威廉姆斯简洁明了的说话风格里面,就加入了各种专业的术语。他流利地说出像“生产线”和“再订购”之类听着简单实际深奥的业内名词。电话另一头的格兰特就像透过一幅奇怪的电视画面,亲眼看见了经理。他感谢威廉姆斯所做的一切,亦向他表达了谢意。这是格兰特的魅力所在,别人帮了忙,从不忘记表示感谢。 下午,他把匕首送到检验室做分析,虽然也不指望会有什么新的突破。“把检验出的结果都告诉我。”格兰特说。昨晚下班临走时还没有得到回复,他把手伸出被窝,冰冷的空气凝聚而来,拿起电话,拨通之后,说: “我是格兰特探长。有什么进展吗?” 没有,毫无进展。有两个人昨天晚上来看过尸体——互不相识的两人——但都没认出来。是的,两人的名字和地址都记下来了,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此外,还有一份检验室送过来的报告。 “很好!”格兰特说道,挂上话筒后从床上一跃而起。理智苏醒过来,驱散了之前不好的预感。他吹着口哨洗了个冷水澡,换衣服时也在吹,女房东对她准备出门赶八点公车的丈夫说:“看来那个可恶的反动分子很快就会落网啦。”在菲尔德太太眼里,“反动分子”和“暗杀者”是一个意思。格兰特暂且没有如此乐观,但他一想到桌面上那份密封的文件,就像一个小男孩儿拆开幸运礼物般满怀期待。里面的东西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是无价之宝。菲尔德太太摆好早餐,格兰特迎着她投过来的爱怜的目光,犹如孩童般对她说道“今天将是我的幸运日,对吗?” “我不知道幸运是什么,格兰特先生。我相信好人有好运,所以我不担心。但我相信天意。我不相信,老天爷不还以公道,就让一个善良的年轻男子白白死去。神会保佑我们的,格兰特先生。” “就算线索不足,相信老天和刑事调查部。”格兰说道,大口地吞掉培根和煎蛋。菲尔德太太在他身旁徘徊了一会儿,盯着他看,忧心地对他摇了摇头,留他一个人边吃早餐边看报纸。 回镇里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事到如今,死者的身份依然不明,实在是不可思议。没错,每年伦敦都会出现好几个失踪者,销声匿迹一两天之后,最后埋在了贫民的墓地里。但这些人要不就是年迈的长者,要不就是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或是二者兼具——他们是城市的边缘人物,离世之前就已经被亲人和朋友遗弃,所以,在生命的尽头,也不会有人再追忆他们的故事。格兰特头一回遇到死者这样的情况——即使相熟的人不多,他肯定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可尸体仍无人认领。就算他是外地人甚至外国人——况且格兰特不这么认为,死者怎么看都长着一副伦敦人的模样——那他在伦敦一定有个落脚的地方,比如酒店、旅馆,或会所,他们总会发现死者失踪不见了。加上已经通过媒体发出公告,如发现失踪人口要第一时间与苏格兰场联系,应该已经有人紧忙来报案才是。 还有,假设死者是伦敦人——格兰特确信——为什么他的亲朋好友或房东都没有出现?显然,要不就是他们本来就觉得死者罪有应得,要不就免得惹事上身,不想和警方有交集。难不成是小混混儿?帮派内部清理?可帮派没必要在受害人排队的时候下手。明明有更安全的方法。 除非——对,男子是帮派做出警告的牺牲品。所有要素都齐了——现场发现了武器,死者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遇刺,一场虚张声势的戏码。既清除了背叛者,又给帮内造成警示,一举两得。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他曾往这个方向追查,现在追查依然没有停歇。如果是一次纯粹的帮派报复行动,就并不阻碍死者的朋友报案和认尸。但如果是解决帮派内鬼——又是另外一码事了。这种情况,他的朋友有可能知道,或者猜到,他遇害的前因后果。若果真如此,没有人蠢到要前来报警。 格兰特走进警察厅,脑海中还盘旋着几个目前活跃在伦敦的团伙帮派。毫无疑问,丹尼·米勒是近些年来的头号人物。算起来,他已经在牢里待了三年,当初若不是走错一步,想必还能统领更久。丹尼之前因盗窃罪两次入狱,刑满后从美国回来,经历这么一遭,脑子变灵光了,学会了美国人拉帮结派的那一套——英国人天性就奉行个人主义——对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结果就是,尽管他的手下时不时闯点小祸,被关进去,丹尼始终顺利逃脱,可对刑事调查部来说逮捕就不是那么顺利了。现在的丹尼处理跟他作对的人,完完全全就是美国黑道不择手段的德行。他喜好枪械,可要是有人敢惹恼他,他会像抽打苍蝇一般毫不犹豫地一刀捅过去。格兰特觉得应该请丹尼过来谈谈。这时他注意到放在台面上的文件。 他迫不及待地打开,快速地掠过开头作用不大的铺叙,布雷瑟顿秉着科学态度的那一面,多少有点华而不实的教条主义。如果你让他写一份关于波斯猫的检验报告,他会花掉整整一页的篇幅来给你描述,猫毛呈灰色而非浅黄色,接着才入正题。布雷瑟顿指出,匕首手柄与刀刃的接口处的血迹,与刀刃上的血样并不属于同一个。圣徒人像的底座是中空的,而且一侧已经破损。只是有条裂痕但没有破口,因为沾满血迹所以几乎看不见。可要是握住表面,不平整的一边就会微微翘起,高于另一边。凶手刺向死者时,紧握匕首,凸出的金属边缘也必会伤到自己的手。现在,凶手左手的拇指,或食指靠近拇指的一侧,应该有个割裂的伤口。 目前的进展不错,格兰特心想,但不可能在全伦敦找个左手有割裂伤口的人,然后以此为由逮捕他。他找来了威廉姆斯。 “你知道丹尼·米勒现在住哪儿吗?”他问道。 “不知道,长官,”威廉姆斯回答,“但巴贝应该知道。他昨晚刚从纽伯里回来,丹尼的情况,他一清二楚。” “那好,去找出他的住址。稍等,最好是叫巴贝来我这一下。” 巴贝过来了,高个儿,动作慢悠悠的,脸上挂着疲倦而不明所以的笑容,格兰特把问题重复了一遍。 “丹尼·米勒?”巴贝说,“我知道,他在皮姆里科的琥珀大街那其中的一幢房子里有个落脚地。” “哦?最近挺老实的吧?” “但愿如此,可我认为最近搞得高尔布里治团团转的珠宝抢劫案可能跟丹尼有关。” “我觉得银行那案子才跟他脱不了关系。” “没错,但他结识了一个新欢。估计少不了花钱。” “我懂了。你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吗?” 巴贝给了格兰特。 一个小时之后,琥珀大街某处的一个房子里,丹尼正优哉游哉地上厕所。突然接到消息说,格兰特探长希望他能到警局简单地聊一聊。 丹尼浅灰色的眼睛机警地打量着前来传话的便衣警察。“如果他是想从我嘴里套出点什么……,”他说,“告诉他别白费力气了。” 便衣警察觉得探长没有别的意图,只想向他打听点情况。 “哦?探长在查什么案子?” 便衣警察也不清楚,再说,就算清楚,也不会跟他透露。 “好吧,”丹尼说,“我马上来。” 一个魁梧的警察把他带到格兰特面前,瘦小的丹尼脖子向后抽搐了一下,滑稽地抬了抬眉毛。“叫我过来也并不那么困难嘛。”他说。 “不,”格兰特说,笑了笑,“一般都是你远走高飞之后才接到传唤的吧,不是吗?” “探长英明。我想你不是来找我斗嘴皮子的吧。该不会觉得我又惹事了吧?” “当然不是。我想你可能有我用得上的地方。” “您抬举了。”真不知道米勒是认真的,还是其他别的。 “你对这个男人有没有印象?”格兰特详细地描述了死者的外貌特点,同时暗暗观察丹尼,脑子快速地运转,怎么样才能自然地让丹尼把左手边的手套摘下来呢? 等他描述得差不多了,特别是说到死者的脚趾内弯时,丹尼礼貌地说道:“你说的是那天晚上排队时被杀的家伙吧。抱歉,探长,我也不想让您失望,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这样,我想你不介意跟我去看下尸体吧?” “没问题,如果能让探长您安心,随时奉陪。” 探长把手插到口袋里,掏出所有的硬币,似乎要在出发前清点好剩下的零钱。一枚六便士从他的指尖溜了出来,掉在平滑的桌面上,朝米勒滚去,快要从桌面落到地上的一刹那,米勒突然伸出手接住。他整理了一下行动不便的手套,然后把硬币放回桌上。 “小事儿。”他语气平静,友好地说道。格兰特留意到,刚才他接硬币时用的是右手。 在开车前往验尸间的路上,丹尼悄无声息地转向探长,笑了笑,“我说,”他说道,“要是有伙伴现在看到我这样子,估计他们连包袱都不用收拾,五分钟内就开始全部逃往南安普顿了。” “我们会有时间打包的——等回来之后。”格兰特说。 “你全程都录音了,不是吗?跟我打个赌怎么样?一赔五美元——不,英镑好了,一赔五英镑,我打赌,两年之内你都抓不到我的人。不敢吗?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米勒站在死者的尸体面前,格兰特热切的目光一直跟着米勒那张毫无反应的扑克脸。丹尼冷酷的灰色眼珠扫视了死者几眼,看似事不关己。格兰特心里明白,就算丹尼认识死者,也别想从他的动作和表情上捕捉到任何破绽。 “完全没印象,”丹尼说,“从没见过——”他突然停下来,良久,“哦不,我见过他!”丹尼说道,“哦,天啊,让我想想!在哪里见过他呢?是哪里呢?等等,快要想起来了。”他戴着手套的手掌急促地拍着前额的文身图案。他是在演戏吗,格兰特心想。如果是,演技相当了得。可米勒不会容许自己表演失手。“哦,我的天啊,实在是想不起来了!我还跟他说过话,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可以肯定我以前跟他说过话。” 格兰特最终放弃——他一直观察着丹尼的一举一动——可是找不出什么异样。他看似很生气,无法忍受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的样子。“跟我有接触的人我一般过目不忘,”他念念叨叨,“我不是在信口开河乱说的。” “那好,你慢慢想,想起来了给我电话,”格兰特说,“此外,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可以请你脱下手套吗?” 丹尼的眼睛忽然闪烁了一下,“这打的什么主意?”他问道。 “难道说,你有什么理由不能脱下它们吗?” “我怎么知道?”丹尼不耐烦地说。 “这样吧,”格兰特温和地对他说,“一分钟之前你想跟我打赌。来,赌一把。要是你把手套脱了,我便告诉你,你到底是输是赢。” “要是我输了呢?” “这我不打包票,你也知道。”格兰特锐利的眼里带着笑意。 丹尼抬起眼皮,又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他脱下右手的手套伸出手来,格兰特瞄了一眼点点头。接着丹尼又摘掉左手手套,张开手掌,右手同时放回大衣的口袋里。 毫无遮掩的左手摆在格兰特面前,干干净净,没有半点疤痕。 “米勒,你赢了,”格兰特说,“你是个运动爱好者。”不知什么时候,丹尼的右手从口袋中伸出来了。 “一想起什么马上联系我,好吗?”道别时格兰特加了一句,米勒答应了他。 “放心吧,”他说道,“我脑袋只是暂时性短路,会想起来的。” 格兰特准备吃个午饭,继续准备审讯的事。 陪审团看着那具令人作呕的尸体,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返回自己的座位上,无一不露出无比严肃却又装作谦卑的神情,通常新接一桩谜团重重的案件都是这副模样。他们心中其实都早有定论,所以没必要煞费苦心去明辨真假。若是他们愿意,完全可以光听目击证人给出的各种说辞即可。格兰特冷眼旁观,谢天谢地,幸亏查办的案件和自己的生活都不受他们左右。他干脆忽略陪审团的存在,自动屏蔽这场荒诞的喜剧。他们个个振振有词,跟自身散发的喜感搭不上调,总让人感觉怪异。现在,格兰特对这些人都太熟悉不过了,他们对形式有种乐此不疲的狂热。案发当晚在沃芬顿剧院维持秩序的警卫也来了,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在几个证人里面,他的额头最为油亮。他简洁明了地给出证词,对自己的这番表现十分满意。前来的还有詹姆斯·拉特克里夫,是个不折不扣的房东,对这份在他计划之外的差事厌恶不已,十分抗拒牵扯进来,但还是赶过来尽其公民之责。他是那种遵纪守法的模范,格兰特尊敬他的为人,相信他说的证词,尽管对查案没什么作用。那天排队可无聊了,他说,光线充足时能读读报打发时间,等到剧院大门一打开,便兴奋得只顾着排队买票了。 他的妻子也作为证人过来了,也就是上次探长在房间里看到的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她还是揣着条帕子,似乎每回答完两个问题就期待有人来鼓励和安慰她一下。警方对她的盘问时间是最长的。因为那天她就站在死者身后。 “据我们所了解,夫人,”警官说道,“你在男子身后站了将近两个小时,却对死者本人或是他的同伴没有一点印象,是这样吗?” “但我不是一开始就挨着他的!我说过了,他倒在我脚边时,才发现有这么一个人。” “那先前是谁站在你前面呢?” “我不记得了。好像是个男孩儿,挺年轻的。” “那个年轻的男孩儿在干吗?” “我不知道。” “你有看到他离开队伍吗?” “没有。” “你能描述一下他长什么样吗?” “他皮肤很黑,确切地说,像个外国人。” “他自己一个人吗?” “不知道,但感觉不是。他好像跟别人说过话。” “事情就发生在三天之前,怎么那么多都忘啦?” 这话把她给吓坏了,脑子一片空白。“还有,”她努力回想着,警官冷不防的挖苦使她原本软塌塌的背脊顿时僵直起来,“排队时一般都不会去留意身边前后左右的人,当时我和我丈夫大多时候都在看书。”她说着说着就崩溃了,失声痛哭。 下一位证人是那天在凶杀现场表现得尤为震惊和抗拒的胖妇人,她身穿光滑的绸缎,看样子已经缓过神来了,十分配合警方的调查。对自己在此次案件中担任的角色,红扑扑的脸颊和褐色的眼珠子显露出她充满冷漠的满足感。话说到一半,警官一声谢谢打断了她,对此她颇感失落。 接下来是那个脾性温和的瘦小男子,他就跟之前那个警卫一样,言行谨慎。他让问话的警官彻底地暴露了他们的智力水平。当一个已经失去耐心的警官说道:“讲得没错,我知道队伍一般都是排成两列。”陪审团禁不住窃笑不已,这让那个温和的瘦小男子变得不安。不管是他,还是前面的三位证人,都对遇害的男子没有印象,也不曾注意到是否有人离开队伍。因而都放他们回家了。 至于那天那个门卫,觉得自己帮上了大忙,激动得语无伦次。他告诉警官说他以前见过死者——好几次。死者也算得上是沃芬顿剧院的常客,虽然面熟,但对他一无所知。他每次来总是穿戴整洁。至于他的同伴门卫则一个都想不起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都只他一个人,有时也结伴而行。 整个审讯毫无结果,格兰特十分沮丧。一个无人知晓的男人,被另一个无人目睹的歹徒在背后刺了一刀,实在扑朔迷离。关于凶手,唯一的线索就只有那把匕首,而且除了知道他拇指或其他手指上有伤口之外,别的什么也查不出来。在受害者方面,仅仅知道他可能是“费斯兄弟”公司的顾客,或许会有店员记得把一条浅黄色带淡粉色圆点的领带卖给了哪位客人。无可避免,这样的案子暂时只能裁定为无头公案,然而,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到的那位年轻的外国男子,一直在格兰特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得打个电话。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印象是因为看过匕首之后产生的联想吗?跟他的黎凡特人猜想一致是否纯属巧合?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及的年轻外国男子在死者倒地时已经不在现场。那他就是中途离开队伍的疑犯,而中途离队的人最有可能就是刺杀死者的凶手。 不管怎样,他打算先回警局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如果没有,就去喝点茶提神。他需要缓一缓,在茶香中调整一下思绪。这习惯可跟他的上司一点都不一样,要知道巴克是一定会扎进各式各样的文件报告里,而格兰特,慢慢斟酌静静冥想对他反而会更有帮助。他颇为欣赏的一个诗人兼散文家,就是边小口地啜着茶,边酝酿出他的旷世之作。他的肠胃因此备受折磨,然而他也成了一位德高望重的现代文学大家。 4.拉乌尔·拉加德 格兰特听到电话那头的消息,喝茶的事即刻抛在脑后。有一封用大写字母写地址的来信正等着他亲自开启。格兰特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苏格兰场经常收到这种信件。他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暗自欣喜。想用大写字母来掩饰笔迹,根本过不了关,这事人们也应该要知道。但此时他真心希望还是什么也不知道要好。 拆信之前他在信封上撒了些粉末,找到了留下的指纹。他小心翼翼地从上方撕开,用镊子取出里面宽大而轻软的信纸,还有一沓英格兰银行发行的五英镑钞票和半张便笺,便笺上写着:“排队死者的安葬费。” 一共有五张钞票,合计二十五英镑。 格兰特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信。在刑事调查部任职以来,从没遇过如此荒唐的事。今晚在伦敦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人正为死者担忧,寄来二十五英镑,让死者不至于随随便便地埋葬在贫民墓地里,可却没有前来认尸。难道这是之前怀疑过的恐吓说吗,还是只用来安抚自己的良心,或是妥善处理受害者尸体仅仅是出于凶手的一种迷信心理?格兰特觉得说不通。能做出在背后捅别人一刀的事来的人才不会在乎尸体的下场如何。今晚,在伦敦城里,死者有一位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愿意出二十五英镑来办理死者的后事。 格兰特叫来威廉姆斯,一起研究眼下这个普通、廉价的白色信封和强劲清晰的笔迹。 “你觉得,”格兰特说,“能看出什么来?” “笔者应该是个男的,”威廉姆斯说道,“生活不宽裕。不常写字。穿戴整洁。会抽烟。心情欠佳。” “棒极了!”格兰特不禁夸奖,“你比华生还出色,威廉。你都要把我的功劳也领走了。” 威廉姆斯熟读了华生的所有故事——从十一岁起他就躲着大人,趁着他们打猎的时间待在伍斯特郡的干草棚里读完了《斑点带子案》(《斑点带子案》是福尔摩斯故事中最知名的短篇小说之一)。他笑着否认说:“长官,您了解的肯定比这更多。” 实际上格兰特知道得不多。“我只发现他干这事不太在行。竟把五英镑纸币寄过来了,这不败露行踪了吗。”他吹走撒在那半张便笺上的轻质粉末,但并未发现任何指纹。他吩咐一个警员把这个宝贵的信封和纸币拿去做指纹采集。那留有字迹的半张便笺纸则送到专家那里做笔迹鉴定。 “糟糕,银行现在都下班了。你着急回家见老婆吗威廉?” 没事,威廉姆斯不着急。他太太带着孩子去了南部的岳母家里,一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这样的话,”格兰特说道,“我们一块吃饭吧,我想听听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 几年前,格兰特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只要他愿意,这笔财产足够让他提前退休,过上悠然安乐的日子。但格兰特热爱他的工作,即便他天天吐苦水说这简直是猪狗不如的生活。遗产只是用来提高生活质量,让自己过得更舒服而已,不需要再为窘困的生活疲于奔命,也尽量不让生活打回原形。在南部的近郊,有家小杂货店,店内灯火通明,远远望去,犹如一颗透亮的宝石,里边的商品琳琅满目。小店的开设与这笔遗产有关,格兰特碰巧撞上一个假释的囚犯,那是他出狱的第一天早上。当初是格兰特设法把他“弄出来”的,也是格兰特帮他重建新的生活。这全靠那笔遗产,也因此,格兰特才会成为劳伦特这种高级餐厅的常客——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是领班服务员服侍的贵宾。欧洲也就只有五个人能在劳伦特餐厅享受这种待遇。能得到这份待遇以及其中的缘由,格兰特心中一清二楚。 在金碧辉煌的餐厅里,马歇尔一脸为难地迎了上来。他也很无奈,就只剩下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若安排在那就座,十有八九要挨骂,但其他地方已经没有座位。他没有接到贵宾说今天要来的预约,所以不知如何是好,张皇失措。 格兰特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他饿极了,只要饭菜可口,坐哪里都无所谓,其实除了桌子就正正地放在上菜口外面,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两扇绿色的屏风遮挡着门口,门板不停地摇摆,时常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奏出一支时强时弱的音乐。饭桌上,格兰特决定明天早上让威廉姆斯对照信封上的邮戳地址,走访附近周围的银行,再进一步追查那几张钞票的来源。应该不会有太大困难,银行一般都会配合警方的工作。接着他们把话题转向案件本身,威廉姆斯认为是帮派纷争,死者背叛了组织,知道自己性命难保,就向帮里唯一亲近的兄弟借枪防身,可惜连用都没来得及用就遇害了。今晚信封中的安葬费就是他的秘密亲友寄来的。这个猜测说得过去,但漏掉了一些疑点。 “那么,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留下任何身份标记?” “或许,”威廉姆斯迅速做出推断,“是江湖规矩。假如被抓到了也不至于暴露身份。” 也存在这样的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复琢磨。从进门的那一刻,他便察觉不对劲,凭借他在西部前线四年打磨出来的第六感,以及在刑事调查部这么长时间培养出来的超常的敏感度,他觉察到有人在监视着自己。他抑制住自己转头的冲动——他背对着门坐,基本是正对着上菜口——他假装不经意地瞄了一下镜子,但好像没有人注意到他。格兰特继续用餐,每隔一会儿就抬头看看。自从他们来了以后,餐厅的人已经少了许多,要观察周围每个人的动静并不困难。不过镜子里头只能看到一些在做自己事情的顾客,有的在吃,有的在喝,还有的在抽烟。可格兰特仍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这种实实在在又来历不明的监视让他毛骨悚然。他视线掠过威廉姆斯的头顶,看向那扇遮挡着门口的屏风。就在那儿,屏风的缝隙间,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似乎知道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睛一转眼就消失了。格兰特继续平静地用餐。大概是个好奇的服务生吧,他心想。可能知道我是谁,单单是想瞧一瞧调查凶杀案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而已。格兰特没少遭人偷看。但这次,他说话时抬头一看,发现那双眼睛又在窥视他。这可有点过分了,于是还以他一个冷酷的眼光。但他毫无反应地一直看着,显然不知道格兰特已经都看在眼里。服务员不停地进进出出,躲在屏风后的眼睛时而消失不见。但总会又返回来,鬼鬼祟祟地瞄来瞄去。格兰特忍不住想看看这个对自己充满兴趣的家伙究竟是谁。他对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姆斯说道:“在你座位后面的屏风有个人,极不正常地关注着我俩。我响指一打,你就往后仰,把你右边的屏风撞倒。尽可能地装作你不小心撞翻的。” 格兰特在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这时出入的服务员少了一些,那双眼睛又牢牢地盯着看,格兰特轻轻划动中指和拇指,威廉姆斯壮实的手臂一挥,屏风摇晃了一下,向一旁倒了下去。可不见人影。只有门板还在剧烈摆动,一定有人从这儿急匆匆地逃开了。 算了,格兰特想。威廉则为屏风的事向餐厅道歉。就一双眼睛,你也无法辨认是谁。他不再费神多想,把晚餐吃完,和威廉一起走回警局,但愿信封上的指纹结果已经出来了。 然而,指纹样本还没出来,不过送往“费斯兄弟”公司诺斯伍德分厂的领带有了反馈报告。那款领带唯一的寄售记录是去年,诺丁汉分部曾要求增订一盒六条样式不同的领带。他们把领带交还警方,还提到若是日后有需要,探长可尽管吩咐。 “如果到明天都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格兰特说,“你负责去银行,我得到诺丁汉走一趟。” 刚说完,有人拿着信封的指纹样本走进来,格兰特把他桌面上死者与手枪的指纹样本一同拿起来。根据报告,纸币上除了一些污迹,什么都看不出来,格兰特把焦点放到了信封的指纹上。写信的人投信之后,好几个人接触过这封信,所以上面很多的指纹都较为清晰。但显而易见且毋庸置疑的是,信封上找到的一枚食指指纹,与死者口袋中手枪上找到的指纹完全吻合。 “看,和你的假设一致,朋友为死者提供了枪支,对吧?”格兰特问道。 他下属却发出奇怪的呼吸声,暂不作答,还在看着指纹。 “怎么啦?这都清晰得跟小孩子的字母表似的。” 身子突然僵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的上司。“我发誓我不是喝多眼花了,长官。要么我看错了,要么就是我们整个指纹检测系统出问题了。你看这儿!”他指着右边最底下角落的一枚不太清晰的指纹,同时把死者的指纹拿过来,摆到格兰特眼前。探长在对比两枚指纹时,两人一阵沉默。他下属耸着肩膀,不敢完全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而这是不争的实事。指纹属于死者。 事实确实令人震惊,但格兰特很快就意识到,理由很简单。 “没错,这只是张普通的便条,”他简要地解释说,可心中另一半冷静旁观的自己却在嘲笑刚才竟有那么一瞬间,像个孩子似的,惊讶得不能自已。“威廉姆斯,你的假设能有结论了。借枪和寄钱的人是跟死者住在一起的。这样一来,要是他的房东或妻子问起失踪的室友,他瞎编个故事就能搪塞过去。”他拨通了桌上的电话,“我们来听听笔迹鉴定专家对便条的看法。” 可是,除了格兰特已经掌握和猜测出来的情况之外,笔迹鉴定专家没能提供什么新的线索。纸张是那种普普通通就能够在任意一家文具店或书店里买到的,上面的字是男人写的。但要提供疑犯的笔迹,他们才有可能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能做的也仅限于此了。 威廉姆斯离开警局回到家,暂时孤身一人。他不断地提醒自己,一个星期很快就会过去,到时他美丽动人的太太就会从南部回来,借此纾解心中的思妻之情。格兰特还没走,试图抛开原有的视角,重新对匕首进行剖析。这把家伙放在了他墨绿色的皮质桌面上,安然而又邪恶,有点像一把玩具,它细长锋利的刀锋和刻着圣徒人像的光滑的刀柄形成了诡异的对比。格兰特看着那个神圣的雕像,实在太具有嘲讽意味了。蕾伊·马克白是怎么说来着?碰到这样倒霉的事情需要有人来给你祈祷祈祷。好吧,格兰特想,把感情寄托在刀柄上一个无谓的神像上,还不如让他相信检查局里面一个有权有势的话事者。格兰特想到蕾伊·马克白,今天早上的新闻全是关于她即将前往美国的报道,几家主流媒体纷纷表示哀叹、悲恸,甚至愤怒地指责她的英国经纪人,竟让当今最受欢迎的音乐剧明星离开自己的国家。格兰特在想,他应不应该在蕾伊离开之前见她一面,敞开来问她,为什么听完他描述匕首的样子,会满脸惊讶。别说匕首,按道理整个案件都应该跟她毫无关系。他知道她的来历——住在偏远郊区里的一幢半独立式房屋,她把那里称作她的家,之前念的是公立学校,本名叫作罗茜·马克汉。他还曾因行李箱失窃案跟马克汉夫妇打过交道。她应该不大可能给案件提供什么线索,即使有,也不会说。那天在更衣室喝茶时,她明明有机会向他坦诚,但却似乎有意隐瞒。她所保留的,当然有可能跟本案根本无关。她的惊讶也许只是因为通过格兰特的描述想象到了匕首的样子,仅此而已,跟案子没什么联系。匕首还算不上奇特,很多人都见过和拥有类似的刀具。那不管去不去拜访马克白小姐结果还是一样,便不再打扰,就让她前往美国吧。 百思不得其解,格兰特叹了口气,将匕首锁回抽屉里,准备回家。他走在河堤边上,才发现夜色朦胧,空气中弥散着微凉的轻雾,他决定步行回去。比起白天里的熙熙攘攘,深夜里伦敦静谧的街道更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向人们展现它热闹非凡、多姿多彩的一面,每当午夜,它回归到原本的面目,每当午夜,你可以听见它轻柔的呼吸声。 他拐进马上要到家的那条路,双腿开始无意识地向前迈去,头脑一片混沌。有那么一小会儿,格兰特索性闭目养神。但他并非真的睡着了,不知是真实的还是幻想的,当他重新打开思绪的视线时,看见对面街角路灯下有个模糊的人影。谁这么晚还在外面晃悠? 他快速地思考着是否要穿过街道走到对面去,并与角落里的人影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继续向前走,不去理会那个游荡者。直至回到自家门前,他才转头回望。人影还在,只是在昏暗中难以察觉。 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屋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他。“我觉得你会想知道有位先生来这里找过你。他没有多作停留,也没有留下口信。” “多久之前的事?” “有一个多小时了,”菲尔德太太说。她没看清楚,男子站在台阶外面。“是个年轻小伙。” “没留名字吗?”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的,”格兰特说道,“你去睡吧。他要是再来,我会接待他的。” 菲尔德太太站在门廊前犹豫了一下。“你不会冲动吧?”她一脸正经地问道,“我可不希望你整晚都一个人对付那些反动分子。” “请您放心,菲尔德太太。今晚不会在你这儿发生爆炸的。” “我倒不担心爆炸,”她说,“我只怕万一你失血而亡也没人知道。想象我一大早醒来发现你倒在地上,会是什么感觉?” 格兰特哈哈大笑。“你大可不必自己吓自己,这种惊悚的场面绝不会出现。除了那帮康托美森的德国士兵,没有人能让我见血,那次也并非是他们的精心策划,不过是碰巧走运而已。” 她承认确实如此。“上床睡觉前吃点东西,”她说,指着餐具柜上的食物,“我给你做了点英式西红柿,挑了汤姆金家最鲜嫩的那块牛肉。”她道过晚安后转身回房,可还没走到厨房,就听见敲门声。格兰特听见她去开门,当时他还在猜测,这么晚访客会是什么人,同时在想,菲尔德太太是无所畏惧还是好奇心切,这般心甘情愿地去应门。一会儿,她推开客厅门说道:“先生,有位年轻人想见你。”格兰特马上前去迎接,小伙子二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肤色黝黑,肩膀宽大,但稍显瘦削,像个拳手般泰然地站着。他进门之后,乌黑发亮的眼睛往门后的角落鬼祟地扫了一眼,然后走到房间中央,站在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他修长的手指戴着手套,绅士地摘下帽子向格兰特致意。 “请问您就是格兰特探长吗?”他问道。 格兰特引他就座,年轻人以非英式的优雅,沿着椅子边缘慢慢坐下,帽子拿在手上,开始讲话。 “我今晚在劳特伦餐厅看见你了。我在配餐室负责清洗银器和餐具之类的工作。同事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很久,决定把我知道的一切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回应,“请继续。你是意大利人?”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拉乌尔·拉加德。” “好的,开始吧。” “男子遇害当晚我也在队伍里,那天我正好休假。有好一阵子,我都排在那人的旁边。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我们也因此稍微聊了一会儿——全是关于那场演出。我站在外面一排,他靠近墙边。随后有个男人找他说话,就插到了我的前面。那个插进来的男人好像问他要什么东西。他一直排在那里,直到剧院大门打开,人们开始涌动。他似乎很恼火。两人之间没有争吵——至少不是我们平常那种争吵——但我能感觉出来他们都很生气。案发当时我逃开了,因为我不想跟警察有什么交集。但今晚看到你,你看起来温文尔雅,才下决心把事情说出来。” “为什么你不到苏格兰场找我谈?” “我不相信那些警察,他们只会装模作样,加上我在伦敦也没什么朋友。” “那个男人来找死者说话的时候,把你挤到了后面,那站在你旁边靠墙一侧的人是谁?”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 是拉特克里夫太太。目前为止,这小伙子没有在说谎。 “你能描述一下那位来了又离开的男人是什么样吗?” “他个子不高。还没有我高。头上的帽子有点像我手上的这顶,只不过它的棕色颜色更深一点。大衣跟我的也很像”——他指的是穿在身上那件修身的海军蓝外套——“但他的也是棕色的。他长得很黑,没有胡子,这几个地方很突出。”他摸了摸自己漂亮的颧骨和下颌。 “要再碰见他你能认出来吗?” “嗯,当然。” “你保证?” “什么意思?” “保证不会认错?” “可以,没问题。” “他们两个争吵些什么?” “这我不知道。没有去听。要知道,我不会刻意去偷听,尽管我会说英语,但如果语速太快了,我很难听得明白。我想应该是那个插队的男人想让死者交出什么,但死者就是不给。” “他离开队伍的整个过程,怎么都没有人看见?” “因为当时门卫过来让所有人‘往后站’。” 真是能说善辩。探长掏出笔记本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他。“你能展示一下你当时在队伍里面的位置吗?把其他人也标记出来,说明谁是谁。” 小伙子伸出左手拿过本子,右手握着铅笔,勾勒出一张清晰明了的图画,方才说完对警察不信任,无所作为云云,现在却丝毫体现不出来。 格兰特看着他严肃认真、专心致志的表情,默默地加速思考。他说的应该是事实。他曾亲眼目击死者倒下,出于恐惧随着人群逃离现场,直到确保了自己的安全,才同情外国警察的境况,站出来说出事实。他也着实见过凶手,并能指认出来。事情终于露出眉目。 格兰特接过小伙子递回给他的本子和铅笔,当他的目光从图画中抬起,正巧看见他乌黑的双眼饥渴地望着食物柜上的饭菜。他突然意识到,拉加德可能下班之后晚餐都还没吃就直接来找他了。 “非常感谢你的配合,”他说道,“和我一起吃点东西再走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了,但最终还是被说服了,两人一起满足地享用了汤姆金家鲜嫩的牛肉。拉加德兴致勃勃地谈起他在第戎的家人——给他邮寄法文报纸的姐姐,自从尝过没有苦涩的葡萄酒就喜新厌旧舍弃啤酒的爸爸,还谈起他在劳伦特餐厅工作,以及对英国和伦敦的印象。凌晨时分,当格兰特最后把他送到茫茫夜色中,他在门口的台阶上转过身来,诚恳地道歉:“很抱歉我之前隐瞒了一切,但你能理解我的处境吗?当初逃离了现场再度向警方坦诚并不容易。而且我不知道警察原来如此平易近人。” 格兰特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送走了他。锁上门,拿起电话,接通后说道: “我是格兰特。向所有车站发出通告:‘通缉伦敦剧院排队凶杀案凶徒,一名左撇子男子,三十岁左右,身高中等偏矮,黑色皮肤,黑色头发,颧骨和下颌突出,胡子刮得很干净。最后一次看到他时,头戴棕色软帽,身穿修身棕色大衣。左手食指或拇指上有最近留下的伤口。’” 然后他便上床就寝了。 5.再话丹尼 晨光下,列车驶过马里伯恩,格兰特透过车窗向外看去,想起最初在高尔街警察局接手案件的情景,如今可是乐观了许多。凶手的身份不再是一团迷雾。警方掌握了他详细的外貌特征,将他缉拿归案只是时间的问题。也许今晚连死者的身份也能查出来。他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舒展双腿,随着列车的移动,让阳光惬意地挥洒在身上。在一个明媚的日子,上午的十点钟,列车行驶在美丽的英格兰乡间。简陋的农家小屋素来不起眼,此刻也褪去了卑微的姿态,娴静而忘我地散发着明亮的光芒。那些窄小冷清的家门,虽然镶着花朵图案,涂着廉价的油漆,似乎也不显得那么难看了,仿佛点缀着各种宝石,翡翠、玛瑙、琉璃,变成了通往世外桃源的入口。院子里,郁金香肆意生长,新播种的草坪还未发芽,可爱的模样仿佛置身于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孩子们清脆的笑声萦绕在满山遍野,五颜六色的衣服随风飞舞。放眼望去,当小镇最后的一道痕迹消散,宽阔的绿野在和煦的阳光下蔓延,恍如一幅古老的油画。今天早上整片的英格兰都娇艳动人,格兰特深信不疑。甚至连诺丁汉运河也似乎浸染了一丝威尼斯水城的蓝色,原先灰暗压抑的城墙竟映着一抹佩特拉古城似的绯红。 格兰特从车站里出来,喧闹的电车在马路上滚滚流动。如果有人问,在他的印象中,中部地区有什么标志性的事物,他会毫不犹豫地说,电车。在他看来,伦敦的电车与这座城市分外地不协调,那些可怜的乡下人被诱骗到大都市做苦力谋生,却受尽了鄙夷,只因为他们连车费的钱都凑不出来。格兰特出生于中部地区的一个小镇,自从离开这个阴气沉沉的地方,就再也没听过进站的电车驶进时,远远便响起的奇特的歌声。中部地区的人们并没有把电车藏匿在穷街陋巷中,反而自豪地有意安排在交通要道上,一来是为了显摆;二来是误认为这能更好地发挥电车的效用。黄色长长的一排电车停在诺丁汉市场上,挡住了广场原本宽阔的视野,市场摊位两侧的人行通道每天都在玩刺激的捉迷藏游戏。但当地人,衍生而来的适应能力可谓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他们似乎很享受在这样的生意环境下蹦蹦跳跳,并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反正,格兰特走在街上,也真没见到过有人丢了性命。 来到“费斯兄弟”公司,格兰特拿出死者留下的领带,并解释说,他想知道有没有人记得曾经把同款的领带卖给了客人。柜台的男子回想不起来了,于是叫唤另一个同事,他的同事正忙着给客户找出满意的商品,白皙且极其灵活的手指在墙边的纸箱里一上一下熟练地翻查。格兰特总觉得,这个年轻人的记忆里藏着一个小老人,肯定记得些什么,果不其然。瞄了一眼后,他说他在橱窗里面拿出过这款领带——或者类似款——大约一个月前卖给了一位先生。那位先生在橱窗里就已经看中了它,因为跟他身上的西装很配,便走进来买下了。不,他觉得他应该不是诺丁汉本地人。为什么呢?呃,他从来没谈及过诺丁汉的任何事情,衣着打扮也完全不像当地人。 可以形容一下那位男子的外貌吗? 可以,而且他的描述还十分细微精确。“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告诉你日期,”这个令人讶异的年轻人说。“我记得是因为,”他迟疑了,“因为那天发生了一些事,那是二月二日。”他一改之前世故的口吻,孩子气地说道。 格兰特记下了日期,问他对那个陌生男子有什么印象。会不会是个旅行推销员? 年轻人觉得不像。他没谈到生意上面的事情,也不像对诺丁汉的经济发展或其他方面感兴趣。 格兰特问那天镇上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会让一个陌生人来到诺丁汉,年轻人断然地肯定道,有。那天有一个盛大的音乐节,所有中部地区的人们都能前来参加,还有不少人从伦敦赶过来。他如此了解,是因为他自己也去玩过。他曾在一个教堂唱诗班唱歌,因此对这里的节日都了如指掌。陌生男子不像旅行推销员,对音乐节倒像颇感兴趣。他当时也在想,这个男子来诺丁汉大概也是为了这事吧。 格兰特认为很可能如他所言。他想起了死者的敏感的双手。而他又是沃芬顿剧院的老顾客——他,就算不是大师级别,至少也是个音乐爱好者。可这跟之前的帮派斗争猜测不符,但他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实际上,现在关于帮派的说法没找到有力的证据——仅仅是个想法,别无其他——可以说纯属猜测。他谢过年轻人,还问他知不知道诺丁汉有谁熟知整个音乐节以及清楚参加人员的情况。年轻人说,他最好去咨询一位叫作伊达尔的律师。伊达尔并非是这个盛典的秘书,而是某某主席之类的,但这是他的业余爱好。节日开展的三天,他从早上到晚上,坐在那里,一定知道哪个人是奔着音乐节专程从伦敦过来的。 格兰特写下伊达尔的地址,然后意识到那位好奇的年轻人对他就像对死者一般的审查打探。即便若干年以后,要是有人问,询问伊达尔地址的人长什么样,他准能如实地描述出来。像他这样的人,在商店里卖卖帽子袜子简直就是一种浪费。 “请问您是在寻找购买了领带的人吗?”年轻人问。他特意强调“寻找”二字,暗生一种办案的意味。 “不完全是,”格兰特说,“但如果可以,我想跟踪他。”他离开“费斯兄弟”,前去拜访伊达尔先生。 在一条小巷里,位于城堡附近——巷子里看不到一台电车,回响的脚步声让人不禁转头回望——伊达尔阴暗狭窄的办公室就坐落在这里,写着“李斯特和伊达尔律师事务所”。这里看上去好像有三百年的历史,外面的灯光奋力穿过窗户上陈旧古老的绿色玻璃,然而等候室镶着橡木,抵挡了最后一线英勇的亮光。一束束光线牺牲在窗台上——最后一个幸存的电荷落在了敌方的栏杆上,虽败犹荣。但伊达尔先生,律师事务所的伊达尔,如果向他提议办公室应该宽敞明亮一些,估计会被当成异端邪说。不然呢!意思是建筑要都像个食品橱那样,墙壁几乎都换成透明的窗户,把一堆平板玻璃夹挤在壁柱之间就了事了嘛!那是现代建筑才有的样子!但好像为了弥补周围环境的暗淡消沉,伊达尔先生本人笑脸盈盈,似乎来者不拒,欢迎任何人的到来,看起来像是一个亲切的朋友,一位自信的成功人士,但就是不像律师。伊达尔作为家族第三代唯一的继承人,他在年少时就获得了像是角落里的柜子般的小房间,后来成为了他的办公室。自那时起,他对橡木镶板和横梁还有绿色的窗户玻璃都钟爱有加,仅次于交响乐和奏鸣曲。他已经扎根在那里了。而现在,他伊达尔,是李斯特和伊达尔事务所的一员——尽管他不过是个尽职的员工,防止任何最糟糕的情况发生。 伊达尔先生欢迎探长的到来,这个说法还不够确凿。格兰特觉得,他以前一定见过这人,只不过一时忘记了。当格兰特接过名片进入房间时,他竟没有显露出一般人常挂在脸上的好奇。似乎格兰特对他来说只是另一个友好的同事。格兰特差点没来得及说明来意,就被带出去吃午饭了。在饭桌上谈就更方便了,眼下早就过了一点钟,如果探长在早餐之后都没有吃东西,现在肯定饥肠辘辘。格兰特顺从地接受了他始料不及的邀请,何况他还没有问到他想要的信息,这似乎是唯一途径。此外,作为一名侦探人员,从来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交友机会。苏格兰场要是有格言,那会是:世事难料。 午餐时,他得知,在伊达尔先生印象中从没看到过那个他要找的人。他看到或私底下认识的都是表演者还有那帮纯粹的音乐节狂热分子。但没有一个对得上格兰特的描述。 “如果你觉得他是个音乐爱好者,可以尝试问问里昂乐队或子母房乐队。他们乐团的表演者大多是伦敦人。” 格兰特懒得解释,死者可能曾经出现在音乐节上,就已经猜测出来有可能是个音乐爱好者。可让伊达尔先生一个人说,反而更加轻松自在。当天下午,在他与热情的主人告别之后,他走访了镇上的各个乐团进行排查,却一无所获,他早该料到。随后,他打电话到警局跟威廉姆斯取得联系,他也是刚结束早上漫长的工作回来,格兰特问他追查纸币来源一事进展如何。威廉姆斯报告说钞票刚刚送达银行,目前还没有结果,但他们已经掌握了相关线索,会做进一步的调查。 不错,格兰特心想,挂上了话筒,纠结之处似乎也得以缓慢而稳步的解开。那些央行发行的钞票背后的故事也将揭露无遗。就算他未能在诺丁汉追查到死者本人,能找到他身边的朋友,也就无可避免地为他们指向另一个突破口,死者的身份便会浮出水面。而从死者到黎凡特人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不过,他依然有点沮丧。今天早上曾经涌现过这样的预感,夜幕降临前会传来意想不到的信息,将他拉回正轨,可也就是说他辛辛苦苦一整天的调查都是白干。甚至不管是伊达尔先生盛情的午餐的余味,还是先前那个年轻人对死者的一番温暖的善意,都不足以给他安慰。在火车站,他发现,他有一个半小时的候车时间,他前往最近的旅馆,走进休息室,说不准能在这种八卦最多的公共场合捡到什么有用的只言片语。他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里面的两个服务员:一个目中无人,像只吃得太多的哈巴狗;另一个心不在焉,像只腊肠狗。格兰特的直觉告诉他,这俩人都帮不上忙。但是,有个给他端咖啡的迷人的中年女服务员,格兰特一看到她,疲惫的身心也光耀起来。随后的几分钟,他沉溺在友好的,或者说泛泛而谈的交流中,而当有人需要她的帮忙,她暂时走开之后总会回来,在不远的地方忙活,直到两人可以继续谈话。格兰特觉得跟她描述一个没有驼背没有失明又没有其他异常的男人,可能也无补于事。像她那样的服务员,一天内至少看到半打男人符合死者的外貌特征,格兰特很高兴自己引导着谈话的方向,这样或许还能套出更多相对有用的信息。 “你们这儿刚还很冷清。”他说。 是的,她认同。这恰巧是店里闲下来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有闲暇也有繁忙的时段,只是刚好忙起来了。 “跟旅店有多少人入住有关吗?” “不,不全是。但通常旅店都一个样:时闲时忙。” “旅店有客满的时候吗?” “有的。那阵子有个公司全员过来简直满到要爆炸了。整整两百间客房都住满了。”她记得诺丁汉也就只有那段时间会有那么多人。 “那是什么时候?”格兰特问道。 “二月初,”她回答说,“虽然,他们一年只会来两次。” 二月初! “那个公司的人都来自哪里?” “中部地区的各个地方。” “不是来自伦敦?” 不,她觉得不是,但可能有人会是。 格兰特这才出去赶火车,脑海里盘绕着一种新的可能性,可又觉得欠妥,虽然他说不清为什么。死者看着不像那一类型的人。如果他当过售货员,以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他穿着应该更为时尚体面才对。 返城路上不再是一段充满阳光的缓慢而愉快的旅程。太阳已经下山,灰色的浓雾遮住了村庄的轮廓。暗淡的夜晚,窗外看起来乏味沉闷,了无生气。一片宁静的湖水躺在杨树林里,透出苍白的光影。格兰特埋头读报,读完转头望着晦暗的夜色匆匆掠过,天马行空地思考着关于死者职业的问题。同一节车厢里还有三名男子,他们侃侃而谈,说得兴起时激情四射,可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莫名地让格兰特感到心烦意乱。列车轨道边的信号灯乱作一团,在渐渐消失的白昼里,孤零零地闪烁,仿佛一颗颗悬挂着的红宝石和绿宝石,他的心情稍稍得到了平复。这些灯光,是一个奇迹,一种启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番如仙境般的景象,背后必须凭借立柱和横杆牢固的支撑,依赖电源的供给。但庆幸的是,列车靠站响起的一声长啸宣告了旅程的终点,他又回到了灯火辉煌的伦敦城。 转个弯走进警察局,他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有个他一直在寻找的东西,现在已经出现并且在等待着他。他的直觉一般不会有错。那则信息将会是案件的关键,他很快就能掌握关于死者的来龙去脉。他迫不及待,脚步不觉地加快。似乎从来不觉得电梯这么慢,走道这么长。 可终究什么也没有——就只有威廉姆斯呈递的报告,他休息喝茶去了,事先把报告放在桌上,让格兰特随时进来都能看到——里面的内容已经在电话里头说过了,只不过更为详细。 但也就在同一时刻,当格兰特探长转入警察局的时候,丹尼·米勒身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在皮姆里科那栋房子里,他一直在楼上的安乐椅上,脚上穿着精致的鞋子,双腿搭在铺了软垫的扶手上,无所事事地晃来晃去,嘴上叼着一支雪茄,斜斜地插在六英寸长的滤嘴里。他的“新欢”就站在房间中央。她在试穿一系列的晚礼服,不亦乐乎。她撕开纸板包装,一件一件地取出来。慢慢地,她旋转着自己曼妙的身体,灯光照射在她珠光闪闪的礼服上,更突显她修长的身材。 “这件真好看,对不对?”她说道,她的眼睛在镜子中寻找着丹尼。但是她看到,即使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背上,狂妄的眼神却不知云游何处。她转过身问:“发生什么事啦?”但丹尼显然没有听到,眼睛的焦点并没有改变。突然,他拔掉嘴里的滤嘴,把雪茄扔进壁炉,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往自己身上一顿乱摸。 “我的帽子!”他说道,“我的帽子去哪啦?我的帽子他妈的去哪了!” “就在你后面的椅子上,”她说,略受惊恐。“有虫子咬到你啦?” 丹尼夺过帽子,逃出了房间,仿佛地狱里所有的魔鬼都缠在身后。她听到他跌跌撞撞地飞奔下楼,然后“砰”的一声关上前门。她还一脸震惊地站在房间门口,随即就听到他回来了。一步三蹬地跨上楼梯,轻盈得像只猫咪,冲到她面前。 “给我两便士,”他说,“我身上没带钱。” 她僵硬地伸手拿起那个极其昂贵又相当精美的手袋,是他送给她的礼物之一,并掏出了两便士。“我不知道你竟身无分文,”她企图刺激他,让他解释清楚,“你要它们来干吗?” “滚一边去!”他大声吼道,话毕,已不见了人影。 他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气喘吁吁可神色得意,他无须像平常那样低头翻找电话号码簿,而是直接要求与苏格兰场通话。在随后的等待中,他禁不住在电话亭里踱来踱去,这既是他开始不耐烦的迹象,但也是他成竹在胸的表现。最后,格兰特在另一头接起了电话。 “是我,探长,我是米勒。我这会儿想起来我在哪儿看到过你说的那男人了。‘那个帮派成员’?……嗯,我跟他一起乘坐到赛马场的火车去莱斯特,一月底吧,我想大概就那时候……确不确定?记不清了,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我们谈到赛马,他似乎了解很多。但这之前跟那之后我都没有再见过他……嗯?……不,我没看到他买外围赌注……不客气。很高兴能够为警局提供帮助。我就说过,我的脑袋只是暂时性短路,肯定能想起来的!” 丹尼走出电话亭,这回稍微冷静了下来,要哄回那个穿着珠光晚礼服的女子,刚惹了她生气还把她晾在了一边。格兰特挂了电话,长嘘了一口气。到赛马场的火车!所有事情都解释通了。真是个大傻瓜!彻彻底底的大傻瓜!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都忘了三分之二的英国人到诺丁汉去是为了盛装赴会,但还有三分之一是为了观看赛马。赛马足以解释死者的一切——他的穿着,他到诺丁汉的原因,他对音乐喜剧的喜爱,甚至——也许会是——帮派成员。 格兰特派人去索取一份最新的马报。没错,二月二日曾在卡尔维希公园举行过一场障碍赛。另一场是一月底在莱斯特。这印证了丹尼的说法,他为案件提供了关键的线索。 格兰特苦思冥想,可惜是在星期六的晚上得知这样的情报。赌马的下注经纪人似乎都休息了,他们的办公室也关门大吉。至于明天——没有赌马经纪人周日会乖乖待在家里。这么想,明天就一整天不用东奔西走,就像溅洒出来的水银似的,坐着车在英格兰到处窜到处钻。银行和赌场周末休息,调查唯有暂且缓一缓了。 格兰特留下了字条交代了自己的行踪,动身离开前往劳伦特餐厅。周一堆积的工作将更繁重——得再去一趟分析检查领带和手枪的鉴定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说见过这把手枪。但在此之前没准那几张钞票可能会查到新线索,便能加快进展,不用白费力气瞎转。现在他先去解决晚餐,再好好想想。 6.黎凡特人 他走向角落的桌子,绿金相间的餐厅里只坐了一半的客人,马塞尔断断续续地和他搭了几次话。事情似乎正朝着探长设想的方向发展,不是吗?对啊,格兰特简直就是个神探。单凭一把小小的匕首就查出了一个人的来头!(除了《晨报》,媒体已向全英国发布了逮捕凶手的通缉令。)实在太可怕了。如果,马塞尔端菜时顺手给他拿了一把吃鱼的叉子,估计他能查出他左边的小脚趾长了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承认自己身上具备这种福尔摩斯般的智慧。“通常这一类型的案件,都会被误认为凶手与他人发生了感情纠葛。” “啊,那可不行!”马塞尔笑着说。“但我敢说,就算是格兰特探长,也查不出来我犯下那样的罪行。” “哦?你一个人独自生活?”格兰特问道。 不,马塞尔很爱他的伴侣,不过他妻子霸气犀利,这格兰特应该要知道。 “我有天认识了你们配餐室的一位小伙子,”格兰特说,“叫拉加德,是吗?” 啊,拉乌尔。他是个好伙子,挺不错的。而且长得俊俏,对吧?他那张脸,还有那双眼睛!有人邀请他做电影演员,但拉乌尔压根不理会。他以后会升为“餐厅领班拉乌尔”。要是能由马塞尔来指定,他将是首选。 来了一位新的客人,坐在了格兰特对面的桌子。马塞尔和悦的脸色,如同雪花般消融在潮湿的路面上,无影无踪。他傲慢不逊又爱搭不理地替客人点餐,除了那五位贵客,对其他所有人的态度都是这副模样。格兰特悠闲地用餐,但即使不紧不慢地喝过咖啡,走在街上他还是觉得时间尚早。此时的斯特兰德仍如白天般明亮、热闹,刚下班的晚归者撞上了早些出来寻求夜生活的人流,人行道和马路上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渐渐地,他沿着华丽浮夸的街道走到了查林十字路口,商店里橱窗的灯光交替变换:玫瑰色,金黄色,钻石色。鞋店、服装店、珠宝店一家紧接着一家。马上要走到以前的交通瓶颈地段,宽阔的人行道上人群散去,男男女女不再挤成一团,各自踽踽独行。一个走在格兰特前面一点的男子时不时转身回望,好像在看驶过来的公车号码。他的目光与格兰特相遇,橱窗中璀璨的钻石色光芒打在他平静的脸上,顿时像戴上了一副恐怖面具。他没有一点犹豫或是左右张望,便一头扎进马路上即将离站的公车前。格兰特等前面的公车轰隆隆地驶离,车尾一转当即走下人行道追随男子掉进车流的旋涡里。在那样拥挤的时刻,他的目光仍追随着目标人物,顾不上自己的安全危险,他一心只想着,“才逃离了德国佬的压制四年就死在斯特兰德的车轮下,太不像话了!”耳边传来人们大声嚷嚷的喊叫声,他腾空跳起,一辆出租车擦身而过,惊魂未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躲过了一辆黄色跑车,看到左手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嗡嗡地转动,是公车的车轮,他赶紧往后一跃,偏偏右手边的另一辆出租车冲了出来,公车一走,他立马蹿到车身后面,眼前出租车就在脚边,边上的人行道却还隔着一尺远。他甩头左右瞄了两眼,看到目标人物镇定自若地走向贝德福德街。他显然没料到格兰特会想着速战速决。格兰特心中默默燃起烛光向神明祈祷,让他安然无恙地过到对面马路,继续一边闲适地散步,一边跟自己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此时,如果他在贝德福德街前环顾四周,他想,相信我的判断准没错——是真的看到了,而不是无端冒出的可怕臆想。甚至他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确定那人必是颧骨高挺、脸部瘦黑、下巴突出,而且可以肯定,左手食指或拇指有一道新的伤疤,就像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似的。 男子即刻回头看了一眼——不是快速无意地一瞥,不知道为何,稍稍地停顿了一下,意味着他是存心在仔细观察。他一转入贝德福德街,格兰特拔腿就追。他脑海中活生生地看到那个瘦小的身影在黑暗冷清的街道里狂奔。当他转过拐角,他的猎物已经逃之夭夭。如果他刚才一直直走,现在估计没人能逃出他的视野,所以格兰特,唯有虚张声势,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在街道的右手边,然而他的眼睛在警惕地审视着每个角落。可什么人都没有,他越想越上火,深深地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此时,在斯特兰德尽头另一边的街道上,有个身影从商店门口闪过,然后埋没在方才逃离出来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兰特重新回到斯特兰德大街上,不到三十秒的时间,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来回穿梭,出租车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开满了商店。在这样的地方选择逃跑并非易事。格兰特不禁咒骂起来,骂的同时还在想,好吧,居然被耍了,但愿男子把自己骂得更凶狠,明明知道被识破了,还像个笨蛋一样晃悠。竟如此大意。他第一次对媒体产生好感,警方可以随心所欲地公布凶手的信息,以警示民众。他在街上巡逻了一会儿,每经过一家商店就扫视两眼。接着他默默站在街道入口牌坊的阴影下,在那里待了好一阵子,抱着一线希望,凶徒只是潜伏在街上,而不是逃离脱身了,等风头过去,便重新现身。可等来唯一的结果却是,走来个好奇的警察,从他过马路开始就观察他的动向,想知道他在等什么人。格兰特走到灯光下,跟那位致歉的警员说明了情况。看来凶徒已经逃逸了,他去给警局打了通电话。其实那男的把他耍了还溜走了的时候,他当下恨不得往斯特兰德投入一支警队,但那时交通繁忙,即使是出动最快的警车,从河堤那边赶到现场,估计通缉犯都到戈尔德格林或坎伯韦尔再不就到埃尔斯特里了,格兰特想,这么一来的话,如此兴师动众也就没有必要了。 挂了电话,格兰特悠悠地漫步到特拉法加广场,情绪有所缓解。在过去的一小时里,他郁闷至极,简直对自己无语了。目标人物就在自己前面不到六尺远,几乎触手可及,却眼睁睁看着他在指缝溜走。不过,现在案情明朗的一面愈发地清晰了。他确实是踉跄了一下,但即便如此总体而言还是有所进展——可以说大有进展——对比刚接手案件的时候。目前他可以肯定,那个黎凡特人仍在伦敦。这是个了不起的飞跃。一直到前一天晚上,如果不是他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外貌特征,男子可以随时畅通无阻地离开伦敦。他们就不得不翻阅从英国各地发过来的报告——格兰特曾被这种通缉犯报告弄得苦不堪言——说不定还得查看整个欧洲大陆的报告,幸亏在斯特兰德与男子偶然相遇,男子也恰巧神志不清自己跑到大街上露面。现在,他们确定他在伦敦,并可以集中警力全力追缉。凶手可能会通过陆路逃脱,而实际上也别无他法。格兰特明白,他将很难在任何正规的车库租到逃跑用的车。可这仅仅让过程变得困难重重,但要是他一心想逃,谁也阻止不了,只是相对拖慢了他的速度。奇怪的是,在还没封锁去路时,他为何还要留在城里。但格兰特知道伦敦人向来不轻易离开他们熟知的城市,外国人则会像老鼠在四通八达的下水道各处躲藏。只不过他们都更倾向隐匿起来,而不是冒险逃跑。通缉犯当然也一样,虽然没有满城播报他的外貌特征,并不保证巡警就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与票务员或船员面对面,需要莫大的勇气与胆量。因此,男子唯有在城里逗留。从现在起,他将调动一支快速特警队不间断地巡逻,再从警方的眼皮底下溜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加上,格兰特已经跟他碰过面。这又是一个巨大的进展。下次格兰特遇到他,一定让他插翅难飞。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想必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已经被认出来了,死者的朋友可以根据银行的纸币找出他们的下落——一切,正如马塞尔所说,渐渐有了眉目。来到圣马丁道巷尾,格兰特想起这是《难道你不知道?》的最后一场演出。他打算在那里停一停然后再回警察局。要是不受催促,他的思维会更加灵活清晰,但警局里一片寂然,无声的催促引得他快要发疯,脑子不听使唤。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新发现,黎凡特人或许就混在汹涌的人潮中,不管怎么说,总比把自己安置在警局强行隔离的办公室里要好得多。 格兰特到场时已经开演了将近二十分钟,跟经理谈了几句之后,在前排座位后面六平方英寸的站席找了个空位观看。在黑暗中远远望去,舞台恢宏壮观。剧院洒下暗红的灯光,座无虚席,观众从地面挤到天花板上,每个人都热血沸腾。最后一晚,狂热的爱好者纷纷聚集在一起,告别自己崇拜的偶像。场内充斥着各种吹捧称赞的话语,朋友间不舍的寒暄,惋惜悲叹的声音,此时此刻,人们卸下平日惯有的英式冷漠,情感倾泻而出。时不时,高兰抛出一个老笑话,台下已经听过的人会做出指正。“完整来一遍,高兰!”他们喊道,“完整来一遍!”高兰应众人的呼喊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紧接着蕾伊·马克白娇滴滴地站在空旷的舞台中,仿佛一片轻盈的叶子,在风中摇曳。她舞动的每一个姿势,总会慢配乐一拍,因此,音乐仿佛是她的动力,而不是伴奏,就好像曲中的音符围绕在她身边旋转、飘浮,然后悄然消散。乐曲牵着她共舞,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意,光芒四射,楚楚动人,就像一颗被水流烘托着的水晶球,玲珑剔透,接近尾声时,随着音乐渐弱身子轰然倒下,戛然而止。观众屏息凝视,而后爆发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可他们不会让她走,最终幕后人员硬生生把她从舞台上拖走,费尽力气才让演出得以继续,观众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今晚没有人关注剧情,应该说人们从来就不太在意。就连那群庞大的狂热分子都不在乎,就算有人在意,也是少数,他们也早就对剧情滚瓜烂熟了。今晚还在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甚是荒唐。 直到全英国最有名的合唱团登台时,观众才稍稍安静了下来。这十四个沃芬顿剧院的女孩儿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都小有名气,她们的默契与配合得到一致的认可——是值得一看再看的演出——就像观看护卫队整齐划一的行进动作一样。甩头的角度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抬腿时脚尖成一直线。没有谁出脚更快,也没有谁踢得更高。当最后一个女孩儿妖娆地撩起黑橙相间的裙子,退出舞台时,观众几乎忘记了蕾伊。只是几乎,但并不真的忘记。蕾伊和高兰是剧院的主角——今晚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与观众共享。人们的躁动不过是因为万众瞩目的蕾伊或高兰竟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当晚剧场越来越兴奋的气氛飙升到歇斯底里的狂热。格兰特略带同情地看着男主角勉强的笑容,他独自卖力真诚的演唱却只得到不温不火的喝彩。这支独唱由全英国最动听的男高音领衔,一群男孩儿伴唱,台上打着幽暗的灯光,伴舞婀娜多姿。他显然期待观众至少让他返场三次,但最后一小节都还没唱完,观众就失去了兴致。这不太对劲。他们甚至干脆看都不看他了。他尽量保持优雅的风度,把自己当成蕾伊·马克白的衬托,与她共舞,伴她歌唱,陪她表演——格兰特突然想知道,他的黯然失色是否只是因为刚好蕾伊·马克白个性鲜明,还是她就是依仗自己的个性故意惹人注意出风头。格兰特对演出或女主角的职业素养都不抱幻想。戏剧明星们很容易为那些悲情故事感动到声泪俱下,重下血本也在所不惜。但面对功成名就的同行,善良的天性便消失殆尽。蕾伊·马克白在圈内出了名的对所有人都慷慨大方,随和友好,她的媒体经纪人则奸诈狡猾,老谋深算。格兰特本人曾经看过关于她的花边新闻,若不是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下一条新闻,他也察觉不出来这原来是经纪人的杰作。她的经纪人手段非一般的高超,可以不露痕迹地把她捧成新闻人物,卖足了广告做足了宣传,还让读者深信不疑。 不过,有件事相当令人费解,她两年之内更换了三个合作的男主角,而其他演员都保持不变。难道她的友善,她的谦虚,她的——找不到其他词可形容——淑女气质都是伪装的?这位柔弱的伦敦宠儿难不成背后实则冷酷无情?他曾经看到她私底下的一面,谦逊,聪慧,落落大方。不耍小脾气,不装腔作势。一个迷人的女孩儿凭借自己的头脑开辟属于自己的道路,实在难以置信。他也接触过一些表里不一的演员,很多肤浅的女人无论怎么梳妆打扮也装不出温柔的样子。但蕾伊·马克白的温婉可人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他正近距离地看着她,试着挑出一点瑕疵——他之前就很喜欢她——脑海里总不自觉地想起。但他惊愕的是,他发现他之前的疑虑,经过目前调查得出的线索,正逐步得到证实。她抗拒与男主角有进一步的接触。据格兰特的观察,他们三个都还在演出,只是很巧妙地穿插在戏剧中,就像之前从未见过一样。要是她本人闯进来,不管是一同鼓掌或打断他的鼓掌,甚至让他停止鼓掌,都显得太过突兀了。这样的话他们就很容易会被认出来,在她看来,这绝不能容忍。他发现这方法不单十分微妙,对她来说,也十分必要。她只需无所忌惮地展露自己的一点性格魅力,其他竞争对手就像恒星遇到太阳一样暗淡无光。她只有在高兰面前才会无能为力——他就跟她一样,光彩照人,璀璨夺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她对他处处容忍。至于跟她对戏的男主角,即使长相帅气,和蔼可亲,唱功了得,以她的实力,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现在想起来了,他们说,不可能找到一个男主角配得上她。原来如此。此时,他深表同意。他突然感到离奇的豁然,似乎徒生某种不可触摸的魔力,一下读懂了她的心思。众人皆醉,只有他和她冷静清醒,抛开感情,洞察一切。他看着她玩弄那几个不幸的可怜虫,冰冷无情,不慌不乱,跟他会在一台戏中扮演一条鳟鱼似的。她笑靥如花,夺去原本掌握在他手中的胜利,装点在她眼花缭乱的服装上。没有人注意到,胜利已经易手。要他们真看出端倪,也只会认为今晚的男主角还未达到要求——可是,众人皆知,很难找到与她相配的人。而抢尽风头之后,她老道地转过身,牵起他的手领到舞台前面一同谢幕,慷慨地分享观众给予的掌声。在场所有的人喃喃,哼,这些掌声是给蕾伊的,他根本不值得!因而人们更为深刻地记得他的不足。啊,是的,妙不可言。戏中有戏,格兰特整晚冷眼静看,自得其乐。他看清了真正的蕾伊·马克白,而眼前的她又捉摸不透。格兰特想得入神,落幕了发现自己还站在原地,欢呼声震耳欲聋,一股莫名的寒意袭来。闪亮的舞台上,大幕一而再、再而三地拉开,礼物和鲜花一涌而上。随后的演员上台致谢,首先是高兰,抓着一大瓶威士忌,试图搞笑暖场,但没有成功,因为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格兰特猜,此刻在他心中肯定会想起那段艰苦打拼的岁月,眼前浮现一幅自己曾经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画面,每天晚上跑两场演出,终日诚惶诚恐。有很长一段时间高兰靠卖唱维持生计,难怪在这种众星捧月般的场合会情不自禁、百感交集,接着制片人登台,然后再到蕾伊·马克白。 “女士们先生们,”她清晰而缓慢地说道,“两年前,我还默默无闻,无人知晓,是你们成就了我。承蒙大家厚爱。今晚你们实在令我受宠若惊。而我只能说一声,谢谢你们。” 观众的喝彩在台下回荡,谢词简洁得体,格兰特想。听到这就差不多了。他转身离开。他知道接下来轮到剧组成员一个一个上台。于是,他穿过酒红和浅黄色的前厅,走向黑夜深处,胸口不知怎的透不过气。如果三十五岁的他还没抛开那些沉重的幻想,有人会说他终于醒悟了。他一直爱慕着蕾伊·马克白。 7.雨后初霁 “这哪像一个基督徒该过的生活,”菲尔德太太一边念叨着,一边又把熏肉和鸡蛋端到他面前,这是他的固定搭配。菲尔德太太曾试图改变格兰特对熏肉和鸡蛋的执念,从报纸上的食谱中精挑细选为他准备营养美味的早餐,特意去汤姆金家抢购上乘的食材,还威胁说买不到就以后也不光顾了,但还是拿他没办法——没几个人能动摇他。周六,周日,周一,依然每天都是熏肉和鸡蛋。现在是星期天早上的八点钟,每到这个时候菲尔德太太总要啰唆两句。“异教徒”,在菲尔德太太的词典中并非意味着违背教条,只是缺失了乐趣和体面。他在星期天上午八点前吃早餐给她带来的震惊,远远大于他的周末将要在一堆繁杂的工作中度过的事实。她为他感到悲哀。 “我老是想不通,国王怎么就不为你们这些探长多颁发几个勋章。伦敦城里还有谁在这个点儿吃早餐啊!” “这么说我觉得还得给探长的房东也颁发一个。菲尔德太太,作为探长的房东,劳苦功高,特此授予大英帝国勋章。” “噢,没有勋章也是我莫大的荣幸。”她说道。 “我想想这得怎么回答才好,这才早餐时间我还不会说讨人欢喜的话,可上午八点菲尔德太太已经如此风趣幽默。” “堂堂的苏格兰警察局探长,你该真正感到惊讶的是我这特殊的身份。” “真的吗?” “那当然,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绝对守口如瓶。很多人都好奇探长究竟在想什么,或会有什么人来拜访探长。我都坐视不理,任由他们打探。除非你想见到他们,否则我来应付得了。” “菲尔德太太,为了我的缘故,大家都误会你又愚笨又迟钝,难为你了。” 菲尔德太太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这是我应该的,虽然我不怎么情愿。”说完,优雅地走开了。 吃完早餐,格兰特起身离开,她看着没动过的吐司,忧伤地说道,“你呀,一定要好好吃午餐,空着肚子什么都干不好。” “但吃撑了也走不动啊!” “在伦敦城里追赶一个人,跑不了多远的。总会有人会挡着他们的去路。” 格兰特沿着阳光明媚的小路走向公车站,怡然自乐,刑事侦查部减小了缉拿凶手的难度,但目前警方仍没有接到情报说有人看到了通缉犯罪嫌疑人。将近一半的路人朝他看——经常是走过之后回头望着他的背影。如果不是内部人员,不了解搜捕程序,光是要调查手上有伤疤的人,数量已经多得吓人。一整个晴朗的上午,格兰特坐在桌前,耐心地查阅来自各地的报告,并派他的助手到处搜集消息,就像一名上将在战场上指挥作战。城外的线索他一概忽略,除了两份特殊的报告,引起了他的注意——有时很奇怪,没准在斯特兰德看到的男子并非他要找的黎凡特人。他立马派了两个人调查清楚,一个到康沃尔,一个到约克郡。他手边的电话一整天都在嗡嗡作响,而接到的全都是坏消息。警局已经加派了人手出去巡逻,但在格兰特看来,他们找的疑犯和凶徒都相去甚远。任何一条宝贵的线索往往都来之不易,警员得熬到午夜时分,守在诺丁汉郊区的别墅里,躲在蕾丝窗帘后面,等待疑犯出现,走进监视区域。曾经有个嫌疑人后来被证明是一位贵族,也是一名著名的马球运动员。警察发现自己的举动已经引起了伯爵的注意——他们一直跟踪到他住所的车库,那时他正准备挑选一辆车,去个三四百公里远的地方,作为周日的短途旅行——并毫无隐瞒地向警方坦诚了他是做什么的。 “我知道你们在跟踪我,”那位伯爵说道,“近来我道德意识特别强,不知道你们究竟想怎样。我试过同时被控告很多不同的罪名,但杀人犯还是头一次。不管如何,祝你好运。” “谢谢,先生,也祝您好运。希望你回来之后依然问心无愧。”那位伯爵超速驾驶的记录在全英格兰数一数二,他心照不宣地咧嘴一笑。 说实话,周日出去巡逻算是相对轻松,倒是格兰特,一整天坐在办公室鼓捣那些文件和接听电话,感到十分乏味无聊。巴克下午回来了,但也提不出什么建议可以加快破案的速度。他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不起眼的线索都要穷根究底,逐一排查。在菲尔德太太看来,这种工作耗时费力,极不仁厚。格兰特羡慕地望向窗外,清透的薄雾笼罩着河流,夕阳的余晖洒落在萨里郡。要是今天能去汉普郡,该有多么美好!漫步在春意盎然的丹布尼森林里,待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捧书一卷,何乐而不为! 当格兰特回到家,天色已晚,但他的心思不停地徘徊,寻找疏漏的线索。随着夜晚的来临,之前那些混杂模糊的念头一一地逐渐淡去消失。菲尔德太太认为在外回家的人就应该好好享用一顿美味佳肴,但是,他吃晚饭的时候,仍疲惫地守候着壁炉旁边的电话。后来他上床睡觉,梦见蕾伊·马克白在电话里头对他说:“你永远也找不到他,永远,永远!”她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无视他的求助,他希望接线员说一声“时间到”,然后放他一马。然而,救援没到,电话却变成了一根鱼竿,他丝毫不觉得意外,还抓起它,不是用来钓鱼,而是当作鞭子,鞭策一架去往诺丁汉的马车。在街的尽头是一个沼泽,沼泽前面,马路正中间,站着那位旅馆女服务员。他坐在奔驰的马车上,声嘶力竭地呼喊,喉咙却喑哑无声。相反,他眼前的女服务员越变越大,占满了整个街道。马车即将撞上她,她庞大的身躯耸立在格兰特面前,压过了他,压过了马,压过了街道,压过了一切。大难临头,无可躲避。完蛋了,他想,幸好醒来时发现自己还安然无恙地躺在枕头上,世界正常地运转,都怪那些该死的奶酪蛋奶酥!他咒骂道,然后转过身去,凝视着黑压压的天花板,睡意全无,完全清醒的思绪四处游荡。 为什么死者要隐藏自己的身份?或许仅仅只是偶然?衣服上只抹掉了裁缝的名字,领带上制造商的名称却留了下来——如果一个人要故意拿掉识别图标,这应该是最容易想到的地方。但是,如果裁缝的名字没有了,只是纯粹意外的话,那死者身上寥寥无几的随身物品又如何解释?少许零钱,一条手帕和一把左轮手枪,甚至连块手表都没有。自杀的可能性非常大。也许他破产了,看着又不像,但说不准。格兰特碰见过许多看起来像百万富翁的贫民,也见过拥有大笔银行存款的乞丐。还是说死者已经走投无路,与其慢慢沉入臭水沟里,还不如选择这种方式自行了断?他花完最后的几先令去看戏,难道只是为了在那些让他一败涂地的人面前露出自己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在开枪自杀之前不料遇刺只是命运对他开的最后一个玩笑?但是,如果他破产了,他为什么不去找朋友借钱——他不是有一位随便就拿出一沓钞票的朋友吗?他开口借了?但朋友拒绝他的请求?后来良心发现,才偷偷匿名寄来了那二十五英镑?如果他决定接受手枪的存在,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是自杀,那么这起谋杀案就可能起源于一场争执——可能是赌马组织两名成员之间的不和。或许,死者的破产与没落与黎凡特人有关,所以在事后负上点责任。这是最合理的解释,符合所有的情况。死者喜欢赛马——可能是赌注登记经纪人——遇害当时没有手表或金钱,显然为自杀做好准备。有人听到黎凡特人在索取什么东西,死者要么不能要么不愿交出来,因而一气之下黎凡特人把他杀了。那位生前拒绝借钱给他的朋友,可能厌恶了帮他收拾烂摊子,可得知他死亡的消息后,深感自责,追悔莫及,所以寄来了一笔可观的安葬费,虽然是匿名的。仅仅是假设而已,但几乎切合!唯一一个解释不通的地方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来认领死者的尸体。如果仅仅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争吵,他朋友没理由因为害怕而保持沉默。很难相信,一个外国人竟有这样的能耐让他的朋友通通都缄口不言,谨慎小心地偷偷寄封匿名信,连胆小鬼一般都不至于此。这实在蹊跷诡异,几乎见所未见。格兰特办案这么多年,从没试过凶手都快要抓到了,而死者的身份还不明不白。 不知不觉地下起了小雨,雨丝飘落在窗户的玻璃上。好天气要结束了,格兰特想。周遭一片寂静,昏天地暗。就好像士兵部队和侦察机来巡逻了一趟之后,刚返回基地报告。沉睡了几天的大风此时发出一声悠远的长啸,紧接着骤雨狂袭,哗啦啦地倾盆而下,犹如战场上的千军万马,浩浩荡荡。狂风嘶吼咆哮追赶而来,暴雨竭力相拼,奋勇一战。屋檐的水滴和着风雨激昂的交响乐噼噼啪啪奏出柔和的曲调,犹如时钟单调的嘀嗒声,熟悉而舒缓。格兰特闭上眼睛,窗外的号啕渐渐消退,归于平静,他又沉入睡梦中。 早上醒来,灰蒙蒙的天空中弥漫着绵绵细雨,昨天夜里的假设似乎仍然无懈可击,连之前的漏洞也填上了,尽管要找到死者的朋友,道路还很漫长,但在他见完威斯敏斯特银行阿德菲分行的经理之后,他愈发觉得心中那个貌似不切实际的计划有了实施的可能。 那位经理话不多,头发灰白,肤色晦暗,在某种程度上长得像是钞票上的人像。然而,他的言行举止,倒不像财务顾问,更像个全科医师。格兰特萌生一个念头,想试试看道森先生干瘪的指尖触碰自己的手腕到底是什么感觉。万万没想到道森先生今天上午是罗马主神和印度至尊的结合体。他在报告中可以这么描写。 探长所关心的那五张钞票,全部来自于本月三日在柜台上的存款,总额二百二十三磅十先令。这笔钱由一个在他们银行开了往来账户的客户取出。户主的名字叫作阿尔伯特·索瑞尔,在金莱街经营点赌博生意。当天所有存款都取出来了,仅剩一英镑在里面,大概是为了保留账户。 棒极了!格兰特暗暗高兴,他的朋友也是赌马业者。 不知道森先生能否认出索瑞尔先生?他问道。 不,不大认得出来了,但他们银行的出纳员应该可以为他详细地描述。他把那位员工叫了过来,“这位是苏格兰警察局的格兰特探长。他希望了解一些阿尔伯特·索瑞尔先生的情况,我跟他说了,你或多或少应该会记得一点。” 出纳员提供的说辞非常具体,他所描述的,几乎没有偏差,正是死者本人。 当他讲完后,格兰特坐在那里火速思考。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死者欠了朋友的钱,而让他变得一无所有的朋友又善心大发?所以后来才会寄来那几张钞票?刚好是三号。正是案发的前十天。 是索瑞尔自己来取钱的吗?他问。 不,收纳员说,是一个陌生人拿支票来兑换的。对,他记得他。很黑很瘦,中等身高稍微偏矮,颧骨高挺。看起来有点像个外国人。 是那个黎凡特人! 格兰特兴奋得忘记了呼吸——就像爱丽丝历经了一段梦幻的旅程最后遇到红心皇后一样。案情终于有了进展,但又如此扑朔迷离! 他想看看那张支票,收纳员把它找了出来。“你们觉得有没有可能是伪造的?”他们不曾考虑过这个问题。确实支票和签名都是索瑞尔先生的笔迹,说他企图伪造,不太合理。他们翻出了死者提取的其他支票,让格兰特进行对照。他们不愿接受支票是假的。“如果是伪造的,”道森说,“这技术也太好了。就算检验证明实属伪造,我也很难相信。我想关于它的真假您可以放心。” 也就是说,那个外国人把钱提走了,带着索瑞尔所有的存款,除了身上留下的二十先令。十天后,从背后把他杀害了。好吧,即便证明不了什么,至少说明两人之间相互认识,在庭上面对陪审团这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你们有保留索瑞尔的存取账单吗?”有,他们给了格兰特一份清单。然后,他询问了索瑞尔的住处,银行说没有记录他的家庭住址,只知道他的办公室设在金莱街32号,查令十字街路口尽头。 格兰特离开银行,从斯特兰德去往金莱街,他一路上都在消化刚才得到的信息。那个黎凡特人提走了支票里面的现金,而支票是由索瑞尔支付和签字没错。他从存入款项到遇害身亡中间的十天,没有什么反常或怪异的举动,由此可以排除失窃的可能。就是说,支票是索瑞尔亲自交给那个黎凡特人的。为什么不直接给现金?大概是因为那个黎凡特人一开始就不想在这次交易中留下自己的名字。难不成他在“压榨”索瑞尔?按照拉乌尔·拉加德的说法,当晚凶手在他们的对话中,似乎在索要什么东西,是想再多要点钱?再或那黎凡特人是索瑞尔倒霉的合作伙伴,现在破产了只想拿回他的本钱?不管怎样,至少在威斯敏斯特银行柜台的交易记录中可以看出,索瑞尔当时已身无分文,导致他动了自杀的念头。 那么,那二十五英镑究竟是谁寄的?他夺走了索瑞尔的所有财产,为了索取更多可以刺人一刀置别人于死地,格兰特无法相信,这样的人,会因为良心不安而掏出这笔钱。估计是另有其人。那人跟凶手交情匪浅,那笔从索瑞尔身上获得的收入,他至少拿到了二十五英镑。此外,他很有可能跟死者住在一起,因为在那个装着二十五英镑的信封上发现了死者的指纹。这种细腻的手法和那笔大方的安葬费,更像女人的行事风格,但笔迹鉴定专家又判定信封上是男人的字迹。还有就是,索瑞尔打算用来结束自己生命的那支手枪,应该也是属于他的。案件错综复杂,交织成一个谜团,但还好只是纠结在一起——相互关联,愈加紧密,因此任何时刻,他都有可能捡起一个幸运的线头,一下子解开整个谜团。好像看来,他只需要查清楚死者的日常习惯和生活圈子,抓到那个黎凡特人便指日可待。 查令十字街尽头稍稍往里拐就到了金莱街,街上隐约有股神秘阴森的气息,让人不禁打战。陌生人来到这里会觉得自己不受欢迎,浑身不自在,就跟迷迷糊糊闯进了一个私人禁地似的。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初次来到一家小咖啡馆,店里的熟客有点好奇又有点敌意地打量着他。格兰特算不上是金莱街的常客,但至少不是生面孔。基本上在警察局工作的人包括他自己对查令十字街和莱斯特广场这一带都熟门熟路。街道两旁的房子外观上看都颇为雅致,却又似乎暗藏着狡黠的一面。假如它们会说话,想必会对他说:“哦,你又来这里了呀?”来到32号门前,一块喷漆木板上写着,阿尔伯特·索瑞尔的办公室和博彩公司在二楼。格兰特拐进门廊,爬上昏暗的楼梯,屋内充斥着周一早上女清洁工打扫完的味道。楼层间有个宽敞的平台,一上去就看到写着索瑞尔名字的门牌,格兰特敲了敲门。如他所料,没有回应。他试着开门,发现被锁上了。 他正要转身离去,听见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格兰特又使劲敲了敲,静候等待,他能听到远处马路上的嘈杂声和下面街道上的行人的脚步声,但房间里面没有半点回响。格兰特弯身冲钥匙孔里面看,没插钥匙,可也只能看到办公桌的一角和一个煤桶的盖子。他看到的地方前面还有两个房间,显然是索瑞尔的办公室。格兰特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一动不动,期待有人开门,但钥匙孔框起的那幅小小的画面没有任何动静。他起身准备离开,然而,当他正要迈出步子,又听到了里面微弱的声音。格兰特低着头侧耳倾听,忽然发现,上面楼道的栏杆那吊着一个倒挂的人头,披头散发的样子让人毛骨悚然。 吊着的人头看到自己被发现了,温和地开口询问道:“你是在找人吗?” “如你所见,不是吗?”格兰特不悦地说,“我找这个办公室的主人。” “哟?”听这语气,好像头一回碰到这种说法。那脑袋嗖地消失了,不一会儿正常地回到了一个年轻小伙的头上,他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最后一级阶梯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绘画罩衫,浑身松脂味儿,用沾满颜料的手指理了理乱蓬蓬的头发。 “我想这里已经有好一阵子都没有人了,”他说,“我住他上面两层,一层是住所,一层是工作室,我以前经过这还能听到他的,他的,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称呼。说白了,他是个赌马经纪人。” “客户?”格兰特提示说。 “对。我听到有时应该是他的客户。但我敢肯定,已经有两个多星期没看到他或听到这里的声音了。” “他有没有固定的行程?你知道吗?”格兰特问道。 “什么行程?”画家问道。 “我的意思是,他每天都去跑马场吗?” 画家并不清楚。 “嗯,我想进他的办公室看看。在哪里可以拿到钥匙?” 画家觉得钥匙应该在索瑞尔那儿。这栋房子的管理员在德福德广场不远处有间办公室。他老是记不住街道的名字和牌号,但他知道怎么走。他自己房间的钥匙丢失了,否则可以试试,或许能扭开门锁。 “那你出门的话怎么办?”格兰特问,一时间强烈的好奇心超过了他想进入房间的渴望。 “就那样呗,”他轻松地说道,“如果有人能发现我房间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自愧不如。” 然后突然,隔着锁着的房门,明显就离他们不到一尺远的地方,又传来那鬼鬼祟祟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画家瞠目结舌,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他上扬的眉毛。他猛地转头,不由得疑惑地看着格兰特。格兰特一言不发,抓住他的手臂,拉着他下到楼梯的第一个拐角处。“听好,”他说,“我就是一个便衣男子——明白我的意思吗?”之前问他跑马场的事,他一脸单纯,格兰特实在没有信心,他会不会说些什么不该说的话。画家一脸得意地说:“明白,你是鲍比嘛。”格兰特让他得逞。“我想进入那个房间。屋后有没有院子可以让我在窗口那看一下?” 有,画家领他到底层,穿过一条黑暗的走廊来到屋后,小小的院子用砖块围成,以前可能是一个乡村旅馆的一角。院子里的小屋舍紧靠着房子的外墙,铅皮屋顶的正上方就是索瑞尔办公室的窗户。窗门微微打开了,像是有人居住。 “来推我一把,”格兰特说,然后脚一蹬,爬到屋舍的顶上。他脚踩完他同伙沾满颜料的双手,说,“我提醒你,你这是纵容犯罪。私闯民宅完全就是违法。”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运的时刻,”画家说,“我一直都有种冲动想尝试违反一次法律,但又没办法担保我不会出事。现在能跟警察一起成为共犯,这种快感,以前根本不敢想象。” 格兰特没有心思理会他,眼睛紧紧地盯着窗户。他慢慢地挺直身子,直到头刚好被窗台挡住。他小心翼翼地偷瞄。房间里没有任何动静,身后却被吓了一跳。他环顾四周,发现画家不知什么时候也爬到了屋顶上。“你有没有武器,”他低声说,“要不我给你拿根木棍什么的?”格兰特摇摇头,突然,他果断地推开窗户,纵身一跃,跳进房内。没有一点儿声响,只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废弃的办公室积着厚厚的灰尘,苍白迷蒙的光线照射进来。对着他的通往前面的房间的房门半开着,他迅速地跨迈三步,把门一推,随之响起一声惊恐的哀嚎,从里面蹿出一只大黑猫。它躬身一跃,穿过房间,从窗户跳了出去。这时砰的一响,传来哐啷哐啷一阵撞击声,然后听见画家痛苦地嗷嗷叫喊。格兰特走到窗边,听到下面院子传来奇怪的呻吟与呜咽。他急忙沿着屋舍的边缘滑下去,看到同伙正坐在肮脏的砖头上,双手难受地抱着脑袋,疼得浑身抽搐,应该说是苦笑得直不起身子。格兰特放心下来,回到房间翻了翻索瑞尔办公桌的抽屉。可全部空空如也——经过细心刻意的清理。前面的房间被用作另一间办公室,而不是客厅。这么说,索瑞尔在别处居住。格兰特关上了窗户,滑下屋顶,落到院子里。画家仍止不住啜泣,不过已经可以腾出手来抹眼泪了。 “受伤了吗?”格兰特问道。 “没事,就肋骨那儿,”蓬蓬头说,“快被那些过度亢奋的肋间肌肉挤压得断掉了啦。”他艰难地站起来。 “好吧,那浪费了你二十分钟,”格兰特说,“但不探个究竟我会心有不甘。”他跟在蹒跚的画家身后,再次穿过那条黑暗的走廊。 “不不,花多少时间都在所不惜,应该是我谢谢你,”蓬蓬头说,“你来的时候我正好灵感枯竭。每逢周一早上我都画不出来。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就该用氢氰酸把周一早上从日历上烧掉。是你让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周一上午。要是哪一天你不忙着违反法规,我想为你画一张人物肖像,你的头长得挺可爱的。” 格兰特突然想起来,“单凭印象我想估计是画不出索瑞尔的吧?” 蓬蓬头思考了一下,“我想可以,”他说。“跟我来。”他领着格兰特进入他称为工作室的地方,里面堆满了画布、颜料、作画工具,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这里除了灰尘以外,其他东西都看着好像被洪水冲洗过后留下来的一样,乱糟糟的,也唯有历经洪水的洗劫物品才能摆放出那样奇特的角度。画家胡乱收拾了一翻,可能里面埋藏着某些用得上的材料,顺手拧开一瓶墨汁,又找来一支干净的羽毛笔,在一张白纸上随意地勾勒了六七笔,画了一幅速写,凝重地检视了一会儿,从画板上撕了下来递给格兰特。 “不是太相像,但大概的样子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他说。 格兰特没料到他如此专业。纸上的墨水还没干透,但画家把死者画得活灵活现。速写图略微夸大了人物的特点,类似漫画的手法,但生动的样子是照片也无法传达的。画家还再现了他有点焦灼的眼神,大概索瑞尔时常露出这副表情。格兰特由衷地表示感谢,并给了他一张名片。 蓬蓬头郑重地接过卡片,“以后如果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随时找我。”格兰特说完,径直离开,没看到他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 劳伦斯·穆雷富丽堂皇的办公大楼在剑桥商业圈的附近,是伦敦最大的博彩公司之一,上面标语写着“跟着穆雷一搏,好运胜券在握”。正当格兰特过马路走向街道的另一边,看见面色和悦的穆雷下车走进办公楼。这几年来,他对劳伦斯·穆雷算是相当了解,他穿过马路,跟在他身后走进金碧辉煌的总部大楼。他报出自己的名字后,接待员领着他穿过宽敞热闹的大厅,一直往里走,金光闪闪的实木青铜装饰,玻璃隔板和数不清的电话随处可见,随后到达这位大人物的私人办公室,里面挂着几幅骏马图。 “好吧,”穆雷说,对他微微一笑,“是为公事而来吗?希望跟那匹‘咖啡豆’无关。今天好像半个英国的人都想押‘咖啡豆’。” 尽管“咖啡豆”的胜算很大,探长可不想输光自己的钱。 “你该不是来给我警告的吧?” 探长咧嘴笑笑。不是,他不过想知道,穆雷是否认识一个人叫阿尔伯特·索瑞尔的男子。 “从来没听说过,”穆雷说,“他是谁?” 是个赌马经纪人,格兰特认为。 “赌马的?” 格兰特并不清楚,只知道他在金莱街有间办公室。 “大概经常驻扎在赌注区吧,”穆雷说,“跟你说,如果我是你,我今天会去林菲尔德赛马场,一眼就能看到所有的赌马经纪人。这会为你省下很多腿脚工夫。” 格兰特考虑了一下。这的确是目前最快捷最合理的途径,而且可以让他了解索瑞尔的工作行情,比仅仅拿到他的家庭住址收获要大得多。 “跟你说,”穆雷又说了一遍,他犹豫了一下,“我和你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的火车已经开走了。我们开车过去。我今天有一匹马要出赛,但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去。我答应过我的驯马师,我会去的,不过早上天气太糟糕了。你吃过午饭了吗?” 格兰特还没吃,于是穆雷起身出去张罗午饭,趁着这个空隙,格兰特和警察局通了个电话。 一个小时后,格兰特在乡间享用午餐。空中飘着毛毛细雨,让整个村庄弥漫着恐怖的气息。雨停之后,乡间灰蒙蒙、湿漉漉的,但有一股清新洁净、万物复苏的味道,湛蓝的天空在灰暗潮湿的云朵的裂缝中钻出来。他们来到驯马围场的时候,羞涩的太阳若隐若现,方才假山花园里阴郁的小水洼渐渐地眉开眼笑。距离第一场比赛只剩十分钟,格兰特对赌注的输赢并不感兴趣。他按捺心中的不耐烦陪着穆雷走向亮相圈的白色栏杆,准备开跑的马匹镇静地兜着圈子,以旁观者的身份,他喜爱这些骏马矫健的身姿——格兰特看马颇具眼光——而同时他的目光扫过观众群,个个都一本正经地在那评头论足。莫伦斯坦,他现在管自己叫斯通,一副傲视群雄的样子,好像主宰了全世界。格兰特好奇他又在打什么招摇撞骗的鬼主意。三月份那场障碍赛被他闹得满城风雨,这回不知耍什么招数。没准还会有傻瓜乐在其中。驯马围场最惹人注目的要数万达·莫登,刚刚从她的第三次蜜月旅行回来,生怕有谁不知道似的,穿着格子大衣,到处显摆。放眼望去,准能看到,不会错过。打马球的伯爵也来了,还曾一度误认为他就是那个黎凡特人。还有许许多多,有的谈笑风生,有的闷闷不乐,格兰特全都一一辨认过并在心里默默地留下一点看法。 第一场比赛结束后,押中了的幸运儿迅速围堵了下注的经纪人们,赢了钱后沾沾自喜地离开,这时,格兰特开始干正事。他一个又一个不断地询问,直到赌注区又塞满了人急不可耐地打听第二场的赔率,才返回围场。但似乎没有人听说过索瑞尔这个人,格兰特十分沮丧,他只好陪在穆雷身旁,直到第四场比赛前——一场障碍赛,穆雷的爱马即将上场。穆雷表示同情,他跟格兰特站在亮相圈中间的时候,他一边欣赏着自己的爱将,一边给出追寻索瑞尔的建议。格兰特由衷地欣赏穆雷这匹彪悍的枣红马,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建议。他心急如焚,为什么赌注区没有一个人认识索瑞尔? 骑师开始进场,围在赛道上的观众渐渐稀薄,转移到看台上有利的位置。小伙子们纷纷探出身子俯下头,靠在他们押注的爱马的脖子上以示爱抚。等信号一发,马儿便风驰电掣般奔腾。 “莱西来了,”穆雷说,骑师穿过潮湿的草地像猫似的爬上台阶向他们走来,“认识他吗?” “不认识。”格兰特说。 “平地赛的常胜将军,但偶尔也会玩玩障碍赛。技术也是一流。” 他小小地打了个赌,想看看作为苏格兰警察局的探长是否无所不知。格兰特早有耳闻,只是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莱西本尊。莱西脸上带着拘谨的微笑向穆雷点头示意,穆雷向他简单地介绍了探长,并无再作解释。莱西在阴冷的空气中微微地颤抖着。 “幸好今天不是障碍赛,”他说道,有点故作热情,“我可不希望弄得满身是水。” “到房间里去烤烤火会暖和一些。”穆雷说道。 “你去过瑞士吗?”格兰特随意问道,他印象中,瑞士是骑师冬天向往的平地赛胜地。 “瑞士!”莱西用他慢吞吞的爱尔兰腔调重复了一遍。“还是别了。我患过麻疹。是麻疹,说了你都不信!足足九天我什么都吃不下,只能喝牛奶度日,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月。”他愉悦英俊的脸庞扭曲成一副厌恶无比的表情。 “而喝牛奶又是那么容易发胖,”穆雷揶揄,“说起肥胖,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索瑞尔的人?” 莱西清澈明亮的眼睛,像两颗结冰的水滴,在格兰特身上划过,然后看着穆雷。他指间摇摇摆摆的鞭子随即缓缓停了下来。 “我想我记得索瑞尔这个人,”他沉思片刻后继续说道,“但他并不胖。查理·巴德利的文秘是不是叫索瑞尔?” 但穆雷想不起查理·巴德利的文秘是谁。 “你可以辨认一下草图里的这个人吗?”探长问,把蓬蓬头画的印象派画像从他的皮夹中拿了出来。 莱西接过来,露出赞赏的目光。“画得太棒了,是吧!对,这就是老巴德利的文秘,就是他。”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巴德利?”格兰特问道。 “嗯,这个问题不好说,”莱西嘴边又挂起拘谨的笑容,“很可惜,巴德利两年多前就去世了。” “哦?之后你就再也没见过索瑞尔?” “是的,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可能在某个地方做点文职工作。” 穆雷的枣红马出场了。莱西脱掉外衣,在草地上拿起一双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胶鞋,扔到马鞍上。他一边调整皮马裤一边对穆雷说,“艾文森今天没来,”——艾文森是穆雷的驯马师。“他说,你会提醒我有什么要注意的。” “没什么特别要注意的,”穆雷说,“你自由发挥就好了。它绝对会赢的。” “好的。”莱西表示收到。接着被牵到栅栏前,在这种枯燥乏味的环境下,人与马构成了一幅和谐美好的画面。 格兰特和穆雷走上看台,穆雷说,“打起精神,格兰特。巴德利可能已经死了,但我知道谁认识他。这里一结束,我带你去找他。”格兰特这才放下心头大石,全情投入比赛当中。跑道两旁一排光秃秃的树木上挂满随风飘舞的彩旗,刚刚还闹哄哄的观众变得出奇地安静,此时万籁俱寂,恍惚间觉得场上只有自己一个人,唯有雨后的树枝和湿润的草地以及灰暗的村庄与他做伴。他看着赛马在长长的直道上你追我赶,惊险地冲过终点,穆雷的爱马以毫厘之差屈居第二。穆雷向牵着马走过来的莱西表示祝贺后,带着格兰特到赛马场的围栏边上,并将他引荐给一位红光满面的老人家,老人家酷似圣诞卡片上在雪地里驾着麋鹿车的圣诞老人。“萨克尔,”他说,“你认识巴德利吧。他的文秘后来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索瑞尔?”圣诞老人说道,“他自己另谋出路。在金莱街开了一间办公室。” “他平常来马场吗?” “不来,应该没有来了。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好像干得还不错。”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 “哦,很久以前了。” “你知道他住哪里吗?”格兰特问道。 “这就不知道了。谁找他?索瑞尔啊,他是个好孩子。” 最后那不相干的话带着怀疑的口吻,格兰特赶紧向他保证,自己并没有伤害索瑞尔之意。于是萨克尔把他的拇指和食指塞进两边嘴角,朝着马场边缘的栏杆方向吹出刺耳的口哨声。人们闻声纷纷转过身来,在一堆面孔中他找到了他想要的人。“乔,”他用洪亮的声音说道,“让我跟吉米说句话,可以吗?”乔不假思索就打发他的秘书过去,就像随手摘下手表和配饰扔到一旁似的。吉米迎面走来,是个干净可爱的年轻小伙儿,穿着细麻衣服,品位不俗。 “你以前跟伯特·索瑞尔很要好吧?”萨克尔问他。 “是啊,但我都不知多久没见过他了。” “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嗯,我们以前有来往的时候,他在布莱特林的新月区租房子住,在富勒姆路附近。我去过那儿,号码不记得了,但他房东的名字叫埃弗雷特。他在那里生活了多年。伯特,他是个孤儿。” 格兰特跟他描述了那个黎凡特人的相貌,并问索瑞尔是否有过类似这样的朋友。 没有,吉米没见过他身边有这样的伙伴,但随之,他重申,自己已经有很久没见过他了。他离开了原来的圈子,开创自己的事业,虽然出于爱好或想收集点消息,他时不时也会去参加赛马。 通过吉米的介绍,格兰特接着又见了两个以前认识索瑞尔的人,不过问到他以前身边朋友的情况,都提供不上有用的线索。这些做赌注登记的,一般都不是乐善好施之人,他们有点好奇地看着格兰特,显然下一场赌注一开始就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格兰特跟穆雷说,他已经调查完毕了,而穆雷,在障碍赛结束时早就没有兴致继续逗留,打算立马启程返回。随着车子缓缓驶离采访区,格兰特转过头向友好的小马场投以感谢的目光,在这儿他得到了不少的信息。真是宜人的地方。等哪天工作闲下来,没有琐事缠身,他会再回来的,在这里享受一个惬意的下午。 在返回城里的路上,穆雷随性地聊到他感兴趣的事情:赌注经纪人和他们的团队意识。“他们就像苏格兰高地人,”他说,“他们可能彼此争吵,但是一旦局外人插手进来,立马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接着又聊到马和它们的弱点、驯马师和他们的职业道德、莱西和他的聪明才智。最后他说:“案件的进展如何?” 很好,格兰特说。如果一切按照目前的事态继续发展下去,他们估计在一两天内就能把凶手缉拿归案。 穆雷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也不想索瑞尔跟那件事扯上关系,是吗?”他谦逊谨慎地问道。 穆雷向来行事正派。于是格兰特坦言相告,“不,索瑞尔就是沃芬顿剧院队伍里遇害的死者。” “天哪!”穆雷惊呼,他沉寂了好一阵子才逐渐消化这个噩耗。“嗯,非常抱歉,”他最后说,“虽然我不认识这个小伙子,但似乎每个人都很喜欢他。” 而这也正是格兰特一直思考的问题。不过看来伯特·索瑞尔不是什么混混儿。格兰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望,再次遇到那个黎凡特人。 8.埃弗雷特夫人 布莱特林的新月区的房子建在一个斜坡上,三层楼高,外墙统一都是典型的英格兰红砖,雕刻着带有诺丁汉特色的纹饰,露台上摆放着形形色色的盆栽装饰。石头台阶用彩色的黏土随意涂抹,深浅不一。有的石头颜色鲜艳,无意间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娇羞地红着脸,有的色彩暗淡,人们视若无睹,因而满怀妒忌,有的出于愤怒露出苍白恐怖的脸色。不过所有的石头都摆出一副“少管闲事”的清高。你可能会忍不住敲一下门前光亮的铜铃——的确,它们磨得极为光滑的表面似乎在使眼色呼唤你去敲一敲——但你会径直跨过门槛,免得在平滑的黏土台阶上摔跤。格兰特走在索瑞尔以前常常走过的街道上,心想不知那个黎凡特人是否也曾经来过。埃弗雷特夫人应声打开了九十八号门,她大概五十来岁,瘦骨嶙峋,有点近视。格兰特向她打听起索瑞尔的事情。 “索瑞尔先生已经不住在这儿了,”她说,“他一周前刚刚离开启程去了美国。” “所以有人跟她这么说了。” “是谁说他去了美国?” “当然是索瑞尔先生。” “是的,索瑞尔可能会通过这个说法来掩饰他的自杀。” “他自己一个人住吗?” “你是谁,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她问,格兰特坦白说,他是个便衣警察,想进屋内和她谈几句。她不禁有点儿意外,但平静地接受了他的解释,把他带到一楼的客厅里。“这里曾经是索瑞尔先生的,”她说,“现在由一位年轻女教师租下了,但她不会介意我们用一会儿的。索瑞尔先生没有做错什么事吧?我相信他绝不是干坏事的人。像他那样一个安安静静的小伙子。” 格兰特让她放心,索瑞尔没做坏事,并再次询问他是否一人独住。 不是的,她说。他和另外一位男士合租,但索瑞尔先生去美国了,那位男士自己承担不起昂贵的房租,所以出去找了别的房间,本来也就有一位年轻的女士想搬进来。埃弗雷特夫人很遗憾,最后两个都离开了。都是年轻的小伙子,俩人还是密友。 “他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杰拉尔德·拉蒙特,”她说,“索瑞尔先生自己开了一家博彩公司,拉蒙特先生在他的办公室帮忙。哦,不,不是合作伙伴,但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索瑞尔有没有其他朋友?” 几乎没有,她说。他和杰拉尔德·拉蒙特形影不离。一番冥思苦想后,她想起有两个男人曾经来过家里并详细地描述了他们的外貌,可以肯定都不是那个黎凡特人。 “你有索瑞尔或他朋友的照片吗?” 她想家里应该还留着几张快照,要是格兰特不介意等候一下,她可以去找找看。格兰特刚好视察完房间,她便拿着两张明信片大小的生活照回来,“这是去年夏天他们在河边拍的。”她说。 两张照片显然都是在同一个地点拍摄的,都以泰晤士河岸边的垂柳做背景,还能看到河上漂浮着同一条船。其中一张照片里穿着法兰绒的索瑞尔,一手拿着一根管子一手拿着一张垫子。另一张里的年轻小伙同样也穿着法兰绒衣服,而他一看就是个外国人。 格兰特静坐良久,盯着照片里黝黑的脸庞。照片效果很好。眼睛清晰可见,不像平常很多快照,眼睛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然而,一种惊悚的恐怖突然向他袭来,跟他在斯特兰德大街上有同样的感觉。甚至照片上河岸边正在愉快地休息的两人,眼里也充满敌意,棱角分明的脸庞善意全无。 “你刚说拉蒙特搬去哪里了?”他用平淡的语气问道。 埃弗雷特夫人表示不知道。 他装作不经意地测试了一下埃弗雷特夫人。她说的是真话吗?似乎察觉到他的疑心,埃弗雷特夫人又补充了她之前说的话。说他貌似在泰晤士河南岸的某个地方租了个房间。 他心中满是怀疑。她是否还有所隐瞒?究竟是谁寄来索瑞尔的安葬费?有可能是他的朋友和那个黎凡特人的其中之一,可是,那个黎凡特人把他二百二十五英镑的全部财产都拿走了,没有理由把钱又寄出去,他看着埃弗雷特夫人线条硬朗的脸庞。说不定她的字迹就是男人的风格,再说笔迹专家也不是绝对靠谱的。不过此外,那个出钱的人就是手枪的主人。不对,他自我修正过来,那个寄出钱的人是手枪的主人。 他们两个谁有左轮手枪吗?他问道。 没有,她没见过他们带着那种家伙。他们可不是那样的人。 这是第二次,她强调他们都是安分的人。这纯属个人偏袒保护,还是想暗地里试着误导格兰特的调查?他想问拉蒙特是不是左撇子,但没有问出口。假若她没有说出全部的实情,这么一问就会立马引起她的警觉,并且暴露了他整个调查的进度。她还可能会去通风报信,所以他把话憋了回去,以免打草惊蛇。况且目前这不是最重要的。照片中曾与索瑞尔同住的男子,就是他在斯特兰德匆匆见过一面的男子,也就是夺走了索瑞尔所有钱财的男子,而且极有可能就是排队时与他发生争执的男子。拉加德能够认出他来。不知道他和埃弗雷特夫人还隐藏了多少事情,所以目前最好还是少说为妙。 “索瑞尔是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前往美国的?” “他的船票是十四号,”她说,“但十三号就离开这儿了。” “黑色十三号!”格兰特说,希望稍微缓和对话紧张的气氛。 “我不相信迷信,”她说,“天天如是。” 但格兰特百思不解。十三号正是谋杀当晚。 “拉蒙特跟他一起走的吗?”他问道。 是的,他们早上一起离开的。拉蒙特先生先把行李搬到他新租的房子,然后再回来送索瑞尔先生。索瑞尔先生乘坐晚上的港口联运火车到南安普敦转机。她本来想去为他送行,但他一再坚持说不用,便没有去成。 “为什么?”格兰特问道。 “他说太晚了,而且他不太喜欢送行那种眼泪汪汪的场景。” “他的家人呢?” 没见过,也从没听他提起过。 那拉蒙特呢? 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弟弟。但战争爆发之后移民到了新西兰,之后便再没有见过。 他们两个在你这里租住了多久? 索瑞尔先生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八年,拉蒙特四年。 在拉蒙特之前谁跟索瑞尔一起合住? 各种各样的人都有,但住最久的是她的侄子,现在已经搬到爱尔兰去了。对,是的,索瑞尔先生跟他们每一位都相处得十分和睦。 “他人性格开朗吗?”格兰特问道。 噢,不,她说索瑞尔先生和开朗二字根本不沾边,形容拉蒙特先生倒还差不多。拉蒙特先生是个乐观活泼的人。索瑞尔先生则安静内敛,但讨人喜欢。有时候他情绪会有点消沉,拉蒙特先生就会表现得更加活泼让他振奋起来。 格兰特深有体会,当有人愿意费心思把自己从消极的旋涡中拉出来,该是多么感激。可事情为什么不是反过来,比如是索瑞尔杀害了拉蒙特。 他们吵过架吗? 没有,就她所知两人从未发生过争吵,要是有,她肯定很快就能听到。 “明白了,”最后格兰特说道,“我想你应该不会介意把这两张照片借给我一两天吧?” “你会原封不动地把它们还回来的对吗?”她说道,“我就留着这两张了,那两个孩子我都很喜欢。” 格兰特向她保证,然后小心地放到皮夹里,希望能够在上面找到有用的指纹。 “你不会为难他们两个的是吗?”临走时她又问了一遍,“他们这辈子从来没做过坏事。” “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不会有什么事的。”格兰特说道。 格兰特马不停蹄地赶回苏格兰警察局。在照片送去鉴定指纹之后,他听了威廉姆斯对伦敦范围内多家博彩机构调查的汇报,结果跑了一整天,一无所获。等照片鉴定完一取回来,他就去了劳伦特餐厅。已经很晚了,餐厅内一个客人都没有,只剩下一个孤单的服务员漫不经心地收拾着桌子上制作糕点用的食材,空气中混杂着鲜肉、葡萄酒和香烟的味道。所有的用餐都结束了,那个心不在焉的服务员把工具放到一边,弯了个腰暗暗庆幸总算闲下来,不料迎宾员领着一个不知好歹的家伙进来。可当他认出来是格兰特,立马换上另一副表情,努力摆出“能为这样的贵宾服务是我的荣幸”的样子,可惜实际上他的脸上赤裸裸地写着“我的天,差点犯了愚蠢的错误!此人可是马歇尔的贵客啊”! 格兰特问起怎么不见马歇尔,得知他今天早上匆匆前往了法国。他的父亲去世了,况且身为独子,顺理成章地,要回去继承家中的大生意和打理葡萄庄园。虽然再也见不到马歇尔,格兰特倒也没有特别地伤心。马歇尔老是在他面前自卖自夸,有点让格兰特不知做何回应。点餐时,他问服务员拉乌尔·拉加德在不在,在的话,可否请他出来说两句话。过了几分钟,高挑的拉乌尔从门前的屏风后走了出来,从头上的帽子到身上的衣服都是白色亚麻布料,怯生生地跟在服务员身后来到格兰特的桌前。就像个小孩子,得知自己获奖后,害羞地走上领奖台一样。 “晚上好,拉加德,”格兰特和蔼可亲地说道,“谢谢你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想你帮我看看这些,是否能够认出来什么。”他拿出十二张照片大致呈扇形铺开,叫拉乌尔仔细辨认。他每一张都观察了许久——事实上,久得格兰特都能腾出时间来思考,那小伙子自己说能认出来到底是真的还是只是吹牛。不过当拉乌尔指认出来说是他的时候,却又斩钉截铁,没有半点犹豫。 “他,”他说道,修长的食指指着照片上的索瑞尔,“就是那天排队时站在我旁边的人。还有他,”——这回食指指向拉蒙特的照片,“就是过来跟他说话的人。” “你能保证吗?”格兰特问道。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拉乌尔这次明白了保证的意思。“对,是的,”他说,“我任何时候都能发誓。” 格兰特感到十分满意。“谢谢你,拉加德,”他感激地说道,“等你当上餐厅的领班,我肯定要再来,还要把半个英国的贵族都介绍过来。” 拉乌尔听了笑容满面。“当餐厅领班,”他说,“恐怕不会有这么一天了。来找我拍电影的人开出很好的条件,只要简简单单拍个照,摆出——”他绞尽脑汁找一个合适的词语。“你说得对!”他兴奋地说,俊俏机灵的脸庞突然露出天真迷糊的表情,格兰特嘴里嚼着鸭肉和豌豆,没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呛了一下。“我应该先尝试一下,”他说道,“然后,等我赚到钱了,”他用手比画了一下轮廓,“我就买下一家餐厅。” 格兰特露出慈爱的微笑,看着他帅气的背影离开,得回去继续用餐布擦勺子了。他心想,这小伙儿还真是个典型的法国人,幽默风趣、精明伶俐,深谙自己那张俊俏的脸庞具有怎样的商业价值。也许有一天他也会发福,修长的身材和俊美的外貌将走样,想想都觉得可惜。格兰特希望就算以后他的脂肪日渐堆积,也要维持现有的幽默感。吃完晚餐,他独自回到警察局,申请杰拉尔德·拉蒙特的逮捕令——三月十三日晚于沃芬顿剧院外杀害阿尔伯特·索瑞尔。 探长离开后,她关上大门,住在布莱特林新月区的女人在门后久久无法动弹,眼睛空洞地盯着大堂地板上铺着的棕色花纹地毯。她的嘴唇轻轻地咬着舌头,看样子是在思考着些什么。她并没有显得焦虑不安,只是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来集中精神思考,瑟瑟发抖的躯体如同一台振动的发电机。大约两分钟,她光站着一动不动,像一件静止的家具,安置在钟声嘀嗒嘀嗒的沉寂中。等回过神来她转身回到客厅,把刚才探长坐扁的坐垫弄回原来鼓鼓的样子——她自己却自然而然地做出防备,选择坐在没有痕迹的硬椅子上——貌似这是她当下生命中最为紧要的事情。随后,她从餐具柜的抽屉里拿出一条白色桌布,开始着手准备晚餐,在客厅和厨房间不慌不忙地徘徊,煞费苦心地把餐刀和叉子排列得整整齐齐,显然这是她的日常习惯。门锁里传来钥匙串扭动咔嗒咔嗒的声音,一个疲惫的女子开门走了进来,二十八岁左右,穿着灰褐色外套,围着暗驼色围巾,戴着低调时尚的墨绿色帽子,散发着和预想中不太一样的气质,不难看出她的职业。她在走廊脱掉胶鞋后,走进客厅,装作欢快的样子生硬地聊了两句外面潮湿的天气。埃弗雷特夫人随声附和,接着说:“我在想,晚餐我准备了凉菜,如果你不介意,我打算出门去看一个朋友,希望没有给你带来不便。”她的房客表示没有关系,埃弗雷特夫人谢过她,回到厨房。她从食物橱挑了一块烤牛肉,切成厚厚的片片,做成三明治,然后利索地用白纸包好,放到篮子里,还放了几根熟香肠,一些肉块和一包巧克力。接着她生了火,往水壶里灌满水,放在炉边,这样她回来的时候水便烧热了。完了上楼来到卧室里,为出门特意收拾了一番,把散开的头发仔细地收拢到坚挺的帽子里。她打开一个抽屉拿出一把钥匙,又打开另一个,拿出一卷钞票点了点数,放到自己的钱包里。再翻开一本封面用帆布和蕾丝包着的记事本,简短地记下什么,撕下来装到信封里放进自己的口袋。又带着东西下楼,戴上手套,拿走厨房桌子上的小篮子,从后门走了出去,锁好门转身离开。 她沿着街道一直往下走,两眼望着前方,挺着腰杆,抬起下巴,步伐坚定,完全就是一个问心无愧的好公民的样子。她在富勒姆路公共汽车站停下,随意地看了看周围等车的人,就像一个安分守己的妇人。普普通通,跟一般路人没有任何差别。所以,大概当她离开了公交车,也唯有售票员凭着他们与生俱来的观察力,认出她是曾经上过车的乘客,仅此而已。而在开往布里克斯顿的公车上,她同样地默默无闻,在其他同车的乘客眼里,她大概就和一只掠过的麻雀和一根灯柱没什么两样。她在到达布里克斯顿前的斯特里特姆山车站下了车,身影消失在夜晚的浓雾中,不会有人记得她曾去过那里,也不会有人为她隐藏在外表下的焦虑不安感到迷惑。 走在长长的街道上,两旁的路灯如同夜雾中朦胧的月亮,每一条街都像是上一条的复制版——平坦的路面,柔和的灯光,寂寥无人的巷道,一条接着一条。走到最后一条街道的途中,她猛然转身,返回最近的灯柱下停住。一个女孩儿从她身旁匆匆走过,似乎是约会来晚了,还有一个小男孩儿边走边玩弄掌心间叮叮当当响的硬币。除此之外,再别无他人了。她假装借着灯光低头看手表,又重新按照原来的方向继续向前走。她的左边是一排壮观的高楼,见证着如今落后的布里克斯顿渐渐被世人遗忘在角落,房屋墙上的石膏大面积地脱落,各种碎布拼凑而成的窗帘色彩斑驳,宣告着主人的到来。这样的天色,没办法看清一些边边角角的细节,只能依靠散布的一束束灯光和门上打开的气窗来确定屋内仍有人居住。她身影闪进了其中的一间屋子,门轻轻地合上。她上了两层楼梯,里面灯光昏暗,破旧不堪,来到第三层,连最后的一点光亮都没有了。她抬头瞥了一眼,一片黑压压的。竖耳细听,只听见房子里老木头隐隐约约嘎吱嘎吱的声响。慢慢地,她凭着感觉一步一步地往上爬,顺利走过转弯处,没有跌倒,终于爬到漆黑一片的楼顶时,她已经气喘吁吁。出于对这个地方的熟悉,她伸出手来摸索着根本看不见的门,找到之后,轻轻地敲了敲。没有回应,也看不到下方的门缝有透出光亮。她又敲了敲,嘴巴贴着门框的缝隙,小声地说:“杰里!是我。”门后几乎同时响起什么东西踢开的声音,打开后看到房间点着灯,男人的身影像钉在了背后发射的十字光影之中。 “进来,”那人说,快速地把她拉进屋,关上门,锁上锁。她把篮子放在拉上了窗帘的窗户旁的桌子上,转身面对从房门走过来的男子。 “你怎么来了!”他说,“发生什么事了?” “因为已经来不及给你写信了,而且必须和你碰个面说清楚。他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今天晚上有个苏格兰场的人找到我这里,想了解关于你们俩的一切。我把我该做的都做了,跟他说了他想知道的全部,除了没告诉他你在哪里。我甚至把你和他的照片也给了他。不过他知道你在伦敦,随时都有可能把你挖出来,你得赶紧撤。” “你为什么要把照片给他?” “是这样的,我走开假装去找照片的时候想了一下,要是我回去跟他说我找不到,还要让他信服,我知道做不到。我的意思是,我怕我会露出什么蛛丝马迹。所以我就想,反正他们已经走到这一步,查出了你们两个的底细,多一张照片估计怎么着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怎么不会?”男子说道,“明天整个伦敦的所有警察都会知道我长什么样子。刊登了外貌描述就够糟糕的了,天知道,照片简直就是恶魔。完蛋了!” “所以我说,伦敦已经待不住了,如果你继续留在伦敦,任何时候都有可能被警察抓走,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你今晚就得走。” “这最好不过,”他愤愤地说道,“但怎么走,走去哪里?一旦我走出这所房子,基本上逃不过警察的视线,现在我这张脸,要骗过他们可不容易。过去的这个星期像在地狱里度过了一千年。天啊,我是多么愚蠢!就因为那点破事。干脆用根绳子勒住我的脖子算了!” “好了,到此为止吧,”她冷冷地说,“已经无法改变什么。你现在要考虑的是怎么离开这里,而且越快越好。” “对,说得没错——但怎么走,往哪儿走?” “先吃点东西吧,我来告诉你。你今天有正常吃过一顿饭吗?” “早饭吃了。”他说道。但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饿,愤怒暴躁的眼神紧紧地盯着她。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她说道,“逃出这个流言蜚语到处飞的鬼地方,然后躲到一个没有人听说过这事的地方去。” “如果你是指逃到国外,想都别想。四天前我试着到船上当帮工,他们问我有没有加入工会什么的,否则都不正脸瞧我一眼。至于海峡渡船,我就更加不指望了。” “我根本没有打算让你逃到国外去。再说你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出名。我想说的是苏格兰高地。你觉得我西岸的老家有人认识你或了解上周二晚发生过什么事吗?我敢保证,没有人知道。除了当地的报纸,他们什么都不看,而报纸上关于伦敦的报道就寥寥几行字带过。那地方离火车站足足有三十六英里远,得到隔壁村子才会有警察局,那又是四英里以外了,鲑鱼失窃是他们处理过最严重的犯案。那就是你要去的地方。我已经写信交代好,说你身体欠佳要过去休养。你的名字叫乔治·洛尔,是一名记者。十点十五分有一趟从国王十字路口开往爱丁堡的火车,你今晚就得赶上。没有多少时间了,赶紧的。” “这样的话警察在站台栅栏前就会把我给抓了。” “国王十字车站没有栅栏。我将近三十年没有在苏格兰坐火车,都知道苏格兰的站台对外开放,谁都可以上去。而且就算真的有便衣警察驻守,列车可差不多有半英里长。如果你要逃走,难免要冒一定的风险。你总不能乖乖待在这里等他们来抓你啊!事到如今,我想你唯有放手一搏。” “你以为我会害怕吗?”他说道,“我承认,我害怕。而且怕得要命。要我今晚走在大街上,就像走进无人区面对着手拿机关枪的德国佬一样。” “你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打起精神逃命,要么直接自首。可你不能坐以待毙。” “伯特是正确的,难怪他会叫您马克白夫人。”他说道。 “别闹了!”她厉声说。 “好吧,”他喃喃地说,“我有点不正常了。”沉默了许久,“决定了,我们就当作赌最后一把吧。” “没有多少时间了,”她提醒他,“快点打包行李,带一个你可以自己拎的手提箱就好,搬运工也不要接触。” 他遵照她的指示,走进客厅后面的卧室,往手提箱里一阵乱塞,与此同时,她把一些包裹好的食物放到他门后挂着的大衣的口袋里。 “能行吗?”他突然问道,“逃不掉的。你觉得我一路都没有人拦截和质问,相安无事地坐上火车离开伦敦可能吗?” “不行,如果是你自己一个人,”她说道,“但跟我一起就另当别论。看着我,像是会协助你逃跑的人吗?” 他站在门口打量着她了一会儿,嘴角扭曲,露出嘲讽的微笑。她完全就是正直守法的模范。“我相信你是对的。”他说,挤出几声苦笑,然后依照她的计划行动。十分钟后,收拾完毕,准备出发。 “带钱了吗?”她问道。 “有的,”他回答,“足够的。” 她似乎另有所指。 “不,不是那些钱,”他说道,“是我自己的。” 她带了一条毯子和一件备用大衣:“不管发生什么事,你绝对不能显露出慌慌张张的样子,就当作一次远游,也不在意谁会知道。”他则拎着手提包和一个高尔夫球袋。当然了,他不可能是去打高尔夫。只是作为一种虚饰,这种虚饰愈是显眼夸张,他们愈容易迷惑人们的视线,逃离出去。他们走在浓雾笼罩的路上,她说,“我们先走到布里克斯顿的大街,再找辆公共汽车或出租车。” 还没走到大街,碰巧先来了一辆出租车,在黑暗中向他们驶来。男子把行李搬到车上的时候,女士告诉司机他们的目的地。 “夫人,到那里可不便宜呀。”司机说。 “知道,知道,”她回应说,“可我儿子不是天天都能放假呀!” 司机善意地咕哝着说,“那就行!该花的还得花,能省的尽量省。就是这个样子。”她上了车,车子停止了震动,缓缓地开始启动向前。 一阵沉默后,男子说,“假如我真的是你儿子,你也帮我够多的了。” “幸亏不是。”她说,然后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来一句。 他顿了顿,说:“乔治·洛尔。” “好,”她说,“但下次别再犹豫。明天上午十点有一趟火车从韦弗利出发向北开往因弗内斯。你明晚在因弗内斯过一夜。我已经在一张纸上列好你后面该怎么做。” “你好像百分百肯定我们在国王十字车站不会遇到麻烦。” “不,我也无法预测,”她说道,“警察不是傻子——我说的话,那个苏格兰场的男人半点也不相信——但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没什么异于常人之处。同样地,火车开走之前我不会把字条交给你。” “多希望我现在拿着那把左轮手枪!”他抗议道。 “幸好你没有。你干的蠢事已经够多了。” “我不会真的开枪,只是拿来壮壮胆。” “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你千万要小心,杰里。别冲动坏了事。” 他们再次陷入了沉默。那女士笔直而机警地坐着,男子缩在一边的角落,几乎看不见。一直到伦敦西部他们都保持同样的姿势,出租车穿过牛津街往北漆黑的广场,驶进尤斯顿路,一个急转弯向左拐进国王十字路。这一刻终于来临。 “你付车费,我去买票。”她说完下车。 拉蒙特把钱递给出租车司机时,下压的帽檐儿遮住了他的脸,漠然的司机只看到他离去的背影,压根也没有生起一丝好奇。有个行李搬运工主动前来给他拿东西,而他也欣然地接受。时机已到,他的“紧张感”倒顿然全无。如今孤注一掷,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那位女士从取票厅回来会合,她冰冷的脸色也明显认可了他的改变。他们一起走上站台,举目寻觅一个角落的位置,站在身后的搬运工放下行李。他们泰然自若的样子令人信服——男子拿着毯子、高尔夫球袋和围脖,旁边的女人则拿着男子备用大衣。 搬运工不声不响地钻进了走廊,重新回来时说,“先生,给您找到了一个角落里的座位。可能其中一边不会有人来来回回走动。今晚一定会很安静。” 拉蒙特给了他小费,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落脚处。对面占了位的乘客感觉立起了一道隐形的隔板,划清界限。他又返回门口跟那女士说话。身后的走廊里响起一阵脚步声,他对她说:“那边的人会去钓鱼吗?” “有的人会到湖边捕捞。”她说,两人持续着这个话题闲聊直到身后的脚步渐渐移动,不过一旦远离便停了下来。拉蒙特努力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顺着走廊望了一眼,看见发出脚步声的主人停在他那节车厢打开的门旁,正在检查行李架上的行李。他才突然想起,搬运工把手提箱写着名字缩写的一面朝外放了。为时已晚,“Q.L.”这个名字太大众化了。“接着讲!”他连忙对那女人说。 “当然了,还有一条小河,”她说,“在那里你可以钓到一种他们叫作比朗的鱼。它们大约有三英寸长呢。” “哈哈,到时我给你寄一条比朗鱼过来。”他说道,特意发出低沉的笑声,女人投来赞许的目光,而此时,身后的一个男人打断了他们。 “不好意思,先生,请问您是叫洛里默吗?” “不,”拉蒙特说,转身和那人直面,“我的名字是洛尔。” “哦,对不起!”那人说,“不过,那个车厢里的行李是你的吧?” “是的。” “噢,打扰您了。我正在寻找一个叫洛里默的男子,多希望那是他的行李。这冷飕飕的夜晚出来找个不在这的人可真够受的。” “可不是嘛,”那女人说,“我儿子一想到今晚的首次夜旅就开始嘟嘟囔囔。不过估计到爱丁堡之前还得发更多牢骚,不是吗?” 那人笑了。“我也没试过整晚坐车出游,就我自己的话,”他说。“很抱歉打扰你们了。”他补充道,然后继续前行。 “就该让我把另一条毯子也给你带上,乔治。”她说,随着男子的脚步渐行渐远。 “哦,毯子算了吧!”乔治说,似乎生来就是这种说话方式,“用不着一小时或许就焖成一个烤箱啦。” 列车刺耳的汽笛声“呜呜”长响,最后一扇车门砰地关上。 “这给你做日常开销,”她说,把一捆东西塞到他手里,“还有我承诺过,不会让你有事的。刚才那男人没有上车,在站台上。放心吧!” “我们还忘了一件事。”他说,摘下帽子,俯身,吻了她。 长长的火车缓缓启动,驶入茫茫的夜色之中。 9.意外收获 格兰特正在研究着《晨报》上的信息,但是态度却像往常那样漫不经心。这其实并不矛盾。格兰特的确在看报纸,但是如果你问他到底看了些什么,你会发现他只记住了最有用的部分信息。他对自己很满意,觉得逮捕到凶手只是几个小时内的事情。今天距离案发刚好一周,从这么一堆杂乱无章又互相矛盾的线索中追寻凶手实在是很好的成绩。幸运女神眷顾了他,这点他也是欣然承认的。要不是警官们踩中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狗屎运,世界上半数以上的罪犯都会逍遥法外。但是这次的排队杀人案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案件,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犯罪。格兰特觉得苏格兰场的所有同事和他一样,都像雪地中的猎犬一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他也曾怀疑过埃弗雷特夫人,但是总体上格兰特判定她说的是真相。被派去暗中监视埃弗雷特夫人的同事说,从昨晚八点他开始值班到今天早上他离开,都没有人进出她的住处。更重要的是,她提供了那个男人的照片——本来她没必要提供的。另外,她也很有可能真的不知道房客的地址。格兰特太了解伦敦人了——长时间生活在伦敦,的确会使人的性格冷漠。对于住在富勒姆的伦敦人来说,河对岸简直就像加拿大一样陌生。所以埃弗雷特夫人的眼里,里士满镇上的某个地址可能跟安大略州某某县某某大道12345号一样,令她提不起兴趣。那个叫拉蒙特的男人与埃弗雷特夫人相处的时间最少,所以她对他的感兴趣程度应该也是最低的,甚至比受害者还要低。拉蒙特可能假装热情并答应要给埃弗雷特夫人写信,埃弗雷特夫人显然对他很满意。总的来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坦诚的。左轮手枪和信封上的指纹都不是她的。格兰特留意到她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照片上的一角,这可是一枚新鲜的指纹啊!因此,格兰特今天早上心情不错。除了抓获逃犯能获得荣誉外,将凶手绳之于法本身就能使格兰特沉浸在巨大的满足感中。他一想起这种处心积虑的罪犯就恶心。 在排队谋杀案发生一周后,它的轰动效应已经稍微减弱,媒体的注意力也已经转移到别的时政新闻上面。尽管格兰特的主要精力在应付一些小偷小摸之类的既不重要又不相干的琐事上,他还是从标题的字号大小和版面分配上知道,目前英国最重要的事情是划船比赛的赛前准备、美容院医生与女患者的诉讼案、蕾伊·马克白赴美。当格兰特把画报翻过来,面对面地看着图中的埃弗雷特夫人,他再次意识到了自己脸颊上的奇怪、不安、不职业的抽搐。他的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这让他感到不公。长期在刑事调查部的工作使然,面对任何危险,即便是被人用枪指着,他也不会颤抖、跳动或犯其他错误——但还是会对未经授权的行动感到内疚。虽然被照片吓了一跳,的确有些令人恼怒,但是格兰特目光如炬地盯着那张笑脸——著名的,似是而非的微笑。虽然他的嘴角上扬,但是直到他读到了报纸上的新闻标题:“蕾伊·马克白小姐,棚拍照片”,“蕾伊·马克白小姐就像《难道你不知道?》中的朵朵”,“蕾伊·马克白小姐在行列中”,他才笑了起来。最后,占用了半个头版的报道是“蕾伊·马克白小姐从滑铁卢出发,前往南安普顿”,配图是蕾伊·马克白小姐一只脚踏在头等舱的阶梯里,手上捧满鲜花。事先安排好的人拿着欢送标语站在一旁,照片的角落里是无数涌动的送行人群,他们很幸运能挤到前排一睹芳泽。最后是几个看着镜头的人,他们因为挤得太近而失焦了。在报纸的最下方有一个专栏,描写的是欢送马克白小姐的热烈场景。专栏里写道:“一同乘坐‘皇后’号轮船离开的有福丽斯·罗宾森夫人,玛格丽特·贝蒂富尔,查特斯-弗兰克议员,还有拉辛勋爵。” 探长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拉辛明显是被安排在安静、冷清的地方度过余生。他可能到死都不会知道这一切,这样也好,也有些许安慰。敏锐的观察力已经告诉他,如果他冲进伦敦的人群中,大声宣布在蕾伊·马克白迷人又慷慨大方的表象下,是一副铁石心肠,那么他大概会被乱棍打死,至少也得被驱逐出教会。他生气地把报纸一扔,然后准备拿起另一份报纸的时候,突然想起皇后号的出行公告,而灵光一现。他已经认可埃弗雷特的口供是真实的,但是并没有调查索瑞尔的那一份口供。他想当然地认为索瑞尔为了掩饰故意自杀而编造了去美国的故事,但是黎凡特人——或者叫拉蒙特——不管相不相信这个故事,并没有去调查和推翻这个猜想。不进行深入的调查真的可取吗?至少看起来很失职。于是,他对下属说:“去调查一下,上周三从南安普顿出发的所有轮船。”然后,他陷入了深思。过了一会儿,下属汇报说,加拿大航线的“马塔莲”号开往蒙特利尔,洛特丹-曼哈顿航线的“阿拉伯女王”号开往纽约。看来索瑞尔至少要为区分这两条航线而头疼。格兰特心想,他有必要到洛特丹-曼哈顿航线的办公室里去一趟,希望能有点儿收获。 当他冒着蒙蒙细雨来到洛-曼航线的宗教装修风格的办公室,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儿像猴子一样从走廊越过栏杆跳到办公室里来,问他来找谁。格兰特说想问问关于上星期开往纽约的轮船的事情,这个熊孩子就吊儿郎当地把他带到一个办公室。在那儿格兰特又一次解释了自己的来意,然后又被带到另一个办公室。如此几次三番之后,格兰特终于得到了“阿拉比娅皇后”号的所有信息:国内运营情况、船员和乘客名单、容量、特性、载重、时间表和航线。 “请问有没有人订了‘皇后’号船票而没登船呢?”格兰特问。 “有两个卧铺乘客没有来。一个是索瑞尔先生,另一个是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船务公司职员说道。 格兰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又询问了预订日期,发现两张票都是在同一天预定的——谋杀案发生的七天之前。拉特克里夫太太在开船前最后一刻取消了订单,但是索瑞尔先生一直杳无音信。 “能带我去看看这两张票的位置吗?”格兰特说道。 “好的。”职员说着就拿出了床位图,索瑞尔先生与拉特克里夫太太的位置在同一排,隔了三个位置。 “他们是一起预订的吗?”格兰特问道。 “并不是,他们是分开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都是亲自来订票的,而且我还记得他们的样子,下次碰见准能认出他们来。” 这时,格兰特拿出了黎凡特人的照片问道:“这个人你认识吗?” 职员摇头说道:“不认识,我没见过这个人。” “这个呢?”格兰特又拿出索瑞尔的照片,职员马上认出了图中的人是索瑞尔。 “他有没有问起自己的邻座是谁呢?”格兰特问道。但是职员实在无法回忆起这些细节,要知道,那是一个异常忙碌的星期一。格兰特表示感谢后,径直走出了办公室,连外面下着雨也不知道。案件的线索变得扑朔迷离,因果、动机乱如麻团,如同噩梦中的迷宫,让格兰特沮丧万分。索瑞尔确实曾经打算去美国。他亲自前来预订了一张二等舱船票,甚至连床位都选好了,这与原本的调查结果完全相左,就像原本顺利运行的机器突然卡了壳。如果索瑞尔真的像发现尸体时那样身无分文,他不可能买得起去纽约的二等舱票。但是从预订船票的情况分析,尸体旁边的左轮手枪与随身财物的丢失又显得不合常理。这时,第一种猜想在他脑海中回响起来——为了防范警察地毯式的搜查,案犯预先做了精心的准备。索瑞尔,总体上是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只不过与拉特克里夫太太暗中私通。拉特克里夫太太也是在凶案发生后唯一为索瑞尔伤心的人。拉特克里夫夫妻二人当然也排在索瑞尔后面。等等!她的丈夫!詹姆斯·拉特克里夫,这位英国模范公民,出现在探长的脑海中。探长决定立刻去拜访拉特克里夫先生。 门童收到格兰特的名片三分钟后,拉特克里夫先生就出现在格兰特面前,微笑着欢迎他的到来。 “探长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拉特克里夫先生说道,“最近怎样啦?您知道吗,若论世界上最令人避之不及的人,恐怕一种是牙医,另一种就是警察。碰见您总没什么好事儿。” “我并不是专程来打扰您的,”格兰特说道,“我碰巧路过这儿,想借您的电话用一下,免得专门跑去邮局。” “当然可以。那您打电话,我先回避一下。”拉特克里夫先生说道。 “不,不用走开。”格兰特说道,“也不是什么私事。我只是询问一下公务。” 其实苏格兰场的调查并没有什么新进展,那儿的线索太弱,而猎犬仍然在忙碌地搜索着。格兰特挂电话后,长舒了一口气,对自己离开苏格兰场后的惊慌焦虑的情绪十分讶异。现在,没有什么追捕任务了,他终于可以好好回想一下整个案件。对一个苏格兰场侦探来说,抓错人可是一辈子的噩梦。他转过身子告诉拉特克里夫,他们已经确定了嫌犯位置,马上就要实施抓捕了。拉特克里夫说了几句客套的赞扬,但格兰特说道:“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你太太在案发后一晚打算启程去纽约的事。” 在窗户反射的灯光下,拉特克里夫的脸明显变得苍白,露出震惊的表情。“我不知道,”他这么说道,但是马上又改口了——“我不觉得这件事很重要,也不觉得有必要上报给您。她的心情太糟糕了,根本无法出行。再说了,案件的调查也需要她配合。她有个姐姐在纽约,本打算去那儿住个把月的。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跟案情也无关,对吗?” “这当然没什么关联,”格兰特说道,“我也只是偶然得知这个消息,没什么别的意思。您太太现在好点儿了吗?” “嗯,她好多了。她自从询问后,就没住在家里了。她正在东伯恩区那个妹妹的家里,就是您碰见的那一位。” 回到苏格兰场,格兰特觉得更困惑了。他按动桌上的按钮,对电话那一头说道:“我有一个特别任务要办。辛普森在办公室吗?叫他来一趟。” 一个满脸雀斑、中等身材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像只等待命令的小猎犬,散发着一种讨人欢喜的气息。格兰特命令道: “去调查住在拉蒙罗拉路54号高德园的拉特克里夫夫妇,我想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相处得怎样。还有关于他们家庭的一切事情,留意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越八卦越好。我知道他生意上的所有事情,所以你不必在此耗费精力,我现在只想了解他的家庭生活。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要用尽一切方法调查。对了,穆林斯在办公室吗?”听见辛普森说是,格兰特补充道:“叫他来我办公室。” 穆林斯可没有雀斑,但是看上去像一个教堂司事。“长官早上好。”他说完就在一旁等着。 “早上好,穆林斯。从现在开始你要扮演一个沿街叫卖的小贩,虽然你是个意大利人,但是我想你还是装扮成英国人好一点儿,没那么惹眼。把这张便条交给罗德街的科利德罗,他就会把东西交给你的。得到东西以后别回来,在科利德罗家旁边的小巷里等我。能在一小时内办完吗?” “没问题,长官。请问我是装成年轻的小贩还是年老的小贩呢?” “这不要紧。装扮成年轻或中年的小贩吧。灰胡子有些太夸张了。别太显眼了,搭巴士时不引起怀疑就行。” “好的,长官。”穆林斯回答得好像他的任务只不过是去寄封信那么简单。 一个小时后,当格兰特来到罗德街的小巷,他惊叹道:“穆林斯,你绝对是个人才——哦不,是天才!要不是亲眼看见,我真的不会相信你报告里面所写的关于你人生经历的鬼话。”格兰特惊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小贩,实在不相信这个略带驼背的身影竟然是苏格兰场内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苏格兰场办案很少乔装打扮,但是接到命令的时候也能完成得很好。穆林斯特别精于此道,打扮得实在惟妙惟肖,毫无破绽。他的衣服明显是二手货,不像新衣服那么不合身,有点儿别扭。 “要点儿小玩意儿吗,先生?”穆林斯装作小贩的语气说着,便打开了他的柳条箱盖子。箱子里面装满了便宜的意大利手工艺品——裁纸刀,彩色的木质小装饰,有用没用的小玩意儿、纸碗、灰泥小人偶。 “太棒了。”格兰特说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纸巾包着的薄薄的东西。他一边把纸巾展开,一边说:“我要你到布莱特林新月区富勒姆街98号,问问住在那儿的女士有没有见过这个。”他把一把带瓷釉手柄的银匕首放在彩色木饰和灰泥小人之间。“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些东西不能卖。这个东西多少钱?”这时候,有个行人走过,格兰特就拿起了一个玩具,装模作样地询问价格。 “看您这么绅士,就便宜点儿吧。一镑零九便士。”穆林斯毫不迟疑地回答道。 当路人走远后,格兰特愉快地接着说道,仿佛不曾打断过:“当你见到那位住在富汉街的女士时,眼睛睁大点,看清楚她的反应。见完她之后,去拉蒙罗拉路54号看看拉特克里夫伉俪有没有见过这个匕首。办完后马上向我汇报。” 当这个卖意大利货的小贩在下午茶时间到达拉蒙罗拉路54号的时候,门口站着个漂亮但无精打采的女仆,她说道:“呀,怎么又来了一个。” “又来了一个什么?”小贩问道。 “又来了一个小贩啊!” “哦?这么多小贩?我保证他们可没有这些好东西。”说着他打开了柳条箱子。 “噢,天啊!”女仆显然很着迷。“贵吗?” “不,不是那些,是旁边这些。一个像您这样收入良好的女孩儿一定能买得起。” “你怎么知道我的薪水呢,先生?” “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猜的。漂亮的女孩儿,豪宅,高工资,哈哈。” “唉,单说薪水的话确实也挺高的。”她的语气仿佛有那么些抱怨。 “房子的女主人要不要看一下我的货呢?”他说。 “她不在呢,现在我就是房子的女主人。她现在住在东伯恩。你曾参军吗?” “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参军了,这也是我唯一一次在军队中服役。你说法国?我在那儿待了四年呢,小姐。” “好吧,你进来喝杯茶吗?我想仔细看看那些小玩意儿。我们正好在下午茶。” 她把小贩领进厨房,餐桌上放着牛油、面包、果酱和蛋糕。有个满脸雀斑的男人,正端着一大杯茶往嘴里送。这个男人围着蓝色围巾,翻领上有一枚银色军队勋章,旁边的桌子上有一沓廉价便条纸。 “这是另一位退伍军官,”女仆说道,“他现在推销信纸为业。我不觉得这些纸卖得出去,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这种纸了。” “怎么会呢,小姐?”雀斑男说着,泰然自若地迎接小贩疑惑的目光问道:“你的生意怎样呢?” “还行吧。也就那样。你看起来混得不错呢。” “嗯,不这样不行,今天还没卖出一张纸呢。现在国家前景每况愈下,真是生不逢时啊!” “给面包涂点儿果酱吧。”女仆把一杯茶递给小贩,小贩毫不客气地享用起来。 “幸好女主人不在家,我才能来喝下午茶呢。不过我这些小玩意儿也卖不出去咯!本想着她也能看上一些呢。” “我可宁愿她不在家。”女仆说道,“这可真谢天谢地,要是每天忍受她的暴脾气,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哈?女主人脾气这么大?” “我把它叫脾气,她却说是神经过敏。自从凶案发生后——她当时刚好在死者的后面,是啊,紧挨着死者呢。后来她被要求去配合调查,提供证据。要是她杀了人,肯定不会待在原地大惊小怪的。那晚她大呼小叫地说她无法忍受。可怜的男主人尝试着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女主人根本不让他接近,对他破口大骂,天啊,你甚至不会这样骂一条狗。她去了东伯恩住以后,根本没有消停,要知道那可是她妹妹莉斯博奇小姐家啊!” “是啊,碰见这种事情最好能搬出去住一段时间,换换环境。”雀斑脸说道,“她常回娘家吗?” “不怎么回,相信我。她本打算去约克郡的,但是出发前一天发生了谋杀案,所以就不能去了,她为此很沮丧。不过她现在去了东伯恩,我觉得她会再长住一段时间。来,我看看你的货吧。”她对小贩说。 小贩赶紧把箱子打开。“你自己拿着看吧。你如果要的话我就便宜卖给你,好久没喝过这么好的下午茶了。你觉得呢,比尔?” “对啊,”信纸推销员嘴里塞满了蛋糕,“这么好心的人现在不多见了。” 她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这些鲜艳夺目的小东西。“夫人刚好弄丢了东西,”她说,“她对古玩之类的可着迷了。她是很有艺术气质的。这个是什么?”说着,她拿起了那把匕首,“这个可以用来杀人吗?” “你是不是之前看见过这把刀啊?”小贩用惊讶的语气回答道:“这只是一把裁纸刀,跟那种木质的一样。” 她用指尖碰了一下刀尖,然后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又把它放了回去。最后,她选择了一个彩色小碗,没什么用但是很好看。小贩只收了六便士,为了表示感谢,她请他们抽拉特克里夫先生的烟。在吞云吐雾之中他们聊起了她最感兴趣的谋杀。 “一位警方侦查官曾经来过这里,长得挺英俊的,都看不出来是警察。虽然他挺有礼貌的,但是他一来我们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警官当然对夫人有怀疑,因为夫人总是躲着他,又不配合调查工作。我听见莉丝博奇太太对她说道:‘别傻了,姐姐。长痛不如短痛,最好的办法是坦然面对,跟他说清楚,打消他的疑虑。你不得不这么做呢。” “东伯恩是个好地方,”雀斑脸说道,“希望妹妹的陪伴能让她忘记烦恼吧。” “她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她总是要这要那,把别人折磨得要死,然后又要求换人,换了以后也没什么两样。她是个怪人,我是说真的。” 后来谈话渐渐地变得重复且无聊,雀斑脸站起来说道:“谢谢你,小姐,这可是我今年享用过的最好的下午茶了。我非常感谢您的款待。” “别太客气了。”她说,“我劝您别再卖信纸了,真的赚不了钱,信纸已经过时了。试试像这位先生这样,卖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就像圣诞节时的那些礼物一样。” 雀斑脸不无嘲讽地瞥了箱子里的小玩意儿一眼。 “你往哪边走呢?”他对小贩说。小贩回答往南走,雀斑脸说:“那么,我们就此别过吧。多谢你的款待,小姐。”说完就关上门走了。五分钟后,小贩也决定道别。 “如果我是你,就会留个心眼儿。”小贩说道,“街上的确有很多穿着得体的小伙子,可毕竟龙蛇混杂,你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可要小心。” “你是在吃雀斑脸的醋吗?”她并不领情,反而轻佻地挑衅道,“我可没有买他的信纸,我是说过的。” “这……好吧。”小贩没想到好心反而被误会,只好郁闷地转身朝门外走去。登上巴士的时候,小贩一眼就看见雀斑脸就坐在巴士的第一排座椅上。 “老兄,今年生意怎么样啊?” “烂得不能再烂了。你呢?” “还行吧。这个世界怎么了?这些女孩子居然这么傻。”雀斑脸朝后看了一眼,确认后面的座位没人,“我们俩完全可以把她家洗劫一空,她却好像没事儿似的。” “我临走的时候也是这么说,她却觉得我是在吃你的醋。” “吃醋?那也是我吃你的醋吧,她在我这可什么都没买!” “她也是这么说的。” “你卖的东西可真不错,是老板选的吗?” “这是当然。” “我就知道,他是个天才。他嗅到什么了吗?” “不知道呢。” “那个女孩儿对匕首一无所知,我都看在眼里。” “是啊。”小贩不再作声。 雀斑脸也不再言语。他从烟盒里抽出两根烟,递了一根给他的同事,说道:“喜鹊鸟牌,怎么样?”小贩看了一眼上边,认出是拉特克里夫先生家的,严肃的表情终于变成了放松的微笑。 “你这个小偷!”说着把烟伸向了雀斑脸点着的火柴。 穆林斯和辛普森当然没有把顺走的香烟写进给格兰特的报告里。辛普森说,拉特克里夫夫妇总体上关系和睦,虽然发生过几次严重的争吵。然而关于争吵的起因,辛普森并不知道是哪一方先挑起的,因为女仆每一次都只能赶上中间那段,而且通常隔着房门。最严重的一次争吵发生在谋杀案当晚,自此之后他们就陷入冷战。拉特克里夫太太原计划前往约克郡,但是心情太沮丧而无法前行。接受调查后,她就与妹妹一起前往东伯恩,并下榻在当地的帕瑞德豪华大饭店。她会毫无缘由地喜欢一个人,但是表达爱的方式很粗暴,有时会非常蛮不讲理。她有点儿私房钱,经济上非常独立于丈夫。 穆林斯说,在富汉街98号埃弗雷特夫人的住所,他无法引起埃弗雷特夫人对柳条箱的兴趣。她坚称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当他打开柳条箱的时候,埃弗雷特夫人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匕首,戒备地看着小贩说:“你快滚!”然后就猛地关了门。 “你的意思是,她认出匕首来了?” 穆林斯难以断定。但是,埃弗雷特夫人是看见了匕首后才赶他走的。在她看见匕首前,他们还能聊上几句。另外,他能确定拉蒙罗拉街的女仆从来没见过这把匕首。 当穆林斯离开办公室后,格兰特再次把匕首锁在抽屉里,陷入了沉思。今天真是诸事不顺,首先,抓捕计划落空——其实他宁愿认为这是喜忧参半。其次,索瑞尔的确曾计划前往美国,这简直是颠覆性的发现。最后,交给拉蒙特的二百二十三英镑支票(这其中包含了匿名的朋友寄的二十五磅)也毫无踪影。凶案已经过去七天了,支票是在凶案发生之后寄到的,可是除了这二十五英镑之外,剩余的钱就不知所踪了。更重要的是,他的两个手下打听到的消息都无关紧要,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看上去毫无关系。他倾向于认为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船舱座位相邻并且排队也相邻是纯粹的巧合。当格兰特提及未能成行的纽约之旅,拉特克里夫先生表现出的震惊,也不过像是突然回忆起某件遗忘的细节。至于埃弗雷特夫人,唐突地中断谈话更像是世故待人,而非心中有鬼。面对箱子里的匕首,她既没有假装看不见,也没有表现得很在意,所以她也只是稍有嫌疑而已,并不能坐实猜测。所以格兰特决定再施几个小计,看埃弗雷特夫人能否摆脱同谋犯的嫌疑。至于拉特克里夫夫妇,就暂时别去管吧。他们不符合作案条件,也没有明确证据。很多时候,即便没有明确的证据,探长也能凭感觉猜出个所以然。但是关于他们夫妇,既没有明确证据,又没有作案条件,所以还是放在一边去吧。目前首要任务,是了解为什么拉特克里夫太太明明要去美国,却骗自己的仆人是去约克郡。 电话响了起来,格兰特急切地接起电话,原来是威廉姆斯。 “长官,我们已经盯住他了。您要亲自来一趟吗?还是我们继续监视?” “他在哪儿?”威廉姆斯报了个地点。“所有出口都有人看守吗?我需要一会儿才到,不会看丢吧?” “绝对不会,长官您放心吧。” “这样的话,半小时后在布莱克顿大道末端的艾克里巷等我。” 他与手下会合后,一边走一边向威廉姆斯询问调查的细节情况。威廉姆斯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那个男人的。在案发的前三天,拉蒙特在公寓顶层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小两房,而在案发前一天早上搬了进来。 格兰特暗暗叫好,这与埃弗雷特夫人描述的完全一致。“他用什么名字登记租赁的呢?” “用他的本名。”威廉姆斯回答道。 “什么!他居然用本名?”格兰特觉得难以置信。他沉默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干得漂亮,威廉姆斯。这么快就查了个水落石出。他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吧?” “的确如此。”威廉姆斯补充道,“但是这几天并没有人看见他。的确是惊弓之鸟啊。我们到了,长官,就是从这儿数的第四栋房子。” “很好。”格兰特说,“我们一起上楼吧,你拿上手枪,放在口袋里以防万一。走吧!” 他们没有钥匙,也没有直通三楼的门铃,只好按了好几次一楼的门铃。门开了后,一楼的住客们纷纷向他们抱怨。在夕阳中逐级登爬年久失修的楼梯,格兰特却精神抖擞,就像每次行动前一样。这次,不会像在斯特兰德那样,有制陶工人在旁打扰,他将直接面对他,从背后袭击索瑞尔的黎凡特人。 他突兀地敲着阴影中的房门,声音听起来空洞而缥缈。并没有人开门。格兰特又敲了几次门,还是没有人回应。“拉蒙特,你听着,快点开门。我们是警察局的,你再不开门的话,我们可就破门而入了!”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阵寂静。 格兰特问威廉姆斯:“你确定他在里面吗?” “他昨天是在里面的,长官。在那以后就没人看见他了。我们从今天下午三点开始监视这栋房子。” “那我们把门撞开吧,小心点,开门的时候注意后退。”他们二人合力,随着一声闷响,门被顺利撞开。格兰特右手放进口袋里,走进了房间。 房间内的摆设一览无余,很明显这里没有人。他这才知道,他从刚到达的时候就觉得会扑空的直觉是对的。 “煮熟的鸭子飞了,威廉姆斯。我们错失了这次抓捕机会。” 威廉姆斯站在房间中央,他的表情就像一个弄丢了糖果的孩子,痛苦地咽了咽口水。格兰特尽管自己很失落,但是也想安慰威廉姆斯一番。这并不是威廉姆斯的过错,虽然他有点儿太自信了,但是能这么快找到凶手的住处已经很值得表扬。 “他走得很匆忙。”威廉姆斯说,仿佛在掩盖自己的尴尬与失望。当然,匆忙离开的证据也很明显,食物还放在桌子上,抽屉半开着,而且有匆忙翻动的痕迹,衣服和其他私人物品都没有带走。这不是有计划地离开,而是匆忙中逃跑。 “我们检查一下这些东西吧。”格兰特说:“我先采集指纹,然后再开灯。这里好像只有这盏台灯。”他在两个房间可能有指纹的地方都撒了荧光粉,但是并未发现什么完整清晰的指纹。但是,令人欣喜的是,在涂了油漆的木门把手上,有两枚清晰的指纹,看上去像是从衣钩上拿外套的时候留下的,这也给了格兰特些许安慰。格兰特点亮了灯,正要仔细检查拉蒙特留下的其他物品。这时,威廉姆斯的惊叹声引起了格兰特的注意,循声望去,他看见威廉姆斯正举着一大沓英格兰银行的钞票! “抽屉里面找到了这个,长官!他走得可真急。”眼前发现的这些可真是一剂及时的安慰。“说不定还摔了几跤。”威廉姆斯说道。 格兰特却在检查自己的随身笔记本,把之前记录的几行数字与钞票上的数字一一对比。没错,这些钞票就是拉蒙特用支票从索瑞尔那儿换来的。拉蒙特走得太匆忙了,竟然忘记了这沓至关重要的钞票!索瑞尔尸体上的二十五英镑,加上这一沓钞票,金额刚好与支票金额对得上。格兰特觉得这很不正常,从收到这笔钱到被害足有十天,为什么黎凡特人其间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呢?虽然这笔钱金额很大,但是这也不会引起怀疑,因此没什么值得害怕的。黎凡特人亲自去取的这笔钱,原本可以很方便地兑换成零钱然后花掉,但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呢? 公寓里的其他物件都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黎凡特人似乎在文学方面涉猎广泛,壁炉旁书柜里,有威尔斯的科幻小说,欧亨利,巴坎,欧文·韦斯特,玛丽·罗伯特,沙松的诗集,数册《赛马情报》合订本,还有苏格兰小说家巴里的《小牧师》等。他取下一本,随手翻开,扉页上写着藏书人的名字,阿尔伯特·索瑞尔。他又随手翻了翻其他书,基本上都是索瑞尔所藏。很明显,这些书是索瑞尔去美国前留给拉蒙特的。上一次见面时,他俩还很友好。真相是什么呢?还是早就貌合神离?抑或拉蒙特笑里藏刀呢? 拉蒙特新的藏身之地又是一个问题,他会去哪里呢?他离开得那么匆忙,应该已经被逼到了绝地。这绝对在他的计划之外,这意味着他要一边逃跑,一边寻找藏身之处,根本无须考虑他化装潜逃外国的可能性。他肯定做不到,说不定他还没逃出伦敦。以他一贯的风格,他肯定会像老鼠一样藏在自己熟悉的窝里。 格兰特命令搜查工作继续进行,然后就返回苏格兰场,想把自己代入逃犯的角色,思考他躲藏的地方。夜已深,他觉得十分疲惫,但最终还是在搜寻上找到了一丝曙光。根据报告,门上采集到的指纹是埃弗雷特夫人的!检测结果确认无疑。索瑞尔照片背面的第一个指纹,应该是埃弗雷特夫人在拉蒙特的房间内找东西的时候留下的。天啊,居然是她,埃弗雷特夫人!找了半天,嫌犯原来就在身边!格兰特觉得自己也许该退休了,他已经犯了侦探的大忌,太过相信身边的人了。他真的以为埃弗雷特夫人已经坦白了一切,现在想起来,既后怕,更惭愧。原来派个人去盯梢是出工不出力啊!虽然这并不光明正大,但是好歹有了拉蒙特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可以连埃弗雷特夫人也绳之于法。他片刻也没有迟疑,就猜到是埃弗雷特从中搞事,唆使拉蒙特逃跑,坏了抓捕大计。说不定他昨晚前脚刚走,埃弗雷特夫人后脚就给拉蒙特通风报信。被派去盯梢的同事可能没看见她离开家,但是肯定看见她回来。安德鲁本应该深入调查她外出的过程,他实在太粗心了。从现有情况看,埃弗雷特夫人肯定提供了藏身地点,至少也给了建议。像她这么聪明的女人,肯定已经想好了后招,不会把拉蒙特藏在布莱特林一辈子。因此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埃弗雷特夫人和她家族的一切都调查清楚。但是怎么样才能接近埃弗雷特夫人呢?她可是个城府很深的女人,也不喜欢八卦,怎么能够攻破她的心理防线,让她坦白一切呢?激将法明显是徒劳,她可不是可以被幕后交易收买的人。那该怎么办呢,什么情况和条件下,她才会坦白一切呢?他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但是发现她似乎毫无破绽。但是他突然灵光一闪,教堂!她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可是在教众中很有威望的人,不过因为太过特立独行,所以显得有点儿清高,这在虔诚的劳工阶层教友中可不受欢迎。按照教会活动的惯例,人们通常用一个有意思的小八卦换取另一个小八卦,既然人们对她颇有微词,那么肯定有很多小八卦可以挖掘。 格兰特闭上眼睛,似睡非睡。他正在考虑派谁去调查埃弗雷特夫人。 10.北方 “辛普森,昨天去打探拉特克里夫家族情报的任务,你是怎么打扮的?”格兰特问道。 “报告长官,我昨天装扮成推销信纸的退役军官了。” “哦?那你今天可以再装扮成退役军官。很有风度,干净,穿西装,不围围巾,仍旧是失业中。我想派你去调查埃弗雷特夫人,她住在布莱特林区富勒姆街98号。可不要光明正大地问,她可不吃这一套。去教堂打听一下消息,那儿应该很有收获,她常去做礼拜。可以参加他们社区的聚会,那里的人都很八卦。我想知道她所有亲戚朋友的消息。不需要调查她的信件,我有法子搞定。另外,埃弗雷特夫人可是老油条了,牢牢地记住,不要用幼稚的办法对付她。要是被她发现有人调查她,很可能会打草惊蛇,这条线索就会断,所以要万分小心。调查完成后给我打电话,得到我的允许后才准回来。” 就这样,在这个毫不起眼的三月的早晨,布莱特林社区的卡尔迪克特神父一边修剪草坪,一边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突然,他发现有个陌生人正盯着自己看,表情似乎既有同情,又有嫉妒。陌生人觉察到自己已经被神父发现了,就扶了扶帽子,大步走向前去跟神父攀谈道:“这么热的天气干活可真不好受啊,需要帮忙吗?” 神父才二十多岁,正值年轻气盛,因此微笑地说道:“你是觉得我不能自己完成这项工作吗?” “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给您帮忙,赚点儿零钱花花。” “哦?”这个问题激发了神父的职业病,“您是在找工作吗?”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 教父问道:“结婚了吗?”听见教父要给自己介绍女孩子,辛普森激动得要给神父一个大大地拥抱,但还是及时克制了这种冲动。 “你想要什么类型的工作呢?” “都可以,我什么活都干。” “你有什么特长吗?” “我会制鞋,先生。”辛普森说完就后悔了,心想尽管在演戏,但是也要尽量靠谱,这样胡诌下去迟早会穿帮。 “那你还是来帮我修剪草坪吧,我就可以腾出手来做其他事情了。修完草坪后,一点钟过来一起吃午饭吧。” 但是辛普森的目标可是厨房,而不是餐厅里教众与神父之间的谈话。于是辛普森一边接过推草机,一边结结巴巴地说:“要是您不介意的话,我想自己在厨房里面蹲着吃。我们粗人不习惯上餐桌。” “来吧,来吧。”神父说着,露出慈爱的微笑。辛普森生怕从厨房内了解八卦的机会白白丢失,于是生硬地拒绝道:“不,神父。我还是喜欢在厨房里将就着吃。” “那……”神父似乎有些生气,好像是耶稣教导的宽容和友爱精神在此刻打了折扣,“好吧,如果你真的想那样,你就在厨房吃吧。” 于是神父就离开了,但是不久以后又回来了,看样子是要听辛普森随口胡诌的故事。可能由于打扮得体,器宇轩昂,谈吐风趣,教父慢慢觉得这位年轻人并非普通教友,而是一个令人尊敬的年轻人。卡尔迪克特神父站在花园的小路上听辛普森胡扯,不知不觉竟然到了午饭时刻。他们聊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神父曾在鲁尔当随军牧师——聊了园艺,伦敦的煤矿,还有制鞋皮革——这个恐怕是他的听众最感兴趣的。他们还聊了为什么年轻人不愿意参加教会活动。辛普森留意到,神父在最近布道中总结上帝反对赌博,因为赌徒犯了背叛自己、背叛社区、背叛上帝的原罪,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卡尔迪克特神父缺少年轻的信众。 “你看,你也是年轻人。”卡尔迪克特神父说道,“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年轻人讨厌教堂吗?”辛普森可不想跟神父聊到天黑,于是就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与其每周参加教堂的礼拜,还不如去做赌马经纪人,安心工作,多赚两个钱。这时,教堂的钟声响了,神父与他道别,去教堂做礼拜了。辛普森对参加这次晚餐充满了兴致。 神父是一个称职的学者,有两个女用人:一个厨师兼管家,另一个则是舞台剧或电影里的那种女助手。她们对这样一位体面的男士前来用餐表示非常欢迎。在晚饭的个把钟头内,辛普森对城郊底层人民的生活体会,比这辈子加起来还要多。打探埃弗雷特夫人身世时,辛普森只了解到她是一个寡妇,经常仗着自己的父亲是神父摆架子,其他就一无所知了。辛普森问道:“埃弗雷特夫人的父亲是在本地担任神职吗?”用人回答说:“不,听说是北方某个偏僻的地方。”每逢教会举办活动,事无大小,埃弗雷特夫人必定亲自参加,也不是说她对教会多热心,只不过想提醒每个人她的父亲也是神父罢了。辛普森回到草坪,一边剪草,不断思索着这个让人意外的动机。当草快要剪完的时候,神父回来了,说晚上会在教堂内举办一次社交聚会,问辛普森是否要参加。辛普森表达了感谢,说一定会到。神父又问,晚会需要把一些椅子从教堂搬到大堂,辛普森能否帮忙?如果他喝完茶后过来,太太们已经在那儿布置会场了。太好了,太太们是当下辛普森最愿意碰到的人了。辛普森表示由衷地愿意参与,牧师便放心地离开了。 在修剪花园后,辛普森与两名女用人轮番一边喝下午茶一边闲聊了一整个下午,她们找着各种借口来跟辛普森聊天,根本不管他信不信。下午茶很丰盛,比起在拉特克里夫夫妇那儿的下午茶,他的同事没来真的可惜了。辛普森动身前往教堂。他早就前往巡视过一番——一座红色的小砖楼,又脏又破,感觉像是遭受了什么变故。玻璃窗上满是污迹,落了厚厚的灰尘,依稀看出有些是黄棕色,另一些是深蓝色。夜色降临,亮着灯的教堂别有一番阴森恐怖的气氛。 女人们三五成群在教堂内漫无目的地走动,像一群被惊动了的母鸡,说了很多话但什么也没干。她们在讨论的过程中,不断有人提出修改流程,因此只能不断地开会沟通表决。她们的辩论之烦琐冗长,远远超过了凡人能忍受的程度。辛普森在门外看了一会儿她们互相推托扯皮,感觉就像用卡尔迪克特先生的除草机除草一样没完没了。 “你是要找人吗?”其中一个妇人发现了辛普森。辛普森解释说,是神父叫他过来帮忙的。他几乎立刻就达到了他的目的。他一整晚都兴高采烈的,发现他成了晚会的中心,这与他的侦探身份或者别的什么都无关。晚上,当他与自己的对手打照面时,他此刻的兴奋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当他私下向穆林斯汇报这件事时,我很遗憾不能重复他当时声情并茂的描述,但是穆林斯脑海中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去参加了一场派对。总的来说,辛普森当晚是挺苦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的红头发和雀斑成了他通往快乐的通行证——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他们拿着刷子把墙壁粉刷成粉红色,这可能可以伤害别人,但并不能伤害辛普森一丝一毫。他成了当晚最受欢迎的男人,需要打听的消息向他扑面涌来,毫不费力就了解到了一切。事后,当穆林斯告诉他“老板对你在布莱特林新月街的调查结果很满意”的时候,辛普森愉悦的脸上露出一丝与红发和雀斑不匹配的不屑,吼道:“老子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这次聚会在九点四十五分圆满地结束了。辛普森再度帮助太太们搬凳子,然后把最八卦的几个太太送回家,然后就等着第二天早上见格兰特,告诉他打探到的关于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实是苏格兰人。她没有方言口音,是因为已经在伦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们家最早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是西海岸罗斯郡内的自由派牧师,现在他的兄长继承了父亲的职位。她的本姓是罗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并没有子女。她由于比较特立独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尽管她把她的房间租给了几个赌场经纪人,也没有降低她在布莱特林教区的威信。索瑞尔退伍后而在未成为赌场经纪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许会因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宽恕。这两个男人从未与教区的人会面,教区的人也对他们敬而远之。格兰特明白,作为道德上的麻风病人,他们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似乎有一种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恶都看作美德,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监视。这两个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会在这种可以被求证的事情上撒谎的!——形影不离。他们连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他们都是布莱特林人公认的聪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她在伦敦没有亲人,所以每年会回一次苏格兰探亲。如果她的访客没有离开家的话,埃弗雷特夫人甚至雇人去打扫房间,照顾他们。 辛普森西装革履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周一晚上在国王十字车站和尤思顿值班的伙计正在向格兰特汇报工作情况。格兰特仔细地询问了当天晚上出现的可疑人物,当伙计说到有个年轻男子和他的母亲路过的时候,格兰特打断了他,问道:“描述一下他母亲的样子。”小伙子大致说了一下。 “火车上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吗?” 小伙子回答没有。他纠结地推断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颧骨的男人的家乡应该在苏格兰北部。他们成群结队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车。 “为什么你觉得他不是我们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为方式,还有他母亲的行为方式。他们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见他名字的缩写——Q.L.。他只有一个高尔夫球袋,看上去是穿着便装。” 埃弗雷特夫人,干得漂亮!格兰特心想。临走前把钞票落在抽屉里的人是绝不会想到用高尔夫球袋的。他在想,他们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儿的。他觉得没有人会为了整件事的成功这样铤而走险。这应该只是巧合。 那他去了哪儿呢? 行李上没有标签,不过验票员说他买了去爱丁堡的票。 很快,格兰特就查到了拉蒙特的目的地。苏格兰的教会没有多少牧师姓罗根,而罗斯郡内更是只有一个。他是一个卡尼什自由教派的牧师,不会违背自己父亲的坚定信仰的。卡尼什是在湖旁边的一个靠近西海岸的小村庄。 格兰特走进办公室说:“我要去苏格兰一两天,去钓鱼。” “想要放松一下换换脑子的话,很多地方都比苏格兰舒服多了啊!”巴克知道最近案件的进度遇到了麻烦。 “是啊,不过那儿适合钓鱼。而且那儿是我的地盘。我大概会去两天。” “自己一个人吗?” “是的。” “最好带个帮手去吧。你也知道那边的苏格兰乡下警察的办事效率。” “没事,他们帮忙钓个鱼还是绰绰有余的。再说我也应该用不上他们帮忙,除非他们愿意帮我把鱼运回伦敦。” “好吧,什么时候去?” “我买了七点半国王十字车站的票,明天十点前应该就到因弗内斯了吧。到了以后会告诉你。” “好的。”巴克说,“去吧,小心别被自己的鱼钩给缠住了。” 格兰特花了好久才安排好未来几天的调查行动。他不能确定那个去了卡尼什的男人就是拉蒙特。他是所有搜查人员中唯一亲眼见过黎凡特人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前往。但是,伦敦的搜查工作还是得继续,因为这次卡尼什之行可能是埃弗雷特夫人的调虎离山计,他可不敢掉以轻心。 当他在收拾钓鱼工具和旧衣物的时候,菲尔德太太拿着三明治走进了房间,同情地看着他。格兰特觉得很不自在,拒绝了她的好意。他正等着在火车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和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就到苏格兰了。 “你想得很对,”菲尔德太太说,“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今晚会不会饿醒呢?这是鸡肉三明治,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一顿鸡肉三明治。苏格兰可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天知道你在那边能买到什么吃的。” 格兰特说,苏格兰现在已经和英格兰一样发达了,而且景色更优美。 “我不知道什么美不美的。”不由分说,菲尔德太太把三明治塞到他的行李里面,“我的一个表亲曾经在那边服役,那边的乡下一座房子也没有,甚至一棵树都没有。本地人连茶饼都没见过,更别说司康面包了。” “真够土的啊。”格兰特随口附和着,把他喜欢的斜纹旧格子衬衫放进了行李箱。 火车开出国王十字车站,格兰特坐下来,好好地研究着卡尼什地区的地图。再次研究这份地图让他的心情很愉悦。在广袤的苏格兰高原追踪嫌犯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这样的对决方式更原始,更有人情味。而不像在泰晤士河岸的对决那样,充斥着冷血的机械化手段,而这次是男人之间的对决。只有邮局才有电话,但是打电话要提前预订。与嫌犯的对决,可能是拳头对拳头,也可能是枪对枪,没有任何支援。格兰特倒是希望最好能把他生擒,如果带着尸体回伦敦就没意思了。更别说,其实警察心里也不太愿意见到探长把嫌犯杀死的场景。他必须暗中行事,因为他的行程毕竟晚了两天。黎凡特人不可能在昨晚之前就到达这里,他在这儿待得越久,就越不引人注意。一开始,这里的每个人心里对他都有所戒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来就在这儿长大——他会在这儿混得很熟,甚至误以为自己很安全。 格兰特继续看地图,卡尼什就在河流的南岸,而河流在流经芬利湖后入海。在芬利湖以南四英里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湖;而河流的北岸,是一个比卡尼什稍微大一点儿的村庄,村名叫加尼。也就是说,卡尼什在半岛的北边,加尼在南边,两个村庄之间通过一条起伏不平的乡道相连,路程约为四英里。 格兰特决定住在加尼——那里有一家酒店,听说还有温泉——在那儿可以以芬利湖钓鱼为掩饰,监视着整个卡尼什。他看地图直到夜深,而铁路两旁的景色也渐渐变得似曾相识。他知道,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地图阅读者,在亲身来到现场的时候,仍然会不时地被震惊,但是他现在也自信比在这附近打猎的猎人还要熟悉这个区域。 第二天一醒来已经是早上,他感到无比地兴奋。看向窗外,棕色的荒地缓缓后退,火车的轰鸣声似乎宣告着对格兰皮恩山脉的征服。迎面吹来一阵冷风,气味很清新,似乎在向他问好。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窗外。棕色而贫瘠的荒地衬映着蓝天,皑皑白雪覆盖着大片的松树林,中间偶尔露着几个山头,好像羊毛衣服上的几块黄斑。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桦林,白桦顺着山势沿河而生,仿佛一片绿色的地毯。火车速度加快——明显地感觉到在下坡——驶入了一大片农田。广袤的农田内没什么石头,只有湖泊,河流和绿油油的植被。在火车轰轰地摇晃着开往因弗内斯的最后一段下坡路内,他站在过道上感叹着,这个亡命天涯的人到底在想什么——这个伦敦人竟然舍弃了他熟悉的街道、高楼和住所。星期日的河流并不平静,咆哮着的河水,孤立的荒地,完全不是想象中安逸舒适的景象。他揣摩着拉蒙特的想法,开始亡命天涯后,是否会感到后悔?他过去还是挺乐观的——至少埃弗雷特夫人是这么说的。然而背后捅刀子的行为,肯定是个性阴郁多疑的行为。对于他这样一个个性敏感的人来说,在这荒郊野外被追捕,举目无亲,肯定比在熟悉的泥灰砖房里坐牢更让他觉得恐怖。在早期的苏格兰高地,爬上山丘就足够逍遥法外了,爱尔兰人经常这么干。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一千个逃犯里面也没有一个会逃往苏格兰或者威尔士寻求庇护。现在人们在逃亡的过程中需要食物和住所,一个孤立无援的山洞或茅草屋已经过时了。要不是埃弗雷特夫人答应提供藏身之地,拉蒙特甚至逃不出伦敦,格兰特对此深信不疑。当拉蒙特真的看到眼前荒凉的情景,他心中不知会作何感想呢? 在因弗内斯,他离开了舒适的火车,穿过寒风凛冽的月台,来到了当地的小车站,早上剩下的时光就在从绿油油的田园到棕黄色的荒地中晃晃悠悠地度过。随着列车一路向西,不时在荒无人烟的荒地中间停车,莫名其妙地上上下下一些乘客,到了下午,他终于来到了一个风沙肆虐的站台,然后下车目送列车继续驶向荒凉的苏格兰高地。在这个车站,他被告知可以搭乘邮车,距离卡尼什只有三十六英里了。就算运气好,也得八九点才到,这完全取决于路上是否会出什么意外。就在两周前,安迪的车左轮卡在沟渠里面,格兰特不得不把另一辆车的右轮卸下来换上。格兰特被带到售票处,在车站后面的石砾路上有一台“精美的机器”,接下来他得在这个机器里面待五个小时,如果运气好的话,就到加尼了。这简直就是一辆大型的敞篷马车。在驾驶位后面,有三张简陋的长凳,用帆布和锯末充当着坐垫。出乎意料的是,车上还有另外五名乘客。格兰特尝试着问能不能一个人包车去,但是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这完全是徒劳无功,他为自己的异想天开感到十分惭愧。可别看不起邮车,这可肩负着来往卡尼什的重要责任。格兰特委屈地向邮车妥协,希望路上能说几个笑话解解闷。但是目前他是想不出什么好笑的事,只好跟司机套套近乎,希望能给他安排个好座位。 邮车走在狭窄的小路上,被溪流冲得东倒西歪,很多地方都漫着水,根本无法通行,可是邮车却在司机的驾驶下如履平地,他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定胜天。 “在路上要是要会车,怎么办?”他忍不住问司机。 “这个嘛,要不我们后退,要不他们后退。”五英里之后,格兰特终于体会到了这条土规则,因为他们碰到了一辆拖拉机。司机是个小个子,但是开起车来却令人害怕。路的一边是山,另一边是小溪谷。司机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把车倒到一旁,留出足够的空间,两辆车勉强通过。拖拉机司机兴高采烈地通过后,他们的行程得以继续。在剩下的三十多英里中,他们只遇到了两次会车,第一次中,两辆车都向后退,邮车的内轮差点儿陷入石沟中,而对方的内轮差点儿就撞在河堤上了。第二次则是一辆福特,自恃着车的性能好,就鲁莽地开过来,在邮车侧面擦了一下,因此两位司机在车交会的时候都是怒目而视。但这种状况,车上的乘客一点也不惊讶,显然因为经常发生而习以为常。 想着车里的乘客已经坐满,格兰特不禁担心那些搭不上车的旅客怎么办。途中,有个老妇人在路边的小房子里等车。车缓缓地停了下来,司机走下车,扶着老妇上车。但是老妇向车内一看,露出惊恐的表情:“安迪,车里没有位置了,我坐哪里啊?” “住嘴,”安迪高兴地说,“我们还没人下车呢。” “住嘴,”格兰特明白,这在苏格兰可不是责备的语言,跟英语里的原意也不沾边。这只是表达一种半开玩笑的拒绝,有时候也表示对别人赞美的怀疑。安迪说这话的意思,其实跟苏格兰当地人说“胡说八道”差不多。安迪说话算话,位置腾出来了,没有人觉得不舒服,只不过后座上的几只母鸡被扔在了路边。不过它们仍然活蹦乱跳等待着它们的主人把它们拿上独轮手推车。 还有几英里就到加尼了,格兰特闻到了海水的味道——那种海边特有的海草的味道。这儿附近根本不像海,突然袭来的海草味道还是让人挺惊讶的。更诡异的是,继续往前走,它们看见了群山之间有一个绿色的“小水塘”。只有岸边海浪般的水草表明这其实是大海。这可是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最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加尼就在眼前了。车来到旅馆门口,所有乘客都下了车。尽管已经很饿,他还是倚在门前,看着夕阳西下的余晖照在西面的海岛上。这是多么静谧的景色,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和海的味道,夜幕将从远处缓缓降临,村庄的人家里陆陆续续也亮起了灯光。大海看起来像一大片薰衣草,沙滩在暮色中朦胧地透着光。 他来到这儿,是为了拘捕伦敦排队杀人案的嫌犯! 11.卡尼什 格兰特并没有从安迪那儿打听到什么消息,并不是因为这位邮车司机一无所知——两天前就是他载着拉蒙特翻山越岭地走了三十六英里,把他送达卡尼什——而是因为安迪对格兰特的兴趣丝毫不亚于格兰特对拉蒙特的好奇。对于格兰特的发问,他要么就只是嗯一声,要么就点点头,然后迅速把话题引向格兰特自身。格兰特索然无味,很快就放弃了提问,然而安迪还是不依不饶地问了格兰特很多问题。随后碰见加尼酒店老板时,格兰特也尝试向他打听关于拉蒙特的信息,而酒店老板一问三不知,看来的确对此毫不知情。邮车司机对发生在卡尼什的一切都饶有兴趣,因为他家在此,而且每天晚上也在此休息;而酒店老板只关心加尼的新闻,因为这影响着他的生意。 “先生,您是来钓鱼的吧?”他问道。格兰特点点头,说想去芬利湖钓鱼。 “你说芬利湖,离这里只有四英里远,翻过这座小山就到了。你知道那边的村庄吗?”格兰特表示对这儿附近一无所知。“山那边有个小村庄,紧靠着湖。那里也有个小旅馆,但是条件比我们酒店差点儿,每天只能吃羊肉。”格兰特表示条件差点儿无所谓,酒店老板说:“将就个一两天还成,但是要是在那儿待一个星期,保准你看见满山的绵羊就想吐。你就住这儿吧,我们可以把福特车借给你,你就可以开去芬利湖,晚上开回来。你有驾照吧?”格兰特问酒店有没有自己的一片湖泊,老板说:“不,整个湖都属于卡尼什酒店的老板,他是格拉斯哥的股票经纪人。他上个星期回来住了几天,不知道现在走了没。” “我可以坐这辆福特车吗?我现在就想跟湖的主人见一面,聊些事情。”格兰特其实想以钓鱼为借口到村上逛逛。“他怎么称呼呢?”格兰特说着,一边向车走去,福特车的司机就坐在车里,体毛很浓密,两眼炯炯有神。 “他是德雷斯戴尔先生。他为人并不十分慷慨大方,或许你有办法让他允许你钓鱼。”格兰特听到这里,心中就有些没底,不过还是坐上了车,起程去芬利河谷。 “那个小房子在哪儿?”格兰特向旁边毛茸茸的先生发问,后来他才得知,他的名字叫罗迪。 “就在卡尼什。” “你是说在村里吗?”格兰特可不想这么快就在公众场合露面。 “不不,只是在河对岸,离村里还远呢。” “我们会经过那儿吗?” “不,我们一过桥就到了,还有一段路才到村里呢。” 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整个河谷就在格兰特面前一览无余。格兰特完全被眼前几百尺深的河谷迷住了。沿着河谷的两岸,几乎没有一丝绿色,都是裸露的岩石,只有星星点点几棵桦树;河水就像一根细细的丝线,蔓延向远方的芬利湖,褐色的土地,湛蓝的海水,清新的空气,就像某处被遗忘的仙境。当他们沿着下坡路向湖驶去的时候,格兰特看见路边有两座教堂,他赶紧把握住机会。 “这么小的村子里,两座教堂算是蛮多的。” “是的,”罗迪说,“那是小自由派教会的教堂,牧师罗根先生就在那儿。”他指了指路的尽头,透过树的缝隙隐约看见一座四四方方的建筑,坐落在河边。“小自由教派就在河谷的尽头,靠近芬利湖。” 格兰特饶有兴趣地用余光瞄着那座小房子,知道自己的猎物就在里面。“真是个好地方,可以去那里寄宿吗?” 不,罗迪觉得大概不行。那座房子只在夏天出租一个月,那儿的牧师是个单身汉,有一个寡妇姐姐,叫丁蒙特太太。丁蒙特太太有个女儿,也就是罗根的外甥女,最近过来度假了,她在伦敦当护士。 他故意岔开话题,因为再问下去就会引起苏格兰人的疑心了。“酒店里住了几个人?” “三个。”罗迪说。身为竞争对手,卡尼什旅馆里就没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尽管三名住客都是男性,但是拉蒙特并不在其中。罗迪滔滔不绝地讲着这几个人的背景和癖好,看起来了若指掌。 卡尼什坐落在河的对岸,靠近海边,通往北方的路就在村庄后面。“你最好在这儿等会儿。”格兰特说道。罗迪在门口停下车,请格兰特下车,这使得格兰特看上去有一种尊贵的感觉。旅馆大厅里站着一个瘦小的男人,穿着高档的花呢衣服。格兰特心想,这个股票经纪人是要去参加派对吧?格兰特一直觉得股票经纪人都是肥头大耳,打扮花哨,因此第一眼看见眼前这位儒雅的先生的时候,还是挺震惊的。 瘦男人走上前来问:“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吗?” “我想见德雷斯戴尔先生。”格兰特说。 “请进。”说着,瘦男人把他带到了一个放了很多渔具的房间里。现在,格兰特对自己心中关于经纪人的偏见感到很羞愧,希望自己的到来不会打扰他的假期。不过等他看见真人时,还是改变了主意。他拿出证件,对方也露出惊讶的表情,这让他十分得意,看来这身完美的旧钓鱼装毫无破绽。 “好吧,探长先生。请问您需要我怎么配合呢?” “你只要允许我在芬利湖内钓几天鱼就行。最多两天吧。我们在追捕的逃犯就在这儿附近,我外出行动只有装作钓鱼才不会引人注意。我原以为加尼的酒店会有自己的钓鱼场,但是那儿并没有。我一条鱼也不会抓的,只是做个幌子,我不会打扰湖里面的一切。” 出乎意料的是,德雷斯戴尔笑了起来:“探长先生,我觉得你还没有搞清楚情况啊。自从1945年起,这里就没有过罪犯了,一个也没有。这有点儿难以置信,一个杀人犯和一个要来抓他的苏格兰场探长!酗酒和无所事事地发呆大概是这里最严重的犯罪了。 “但是我们确信他就在这里。”探长面无表情地说道,“不管怎样,我保证不会打扰你很久,你只需允许我在这儿钓鱼就行。” “钓鱼没问题,随便你在哪儿钓。我现在要到河里去一趟,你要跟我一起来吗?我告诉你哪片湖最好,在那儿钓鱼你会大有所获。让你的跟班回加尼吧。”——罗迪正在窗外与一个女用人高谈阔论,完全不理会这位同行的绅士。——“下午你想去哪儿都可以,我可以送你去。” 格兰特一直都听说德雷斯戴尔先生是个吝啬鬼,却没想到他如此痛快地答应了,心中也是十分意外。于是他果断地把罗迪遣返,罗迪心中也是一百个不愿意,一边跟女用人道别,一边嘴里用他们本地的方言骂骂咧咧地不知道说着什么,一边骂一边离开了。 等罗迪走远后,德雷斯戴尔开始默默地收拾他的渔具。看见他不再像之前那样问个不停,格兰特心中也舒了口气。为了使气氛不那么尴尬,格兰特没话找话地问了河流的状况,本地的地形等注意事项。他们来到了河的右岸——也就是村庄与教堂的对岸——德雷斯戴尔向格兰特介绍了这些湖的特点。这条棕黄、狭窄的小河长不过六英里,河水从高坡上的湖里面流出来,蜿蜒地经过几个小湖,最后在卡尼什入海。 “这我特地给你挑选的地方,紧靠着村庄,我猜你会喜欢。”德雷斯戴尔还建议他去小河的下游钓鱼,而他自己将去小河的上游,很可能在那儿待一整天。格兰特愉快地接受了他的建议。当他们就要分别的时候,格兰特问道:“这就是那个教堂?苏格兰的牧师们可真会享受生活啊!” “是的,你说得没错。”德雷斯戴尔的语气像是强调,但是并没有接过话茬儿继续说下去。格兰特看了看房子的大小,问教堂能否提供留宿,住在这儿似乎很不错。德雷斯戴尔说,据他所知,这儿并不能留宿。他也说了一下罗迪提到过的夏天的对外出租的事。说着他就跟格兰特告别,径直走向远方。这个稍显内向的男人似乎用他自己的方式告诉格兰特,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去那边找他这个盟友。格兰特心中一阵温暖。 格兰特决定从距离教堂两百码的地方开始钓鱼,然后慢慢向教堂靠近,同时密切注意来往教堂方向的车辆。在河的这边,由于车来车往而轧出了一道可供车辆行驶的小路,而河对岸就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车根本开不进去,所以格兰特所在的位置正是车辆来往教堂的必经之路。教堂外有一道石头围墙,进出的小路正好在格兰特视线范围内。围墙外种着一排瘦弱的冷杉树,正好遮蔽了视线,看不见围墙内的情形,只有石灰的柔弱色泽和八根烟囱显示着教堂的存在。院子里面,围墙一直建到了河堤上,在围墙的正中有一道小铁门,正是苏格兰地区常见的式样。尽管这段路被房子挡住了一段,但是路的前后都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人可以在格兰特不察觉的情况下离开。格兰特在这边钓鱼,可以在这儿坐一整天也没有人怀疑,这个位置是理想的盯梢地点。格兰特向波光粼粼的河面抛下第一竿,享受着钓鱼的美好时光。今天的太阳有点晒,好在格兰特也并不指望能钓到什么鱼,醉翁之意不在酒,只不过静待嫌犯上钩。不知道为什么,格兰特有种无端的预感,嫌犯一定就待在教堂里面,就像在布莱克顿的房子那会儿一样,他也预感到嫌犯的存在。 他是从十一点开始钓鱼的,在此后的一个多小时内,小教堂的视野范围内并没有人,只有在钓鱼的他打破了这早晨的平静。教堂的小烟囱懒懒地冒着烟,小河潺潺,好像轻吟浅唱,河水就在脚边欢快地流过。他右前方的远处有座桥,屋子就在桥旁边,阳光照在沼泽上闪闪发光,就像舞台背景一样平静。格兰特觉得自己就在一幅画卷中,好像回到了青年时代在法国度过的美好时光,是眼前的这条小河让整个画卷变得完整。此刻他不再是苏格兰场的探长格兰特,而是一名被巫师用法杖施法变成的钓客格兰特。这时从村庄的方向来了一名邮差,他吃力地推脚踏车上坡,脚踏车发出的铃声让格兰特从美景中回过神来。这仍是一幅美丽的画,然而他从画中人变成了局外人,就像一个好奇的人面对着一个变戏法的小箱子,他要破解这小箱子里的一切。这时,墙中间的铁门缓缓打开了,一个女孩和一个男人相继走了出来。他们一边笑着,一边费劲地把门关上,走向通往河边的那条小路。格兰特所在的地方距离他们至少有一百码,所以他们并没有发现格兰特。那个男人穿着法兰绒的裤子,披着件军外套,头戴着帽子,从身形看不太像那天在斯特兰德街趁乱逃跑的背影。格兰特有点儿吃惊。在这次北方之行之前,一直萦绕在格兰特脑海中的想法就是把凶手绳之以法。一个伦敦赌马的经纪人活动在苏格兰农村,绝对看起来跟本地人很不一样,所以这个很可能就不是拉蒙特。他希望这俩人会朝自己的方向走来,而不是去村上。不过,如果他们是要往这边走的话,为什么不直接走门前的小路,而是绕个圈子走大路呢?格兰特满腹疑虑地看着他们,只见女孩儿慢慢走向桥边,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有可能只是绕一圈去卡尼什旅馆。谢天谢地,女孩儿还是走向了河边,继而慢慢地朝格兰特的方向走来,而男人也紧跟着走了过来。格兰特潇洒地一甩鱼竿,鱼饵正好落在小湖的远处,心中却想,待会儿可不能正大光明地盯着他俩看,而他们还有两三分钟就要从格兰特身后几码的地方经过了。这时,他很庆幸自己戴了个老式的圆沿帽,下垂的帽檐正好把他的大半个脸挡住。同时,身上松松垮垮的衣服甚至连脚下的靴子也很普通,丝毫不引人注目。他过去从未这样打扮自己,而这次真的成了一件道具,然而他却很高兴。他并未表现出外行人的笨拙而引起丁蒙特小姐的注意——那个女孩儿应该就是丁蒙特小姐。他这身打扮不但没有引起本地居民的注意,丁蒙特小姐也没有怀疑。顺着河流,传来他们的声音,他们有说有笑,明显是关系很要好的朋友。当他俩从身后经过的时候,格兰特没有回头,因为他怕引起那个男人的注意。当他们走上山坡的时候,格兰特终于可以大胆地盯着他们看了。这个是拉蒙特吗?他试图回想男人走路的样子,微微有些瘸腿,这几乎是不可能伪装的,但他仍不能十分确定。那个男人突然回头看了一眼,虽然离得太远看不清脸,但这个动作告诉了格兰特一切。在他来得及思考之前,格兰特的思绪飘回了斯特兰德街的那个晚上。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拉蒙特。格兰特紧张的心怦怦乱跳。拉蒙特是不是认出他来了呢?应该没有,怎么可能呢?可能只是某些不好的预感让他回了回头,如果他问丁蒙特小姐这是谁,丁蒙特会回答只有住在卡尼什旅馆的住客才能钓鱼,这样他就会相信了。 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是去教堂里直接把他逮捕吗?他的口袋里就有搜查令。他突然想要求证——澄清心中的疑问——拉蒙特就是杀害索瑞尔的凶手。大家都知道拉蒙特和索瑞尔吵架,然后索瑞尔就死了,但是这不是证据。如何证明拉蒙特就是那把刀的主人呢?与其冒险直接用搜查令搜查,不如先查清楚拉蒙特的左手上是否有那道刀疤。不管探长本身有多确定,法律还是讲究证据的,格兰特需要直接能把他定罪的证据,然后再实施逮捕。这并不困难,要是实在没办法,他就跳下河,吸引他们来救他。 他蹲在一块从矗在水里的巨石上,吃着从加尼酒店带来的三明治,这时候那对夫妇回来了。他们俩是从他身边那条小路离开教堂去村庄的,回来却是走了那条大路。这正好是午饭时间,他们就在他眼皮底下就餐,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他小心翼翼地把吃剩的三明治包起来,这时一个警察推着自行车从河的上游走过来,看见格兰特后,他放慢了脚步——以他之前悠闲的神情来看,似乎任何事都不会让他停下——格兰特也抬起头,他在河边停下来脚步。 “先生,今天运气怎样?”警察问。他的脸红红的,一脸横肉,粗看之下德雷斯戴尔简直太斯文了。他蓝色的眼睛像一个洋娃娃,眼线很深,嘴唇上的一撇小胡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长得很胖,因此任何动作都很缓慢,而且他迟缓的脑袋应该也不堪大用。 格兰特说他什么也没钓到,主要原因是早上的太阳太大了。 警察说道:“的确,不过很快天就会阴下来,你今晚前一定能钓到鱼的。” 格兰特意识到苏格兰人都喜欢挑别人爱听的话说,就回复道:“我看你今天的运气跟我一样不太好,自行车的轮胎都破了。” “是呀,我也不走运。走这种石头路可太容易爆胎了。还好我们有补助,但是罗根先生就不那么走运了。你知道的,就是那个牧师,他总是说牧师跟警察一样需要津贴呢。这个星期他已经换了三次轮胎了,对此很抓狂。” “卡尼什村附近的汽车多吗?” “德雷斯戴尔先生有两辆,我想你应该知道的。罗根先生有一辆,就这么多。另一位牧师有一辆侧三轮摩托车。” “如果有人想借车,那怎么办?” “这样啊,酒店有一台专门搭载游客的福特车,当他们不用的时候就可以出租。”福特在这名警察眼里显然还不入流。 过了一会儿,警察说道:“罗根先生去阿克里斯看新出生的一对双胞胎去了。”这时,格兰特看见一个人影踱着方步出现在公路上,从加尼村往教堂走去。 “走那条路是不是翻过小山就可以到加尼村?”格兰特问。 “是的,就是那条公路。但是那儿也有一个分岔路口,从那儿可以通往一片麦田。罗根先生就是走的那条路,他一般都喜欢开车。” 警察跟格兰特聊了挺长时间的,开心地看着格兰特钓鱼。但是格兰特满脑子都在想要是罗根先生的车突然出现在公路上,向教堂和加尼村驶去,他要怎么样才能确认车上的乘客是拉蒙特。这里距离公路太远了,根本没办法看清楚。他首先得确认目标,然后再考虑是打电话请求支援还是自己单枪匹马抓捕。旅馆的福特?他盘算着。德雷斯戴尔会把车借给他吗?下午的时光渐渐流逝,不知不觉已经四点了,阳光仍然很猛烈。警察推着自行车缓缓地走向村庄,在那儿有补轮胎的工具,但很明显他忘记了这回事。直到五点,仍然没有人进出教堂,格兰特把剩下的三明治吃了,开始考虑是否有可能直接到教堂里面去。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想到了去跳河假装求救——尽管只是那么一瞬间。随着夜色的降临,他越来越焦虑。突然,背后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头看见了罗根先生正徐徐走来。 牧师真诚地向他道晚安,他的红脸和鹰钩鼻显得很慈爱,说道:“看来你今天不怎么走运啊。” 格兰特说:“是啊,我已经在这儿钓了一整天了,什么也没钓到。回到加尼的时候他们会取笑我的。” “你没住在卡尼什酒店吗?” “没有,我只是住在加尼酒店,但是好心的德雷斯戴尔先生还是允许我在这儿钓鱼了。” “没钓到鱼可真不好受。你要和我一起进教堂喝杯茶吗?我的名字叫罗根。下午茶时间是五点半到六点,算起来也差不多了。” 格兰特感谢了牧师,掩饰不住被邀请的喜悦。一旦进入教堂,可就轮到他大展身手了。格兰特迫不及待地把所有渔具收拾好,抓住牧师的胳膊,沿着河一路小跑来到了教堂里。事到如今,他顾不得一贯的小心翼翼,跟着牧师的脚步穿过小桥,来到了教堂。牧师带着他穿过一排树木,来到了门前。格兰特的心扑扑直跳,紧张得笑不出来。十天前巴克把这个案子交给他的时候,他只有一块手帕,一支左轮和一把带血的匕首。现在在大不列颠的另一端,他就要与嫌犯面对面接触了。 他们在大厅里把外衣和帽子脱下了挂在墙上,格兰特隐约听见房门里面传来的说话声和茶杯碰撞的声音。这时候,罗根先生带着他经过房门走进了屋里。 12.落网 走进门后就来到了饭厅,餐桌上喝茶的有一位长得很像埃弗雷特夫人的老妇人,一个红头发白皮肤的女孩子,还有就是黎凡特人。格兰特躲在牧师宽大的身躯背后,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人,然后牧师才给他让道,让他坐上饭桌。他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的猎物——拉蒙特认出他来的反应。拉蒙特注意到他之后,先是一怔,然后脸唰地因充血而通红,之后马上又变成苍白得毫无血色。格兰特以旁观者的心态想,要是丹尼·米勒被捕的话是什么神情,毕竟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而拉蒙特,作为一个凶手,看样子还嫩着呢——估计充其量就是意外杀人。 牧师介绍说:“我们有新客人来。这是格兰特先生,他是来钓鱼的。可怜的他今天一无所获,所以我把他带来喝点茶。格兰特,这是我的姐姐丁蒙特太太,这位是我的外甥女丁蒙特小姐。这位是我的朋友,洛尔先生。您也请坐吧!” 格兰特挑了丁蒙特小姐的旁边的座位,正对着拉蒙特。刚才互相介绍的时候,拉蒙特向他弯腰致意,但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不知道是因为太害怕而瘫坐在椅子上,还是打算找机会悄悄逃跑。当格兰特坐下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心怦怦直跳。拉蒙特的茶杯在餐盘的位置与别人刚好相反,他是个左撇子。 “还好你没有等我,我是从小桥的另一边绕路回来的。今晚天气真的不错。”罗根先生对她的外甥女说。 “是呀,还好您绕道带来了格兰特先生,我们人数就是奇数了,终于可以投票了。我们在争论,混血儿到底是好还是坏。我说的不是黑白混血,而是不同白人之间的混血。妈妈说纯种的白人是最优越的,当然了,她自己就是如假包换的苏格兰人,可以追溯到大洪水时期。罗根先生是麦克莱南人,麦克莱南人天生就会航海。我的父亲出生在英格兰与苏格兰交界的地带,祖母是英格兰人,而洛尔的祖母是意大利人,所以我们坚定地支持反方。罗伯特舅舅明显支持妈妈那一边,他也是一个自负高傲又固执的苏格兰人,所以我们需要寻找新的盟友。这位先生,您的祖先不会也穿苏格兰格子裙吧?” 格兰特如实地汇报,他觉得混血比纯血要优越。虽然纯血人在如今大量存在,但是给人的个性带来很多偏执,而混血则给人的个性带来很多新的品格。混血人普遍比较聪明而多才多艺,同时眼界更广,心胸更开阔。总的来说,他还是赞同丁蒙特小姐和这位拉蒙——呃,洛尔先生的观点。 格兰特自认为他的观点和语气都相当温和,没想到罗根先生愤怒而激烈地驳斥了他的观点。他反复地列举着自己的民族如何如何优越,顺带把整个西欧的其他民族都贬低了一遍。直到下午茶快结束的时候,格兰特才得知,其实罗根先生根本没出过苏格兰,就算去苏格兰低地也只是三十年前接受公务员培训时的事情,对其他国家更是一无所知。他感到很沮丧,幸好丁蒙特小姐帮他支开了话茬,使他得以专心地对付拉蒙特。 这时黎凡特人看起来好多了。他敢于直视格兰特的眼睛,虽然眼神中仍充满了敌意。他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毫不掩饰手上的伤疤。他应该已经知道,桌子上茶杯的位置已经出卖了他。他心里应该想着,这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终于结束了。不过,他仍静静等待着这场好戏的到来。格兰特看着黎凡特人脸上的表情,心想逮捕一个胆小鬼可不容易。警察们都这么想,宁愿遇到一个悍匪,这样他们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打断逃犯的手脚也不是什么事儿,而胆小鬼却可能尿裤子。 有件事情使格兰特不得不对他狠下心来:就在他留宿这短短的三天里,似乎已经讨得了丁蒙特小姐的欢心。他总是笑着回应丁蒙特小姐的回答,目光更是频繁驻留在丁蒙特小姐身上。丁蒙特小姐看上去是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女孩子,她有一头红发,既聪明又能干——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拉蒙特的亲近。他是不是想找个盟友?一般亡命天涯的逃犯都没有心思谈恋爱,更别说他只是初犯。这个无情而卑鄙的机会主义者!这下好了,他应该没机会追求丁蒙特小姐了,格兰特下决心尽快把他抓走。他重新加入谈话,品尝着桌上的炸鳕鱼。拉蒙特也吃得津津有味,格兰特不得不奇怪他是怎么有胃口的,难道不知道自己快要大难临头了吗?也许他根本不在乎,还是他觉得已经翻篇了?甚至粗鲁地反问:“你难道不觉得很好吃吗,格兰特先生?”他是在假装冷静吗?不过他的手倒是没有发抖——就是这双又黑又瘦的手,了结了朋友的性命——他在谈话中并不刻意隐藏自己,因此大家也感觉他此刻的表现和午餐时无异。黎凡特人这点做得很不错。 在下午茶结束后,大家开始抽烟,格兰特顺手给丁蒙特小姐递了一支,她挑起眉毛轻笑了一声。 “亲爱的先生,这里是苏格兰高地的牧师住宅。如果你愿意去河边的大石头那儿坐会儿,我就陪你抽一根。屋内抽烟可不好。” “屋内”很明显是另有所指,但是他的叔叔假装没听到似的。 “那样最好不过了。”格兰特说,“但是天已经晚了,我还要走路回加尼,所以我最好现在就出发。非常感谢你们招待我,让我不至于一整天都那么惨。洛尔先生,要不然跟我一起走一趟?” “没问题。”黎凡特人一边回答,就一边出了房门进入大厅。格兰特匆匆跟众人道别,赶紧跟了上去,生怕拉蒙特会突然消失,却发现拉蒙特在从容地穿着早上那件大衣。丁蒙特小姐跟着叔叔一起走了出来,目送他们俩离开,格兰特突然很害怕她要跟着一起来。不过还好,拉蒙特毅然决然地背对着丁蒙特,似乎把她给弄怔住了。他好像脱口而出要说:“要跟我们一起来吗?” 当然他什么也没说,一直背着身,尽管他知道她就站在那儿,就说明他不想跟她说话。格兰特当然不希望待会儿的场景太难堪,所以也不希望丁蒙特小姐瞎掺和。走到大门口的时候,他们俩都转身向送别的两人致意,当格兰特重新戴上帽子的时候,他看见拉蒙特又一次脱帽向丁蒙特小姐致意。这只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格兰特却觉得蕴含着无比深切的离别意味。 他们俩都沉默着,走了很长一段路,直到牧师住所在视线范围内消失了。在上山的大路和沿着河边的小路分岔的路口,格兰特停住了脚步,说道:“你应该知道我来这儿的目的,拉蒙特。” “你到底想要怎样?”拉蒙特看着他,平静地回复道。 “我是苏格兰场的探长,格兰特。我奉命过来逮捕你,因为你13日晚上,在沃芬顿排队的时候,杀害了阿尔伯特·索瑞尔。从现在开始,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现在我要解除你的一切武器,麻烦你双手靠背,转过身去,配合搜身。” “你犯了一个错误,探长先生。”这个瘦弱的黎凡特人缓缓说道,“我只打算跟你走一小段路,并不打算跟你回去。所以我们就在这个分岔路口分别吧!”他的左手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格兰特以为是左轮手枪,就马上举起双手。尽管他本能地闭上眼睛,但是在那之前的一瞬间,他看清楚了那只是刚才吃饭时候的蓝色胡椒盅。胡椒粉呛得他又咳嗽又打喷嚏,而且睁不开眼睛,他只听见了拉蒙特逃跑的脚步声。为了知道他逃跑的方向,格兰特努力集中精神侧耳倾听。过了至少两分钟,他才能睁开眼睛看清楚。他又想起了那天晚上在斯特兰德发生的事情,暗自决定抓紧时间。没有人能够长时间持续奔跑,更何况拉蒙特这样瘦弱。他一定就在不远的某个地方喘着气,刚才听见的声音也提供了大致的方向。这里附近都是荒郊野岭的,他也不可能得到支援和补给,当然他自己也能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很有可能继续采用在斯特兰德的诡计,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再利用夜色掩护逃跑。 格兰特想,地势比较高的地方应该有利于观察形势。在几码远的地方,就有一条小溪顺着山势往下流。如果弯下腰的话,这条小溪的沟壑还是能够他藏身的。于是他弯腰钻到小溪冲击成的沟壑里,慢慢向上爬,每爬几步,就小心观察周围,确认自己没有被发现。走了一段路,路边出现了一些白桦树,沟壑变宽了;再继续往上走,就来到了一块平地,有一小片白桦林。天还没完全黑,在暮霭中,白桦林中的情形依稀可见,但是平旷的地形使周围一览无遗,格兰特决定冒险登上平地。为了保险起见,格兰特从有沙子的一边慢慢爬上平地,然后小心翼翼地踩在草皮上,在地上匍匐着越过草地,来到石楠花丛,终于来到了这块平地的边缘。这下子居高望远,能看清整个河谷了。不过视野内唯一的死角,是一块被本地常见的冷杉树遮住的长方形区域。看见这片冷杉树林,他就知道拉蒙特肯定会藏在这儿,就像上次他藏在贝德福街一样。他毫不怀疑拉蒙特就在那里,静静地等着他暴露自身的位置。然而让他疑惑的是,这里既没有公交车,也没有的士,只有无边无际的黑夜,拉蒙特到底打算怎么逃走呢?天已经开始黑了,他要不要离开这个藏身的地方,向拉蒙特发出最后通牒呢?这是不是拉蒙特求之不得的呢?如果他放弃监视,回去搬救兵的话,会不会正中拉蒙特下怀?他犹豫不决,希望自己能猜透拉蒙特内心的想法。他越来越觉得拉蒙特猜他放弃监视而回去搬救兵,因为这实在是很自然的想法。他已经给了拉蒙特悄悄逃跑的机会,但是他并没有把握住,从现在的情况来开,他只不过是在做无谓的挣扎。他一定觉得探长已经手忙脚乱,无法再冷静地思考局势,所以回去搬救兵。想到了这点,格兰特决定继续待在这儿暗中监视。 他在潮湿的枯树叶上趴了很久,呆呆地看着寂静的山谷旁摇摆的树枝。有一辆车从左边的公路上开来,下坡的时候传来尖锐的刹车声,然后又迅速地开过了桥,去往卡尼什酒店的方向,就像一只敏捷的蜘蛛。不远处的山坡上传来绵羊咩咩的叫声,树林里也传来云雀的叫声。但是河谷里除了潺潺的流水,没有一丝动静,暮色从北边渐渐蔓延开来。突然格兰特看见有个东西开始移动,就在河流的下游。他看得真切,有个东西噗地跳到了河里,泛起一阵水花,然后在河里慢慢地移动。格兰特紧张得几乎屏住了呼吸,他的胸膛紧紧地压在草坪上,怦怦的心跳声直接传进他耳朵里。他还要等一会儿,以免惊动了猎物。逐渐,他能很清楚地看见他的猎物从河中心一块大石头旁边溜到了河对岸,然后又消失在河堤底下。格兰特又耐下性子等着。他是打算一直在那儿等着,还是打算偷偷溜向别处?格兰特的心情很是焦虑,不过也差点儿被自己逗笑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沉溺于猜测一只野生动物的行踪。过了一会儿,河流下游比刚才更远的地方出现了一阵动静,说明拉蒙特并非坐以待毙,而是尝试去往某处。对于一个城里人来说,拉蒙特的伪装技术绝对过硬——慢着,格兰特突然意识到,以拉蒙特的年纪,他应该上过“一战”前线。这下就解释得通,为什么他知道在野外隐藏自己行踪的技巧了。 这是第二次拉蒙特暴露出自己的行踪。然而在这之后,视野内又恢复了一片平静,再也没有任何动静。就像第一次暴露行踪那样,格兰特怀疑那是因为拉蒙特不得已而为之——那块光秃秃的大石头是他到达河堤的必经之路。格兰特记得,如果从河堤左岸走,一路上都能找到很好的隐蔽,他也是时候出动了。格兰特一直在猜想拉蒙特的目的地是哪里。如果他按照现在这个方向一直走下去,大概还有一刻钟就回到牧师住所了。这就是他的目的地吗?回去利用那个心软而善良的丁蒙特小姐逃跑?这主意可真不赖。按照常理来说,如果格兰特回去搬救兵的话,最不可能仔细搜索的应该就是牧师住所本身了。 格兰特一边小声咒骂着黎凡特人的狡猾,一边尽快地沿着沟壑下坡,回到了沼泽。他犹豫地看着沼泽,思考哪个是更好的办法。现在在他和小河之间的这一大片空旷的沼泽,即便兔子大小的动物在其中也无法隐蔽,只有远处的冷杉树林可以遮蔽他的行动。是回去报警,让警察去抓捕被牧师外甥女藏起来的嫌犯?为什么不向别人求助呢?格兰特生气地对自己说,如果丁蒙特真的把逃犯藏起来了,她就得承担这一切的后果。但是目前还没有必要把这一切公之于众,只需要确定拉蒙特的确逃往牧师住所,在那儿对他实施逮捕。 这个计划似乎天衣无缝。格兰特迅速地越过沼泽,来到河堤旁边,希望在河流下游的拉蒙特不要发现自己的行动。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过河,心里暗自希望拉蒙特不要跑,而是慢慢地走,这样他才能赶上拉蒙特,与他同时到达牧师住所。当然能找到机会过河就更好了,这样他就能从高处看见拉蒙特的行踪,而拉蒙特在低处是看不见他的,因此也不会发现自己被跟踪了。他看着湍急的河水,时间宝贵,就算全身湿透也顾不得了。他纵身一跃,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里,然而追捕逃犯的热血却在他的心中沸腾。格兰特选择渡河的地方,是整条河被两块巨石分割成三条小涧,如果他能够顺利到达第一块巨石,以他的身高,应该能连跳两步,先跳上第二块巨石,再跳上对岸的河堤。就算跳不到河堤上也不要紧,只要手钩住也成。于是他往后退了一两步,计算好距离,第一块作为落脚点,第二块作为目标,起跑!他含混不清地祈祷了几句,用尽全力飞身一跃,但是感觉到脚底的石头有点儿打滑,尽管第一跳跃上了第二块石头,但是第二跳的时候就没能跃上河堤,而是双手挂在河堤的石头边缘,腰部以下全部都悬在半空中。谢天谢地!他慢慢地爬上河堤,稍稍拧干已经湿透的花呢裤子——要不是湿了水的花呢布料变得很重,跑起来不方便,他才懒得管呢。他从未觉得越过沼泽是如此地难熬。连泥带草的一大坨仿佛融在他脚底,把他的鞋子粘在地上,寸步难行;白桦的树枝带着刺,不断地刮在他身上。路面坑坑洼洼的,他的脚时不时踩在暗穴中。他一脚高一脚低地走着,感觉自己像是在跳舞,而不是在追捕逃犯。当他气喘吁吁地来到河对岸的高处,他终于看见了拉蒙特的身影。这时候,拉蒙特正小心翼翼地慢慢靠近五十码外的牧师住所。时间勉强还够。原来当格兰特气喘吁吁狼狈不堪地赶路的时候,被追捕的人却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地走着。格兰特心想:好吧,你也得意不了多久了,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今天早上,当天初次踏进牧师会所大门的时候,大家还是一片欢声笑语,而如今他再次进入这扇铁门,却是经历了千难万险。现在他的口袋里有一支自动手枪,还有一副手铐,待会儿如有需要,他会毫不犹豫地使用。虽然拉蒙特没有武器,口袋里也没有胡椒粉了,但是他要确保万无一失。他再也不会顾及其他人的感受而畏手畏脚,这次务必成功,不许失败,就算让丁蒙特小姐歇斯底里或者受到惊吓也在所不惜。 格兰特还在生闷气,想着拉蒙特一进门,就要他好看。拉蒙特却已经越过了铁门,绕过围墙,走向了小桥。我真希望能看见这时格兰特的脸——看着他因气愤而扭曲的表情,想必十分精彩——他已经想了个体面的逃跑方法,没想到对方却是个野路子。他揉着眼睛,发现自己没看错,拉蒙特的确在围墙的尽头,正准备过桥。这个傻瓜!没错,他暗自责骂拉蒙特是傻瓜,他已经帮拉蒙特想了个绝妙的逃跑方法——先取得丁蒙特小姐的好感,然后静静地躲在牧师住处等待逃跑时机——然而这个傻瓜却没有用。他在干什么?他到底想怎样?每一个行动应该都有其原因,一定不是漫无目的浑浑噩噩地乱来。他之前想得太入神了,忽略了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这时他朝后方河床的方向瞥了一眼。在这个钟点,大家都在家里吃晚饭,村子里基本没人。再过一个钟头,大家便会在桥边聚集,看着暮霭抽着烟斗,他躲藏的地方就会暴露在众人视线之下。拉蒙特爬上了公路,但是既没有向北走,也没有向南走,却又翻过了公路来到河堤的另一端。他去那里干什么呢?他是不是要绕到酒店的另一头,去偷停在那里的福特车呢?但是他明显认为格兰特已经回去搬救兵了。他在故意等了格兰特发出警报以后,绝不会冒险去海边的车库里去。去海边? 海边!谢天谢地,格兰特终于明白了,那家伙是想去偷船。这个钟点,正是退潮的时候,海边一个鬼影也没有,不会有人发现他偷偷地开船离开。格兰特顺着山势滑下山坡,极不情愿地承认拉蒙特的狡猾。格兰特很了解西海岸的人,他知道这里的船使用得多么频繁。如果你在任何西海岸的渔村待一段时间,就会发现这里最缺的商品是鲜鱼。有时候船不见了,都要几天后才被发现,即便发现了,大家也觉得是被借走了,不想多费口舌去询问而引起误会,而是觉得过几天就还会回来。拉蒙特是不是在牧师会所就把这一切都计划好了呢,还是这只是他急中生智?如果是计划好往这边逃走,那么整个谋杀案就是有预谋的犯罪,而不是临时起意。仔细想想,就算拉蒙特的奶奶是意大利人,也不会整天带着个匕首到处乱跑。即便两次遇见拉蒙特时,这家伙都表现得缺乏自制,但是他的确是个十足的恶棍。 格兰特一边下坡,一边就想好了对策。今天早上他在卡尼什旅馆拜访德雷斯戴尔的时候,就注意到旅馆后院有一个小码头,码头上停着一辆汽艇。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德雷斯戴尔在家,因为灯亮着。如果能借到那艘汽艇,拉蒙特就跑不了了。 当他来到桥边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他穿着沉重的钓鱼靴,湿透的花呢裤子,翻越了整个山谷,才来到这儿。尽管他心急如焚,这里离卡尼什旅馆门口还有最后的一百码,他几乎是使出吃奶的劲儿才走到那里。他敲了敲门,德雷斯戴尔的男仆出现在门口,看见一个浑身湿漉漉的男人,气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男仆大吃一惊:“主人怎么了,他溺水了吗?” 格兰特也大吃一惊:“德雷斯戴尔先生不在吗?该死!那艘汽艇可以给我用一下吗?”他指着小码头的方向,男仆满脸疑惑地看着他,说:“抱歉,先生,我们不能把它借给你。你还是赶紧走吧,要是德雷斯戴尔先生回来了,你就遭殃了。” “他很快就会回来吗?啥时候回来?” “他随时都会回来。” “不行,那来不及了!” “你走吧!下次再来找德雷斯戴尔先生吧!” “你过来看!”格兰特把男仆拽到自己身边,指着远处大海的方向说:“别把我当成傻瓜,我和你一样,清醒着呢!你往海里看!” 格兰特的郑重的语气引起了仆人的注意,同时似乎把他吓到了。他战战兢兢地来到格兰特身边,旁边还跟着一名女仆人,一起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有一艘小划艇,顺着退潮的海水,缓缓向远处驶去。 “你看见那艘小船了吗?我要赶上那艘小划艇!但是普通划艇已经来不及了!” “你追不上了,这儿的潮水退得很快。” “所以我要那艘汽艇!谁会开那艘船,德雷斯戴尔吗?” “不,一般都是我来开,他只是乘客。” “来吧,小伙子。赶紧的,德雷斯戴尔先生对我很了解,我在他那儿钓了一整天鱼了。那艘船要被偷走了,我已经想追捕那个盗贼很久了,所以你赶紧带我去追上他。” “要我开船可以,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你要负全部责任吗?” “没问题,我会负全责,我向你保证!” “好的,我去告诉他们一声。”说着,男仆向屋子里面跑去。 格兰特想拉住他,但是没来得及。在那一瞬间,他有点儿害怕这个仆人并没有完全相信他,只不过是找个借口逃跑。但是没一会儿,仆人就跑着回来了,领着格兰特直奔小码头的方向。汽艇的名字叫“罗伯特大师”号,显然是德雷斯戴尔靠他的赛马赢回来的奖金所购。男仆点着了引擎,汽艇突突地叫着,喷出一阵阵尾气。这时候,德雷斯戴尔先生出现在房子拐角,手里拿着猎枪,显然刚从山上打猎回来。格兰特高兴地拉住了他,简要地说明了现在的情况。德雷斯戴尔先生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到汽艇旁边,对男仆说:“皮约翰,现在的情况我已经了解,我来开船吧,你回去准备一桌丰盛的晚餐,等我们俩——哦不,三人——回来,为我们庆功。” 皮约翰走出了汽艇,站在岸边,全力地推了“罗伯特大师”号一把,德雷斯戴尔踩着油门,汽艇轰鸣着向海湾驶去。在黄昏夕阳的余晖下,拉蒙特的船像一块小黑斑,格兰特的眼睛盯着它一动不动。他会驶向哪儿呢?过了一会儿,小黑斑转变了航向,似乎想要在南边的陆地上靠岸。远离微亮的地平线后,小黑斑融入南边那一片幽暗的小山,消失在视线里。 “天色已晚,我们看不见他了,怎么办?”格兰特焦虑地问道。 “是的,他现在向南岸驶去了。别担心,我们应该能赶在他前面到。”德雷斯戴尔答道。 船继续开着,南岸神奇地上升着逐渐呈现在他们眼前。突然间,格兰特又能看见拉蒙特的小船了,他正在卖力地往岸边划着船。格兰特很少坐船,因此难以判断小船离岸边的距离,更别说他们的汽艇距离小船的距离了。但是“罗伯特大师”号的速度突然慢了下来,格兰特就什么都明白了。 “罗伯特大师”号继续减慢速度,要不然都差点撞上拉蒙特的小船了。两船相隔大约五十码的时候,拉蒙特停止了划桨,格兰特以为他要束手就擒了,可是拉蒙特却在船上弯下了腰。格兰特心想,他是不是以为他们要开枪呢?德雷斯戴尔也关上了引擎,他们靠着惯性慢慢地靠近小船。距离越来越近,格兰特看见拉蒙特已经把大衣和帽子都脱了,正屈膝蹲在船舷上,仿佛就要跳水了。他光着脚,突然从船舷上滑了一下,整个人扑通一声掉到水里,后脑勺直接撞在船舷上,然后在水里消失了。 等汽艇靠近小船的时候,格兰特已经脱好大衣和靴子了。 德雷斯戴尔说:“你会游泳吗?不会的话,还是等他自己浮上来吧。” “还行,再说呢,你不是能救我嘛。他的脑袋撞得很重,我大老远地来了,就是要把他活捉回去。所以我还是下水救一下他吧,万一他淹死,就前功尽弃了。”格兰特来到船舷,正准备往下跳,却看见一个黑黑的头从船边的水里冒出来,正是拉蒙特,他已经晕过去了。格兰特和德雷斯戴尔两人连拖带拽把他拉上了汽艇。 “可算抓住了!”格兰特边推滚着他,一边说道。 德雷斯戴尔把小船与汽艇绑牢固,然后又点着了引擎。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格兰特把拉蒙特湿漉漉的衣服解开,仔细地搜身。这个人被彻底地击晕了,后脑勺上的一道伤口不断地流着血。 “不好意思,都把你的船弄脏了。” “没关系,回去洗洗就好。这就是你要找的人?” “是的。” 德雷斯戴尔仔细地打量着这张黝黑的脸。 “为什么要逮捕他?能告诉我吗?” “他涉及一桩谋杀案。” “真的吗?”德雷斯戴尔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以为只不过是偷了只羊之类的事情。他又端详了拉蒙特一会儿,问道:“这是个外国人吧?” “不,是伦敦人。” “嗯嗯,他看起来就不是个好人,就算判了死刑也会半路越狱的那种,对吧?” 听他这么说,格兰特也仔细地打量着他的脸。他真的这么十恶不赦?当然不是! 在回卡尼什酒店的路上,格兰特耐心地解释了整个事情。“他跟罗根先生待在一块儿,在牧师住所那儿。我也设法进了屋,但是在那儿下手不方便。现在好了,我们把他带回酒店,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政府和警察吧。” 当他们平稳地在小码头靠岸的时候,皮约翰已经在等他们了。德雷斯戴尔下船对他说:“我们去追捕的人被击晕了,而且格兰特先生身上也是湿的,你去把壁炉点燃给他烤烤吧。” “我去把您隔壁房间的壁炉烧好吧,先生。” “好的。我和格兰特把这个人抬过去,你让麦特逊去加尼找安德生医生过来看看他,然后叫加尼酒店的人把格兰特的行李拿过来吧,格兰特今晚就在我们家睡。” 格兰特有些不满:“为什么对杀人犯这么好,他从背后把朋友捅死了!” “我可不是对他好,”德雷斯戴尔笑道,“也不是说要对付我家旅馆的竞争对手。既然已经活捉了凶手,就要好生看管,好好地带回去受审。看目前的情况,你得跟他待在一起很久。等我隔壁房间的壁炉烧好了,房间会暖和点”——他指着河对面的酒店——“你把他弄到床上,他一时半会醒不来的。你就在房间里面洗个澡,收拾干净。所以你们待在这边方便多了。皮约翰!你可不许泄露半点风声,就说这位先生是在划船的时候不小心落水,我们无意中把他救了回来。知道吗?” “明白了,先生。”皮约翰说。 所以格兰特和德雷斯戴尔抬着拉蒙特上了二楼,在点着了壁炉的房间里帮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德雷斯戴尔给丁蒙特太太写了个便条,解释了下她的客人出了点意外,要在这儿留宿。他有点轻微脑震荡,但是没什么大碍。 格兰特换上了德雷斯戴尔的衣服,坐在床上等着吃晚饭。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他大叫“请进”!原来是丁蒙特小姐。她没戴帽子,胳膊下夹着一捆东西,神色与平常无异。 “我把他的随身物件送过来了。”她说着,就来到床边,静静地检查了他的伤势。为了找点儿话说,格兰特介绍道,他们已经去找医生来了,格兰特自己觉得他只是撞到了后脑勺,有点儿轻微脑震荡。 “到底发生了什么?”格兰特看着眼皮底下自己换下来的湿衣服,一时半会难以自圆其说。 “我们碰到了德雷斯戴尔先生,他答应带我们出海玩。洛尔先生脚底打滑,从船舷边掉了下去,然后头在船舷上撞了一下。” 她点了点头,似乎还有点儿疑惑,但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那我今晚上就留在这儿照顾他吧。太感谢德雷斯戴尔先生收留他了。”她把带来的包裹打开。“你知道吗,我今天早上就有些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要发生什么事。还好只是脑震荡,而不是生离死别的事情,要不然就太令人悲伤了。”她停了一下,又问道:“你今晚也要在这里陪着他吗?” 格兰特说:“是的。”这时,门打开了,是德雷斯戴尔先生。 “可以吃饭了,探长先生。你一定饿坏了。”话说完了,他才看见丁蒙特小姐也在。德雷斯戴尔脑筋转得飞快,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对丁蒙特小姐说:“哈哈,我是说,最近逃课的学生多,丁蒙特小姐得像个探长去抓贼一样把他们都拎回来上课。哈哈!” 格兰特原以为能蒙混过关,但是发现丁蒙特小姐正用锐利的眼神看着他,他就知道肯定露馅儿了。她对德雷斯戴尔说:“谢谢您把他带到这儿来。我今晚想留在这儿陪他,希望您不要介意。”然后她转过身对格兰特说:“他刚才叫你探长?” “不不,我只是个教书的。”格兰特脱口而出,说完立刻就后悔了。德雷斯戴尔也知道快要穿帮了,硬着头皮帮他圆谎道:“他看起来是有点儿不像老师,但是的确如此。丁蒙特小姐,如果没什么事,我和格兰特就去用餐了。” “谢谢你,如果有什么事我就按铃。” “好的,我们就在楼下,请随时按铃。”他和格兰特走出房间,正准备下楼梯,丁蒙特小姐却掩上房门,跟了上来。 “探长先生,你觉得我是傻瓜吗?我曾经在伦敦的医院里当了七年的护士。你不要把我当成是无知的村姑。你能坦白地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德雷斯戴尔先生走下了楼梯,现在二楼只剩下他们俩。格兰特觉得再也瞒不下去了,于是说:“丁蒙特小姐,我就实话实说吧。我之前对你撒谎,是为了不要让你难过。但是事到如今,我就告诉你,我其实是专门从伦敦来追捕他的。喝下午茶的时候,他就知道我来的目的,因为我们曾打过照面。我们一起离开牧师住所后,走了一段路,他就趁机偷了一艘小船逃跑。不过我们还是追上了他,当时他打算跳水逃走,不过撞到了头。” “你们为什么要抓他?” 这不可避免的一刻终于来了。格兰特说:“他在伦敦杀了人。” “杀人!”这个词就好像给他定了罪。要是有别的什么隐情,探长先生会用“过失致死”之类的词。“所以他的名字也不是洛尔?” “是的。他的本名叫拉蒙特——杰拉德·拉蒙特。” 他原以为丁蒙特小姐会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崩溃地喊道:“他不可能做这种事的!我不相信!”然而,她并没有。 “你们只是怀疑,还是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恐怕真相就是如此,我们有无可辩驳的证据。” “可是我的姑姑为什么会把他带来呢?” “我猜埃弗雷特夫人挺同情拉蒙特的。他俩已经认识一段时间了。” “我之前只在伦敦见过姑姑一次,虽然我俩互相不大待见,但是她也不像那种是非不分的人。我倒是觉得她自有道理。这么说他也不是个记者喽?” “他是个赌场经纪人。” “谢谢你,最终还是告知了真相。我先把待会儿要用的东西准备下吧,安德生医生应该也快到了。” “你还要去照顾他吗?”格兰特顺口问道,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当然。”这名令人刮目相看的女孩儿说道:“即便是逃犯,他也是个脑震荡的逃犯。即便他利用了我们的热情好客,我仍然是个执业护士。退一万步说,从古至今,任何在苏格兰做客的人都能享受到主人家的款待,即便他的剑上沾着主人家兄长的鲜血。我从不以苏格兰血统为荣,但这次是个例外。”她长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或许兼而有之吧——就回到了房间,照顾起这个寡廉鲜耻地利用了她和她家人的嫌犯。 13.争分夺秒 格兰特一整晚都没睡好。这晚天气平静,他也没做亏心事,身体也没有不适,但就是睡不着。他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完成了任务。虽然整个白天他被折腾得筋疲力尽,但此刻却像打了兴奋剂。德雷斯戴尔准备的晚餐很丰盛,就算饿鬼投胎或者美食专家也不会挑剔什么。窗边吹来阵阵和缓的海风,壁炉里烧着干草,红热的色泽带来温馨的感觉,是篝火那种闪烁的火光不能比的。但是格兰特就是睡不着。格兰特感觉心里有哪个地方不舒服,他一贯是个自省的人,因此想把它找出来。以前他经常这么做,把问题分析出个所以然,对自己说:“天啊,原来是这样!”心里会舒服很多。他深知,豌豆大小的事情就能毁掉一个人的好心情。然而这次他却无论如何找不到原因。他列举了几个可能的因素,然后一一否定掉。是因为那个女孩儿吗?因为女孩儿的善良被人利用了,所以为她感到难过?可是谁知道丁蒙特小姐心里是怎么想的呢,反正他是看不出来她对他有特别的好感。喝下午茶的时候,她对拉蒙特表现出的感兴趣,说不定只是在乡下待久了,向往拉蒙特所描述的外面的世界。是因为他太累了吗?他今天先是钓一天的鱼,然后翻山越岭地跑,腿都快断了。是因为害怕到手的嫌犯又一次逃走吗?安德生医生说他没有骨折,但是也要休息一两天才能下床,逃跑的可能性基本就是零。 想遍了整个世界,也没发现什么可担心的事情,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不安。他无聊地抛着硬币,却听见护士在走廊里的脚步声,因此决定起来看看能否帮上什么忙。他穿上睡袍,把门推开一角,走廊上的灯光照了进来。他轻轻地走出房间,护士就跟在他身后,手里拿着蜡烛。 “探长先生,病人的情况良好。”她说话的语气带着点儿嘲弄的意味,格兰特觉得有点儿尴尬。 “不,我只是睡不着。我听见你的脚步声,所以就来看看能否帮上什么忙。”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格兰特故意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她的声音缓和了点儿:“其实我也没什么忙的。他还在昏迷。”她推开门,让格兰特进房间。 床头有一盏台灯,发出淡淡的光。窗外传来阵阵若有若无的海浪声——并不是在海滩上那种咆哮的声音,而是很平缓,很柔弱。拉蒙特平静地躺在床上,并没有醒过来。借着灯光,格兰特仔细地检查了他的伤势。他看起来好多了,呼吸也变得平缓而有力。“他在天亮前就能醒过来了。”丁蒙特小姐的语气,更像是一种祈祷,而非陈述。 “我也很为你难过。”格兰特突然说,“要经历这些是是非非——你本不应该受牵连的。” “别担心,探长先生。我并没有那么脆弱。但是我不希望我妈妈和舅舅知道这件事,请你不要告诉他们,可以吗?” “好的,我答应你。我们应该让安德生医生再来诊断一次。” 她的身子在颤抖,格兰特知道她很伤心,却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好不再说话。 “他真的那么坏吗,我是指,他为人方面。” “不,据我了解,并不是这样的。”格兰特想说点什么,但是又怕言多有失,只好说,“我只知道他在背后捅了他的朋友一刀。” “我看报纸了,是排队杀人案?” 格兰特点点头,等着她说“我不信”之类的,但是她终究没有说。格兰特觉得她是所有认识的女性里面,唯一一个能用理智战胜自己的情感的。她认识拉蒙特只有三天,拉蒙特不但说了无数的谎言,而且自身还是被警察追捕的嫌犯。这足以推翻她对拉蒙特的一切正面评价。 “我刚烧了壶茶,你要来一杯吗?”格兰特同意了,于是他们坐在窗边喝了杯茶,吹了吹海风。对于这个季节的西海岸来说,今晚的天气反常地温暖。 格兰特回房躺在床上。现在他还是心神不宁,不过他已经确定这并不是因为担心丁蒙特小姐,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天不知不觉地亮了,格兰特一边吃着香喷喷的培根和烤蛋,一边给巴克发电报。虽然电报里用了很多胜利的字眼,但是他却莫名其妙地开心不起来。丁蒙特小姐也来了,穿着白色制服的她看起来既像护士,又像修女。她告诉格兰特病人已经醒了,但是恳求他等医生对他进行全面检查后,再去审问。格兰特深表同意。 “他是刚醒过来吗?” “不,他已经醒了几个小时了。”说完她就扭头离开了。格兰特不禁联想到,在这几个小时内,护士和病人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谈话呢?德雷斯戴尔过来跟他一起吃早餐,一如既往地友好而沉默,格兰特觉得有些怪怪的。德雷斯戴尔安排他去真正地钓一天的鱼,而不是像昨天那样边钓鱼边盯梢。格兰特说,等安德生医生来做了检查后,他就去。而且巴克估计会给他发电报。 “嗯,放心吧,皮约翰会帮你收电报的,我已经叮嘱过了。” 他说病人的情况非常好,连脑震荡常见的失忆也没有出现。但是他建议格兰特——他误以为格兰特是病人的亲属——到晚上以后才去看望病人,因为病人需要静养至少一天,不能太激动。既然丁蒙特小姐在照顾她,格兰特和医生都觉得没什么好担心的,因为丁蒙特小姐是个好护士。 “我们赶着要去南方,病人什么时候能动身呢?”格兰特问医生。 “即使真的那么着急,我觉得至少要等后天。”看见格兰特露出失望的表情,医生又改口道:“其实明天也差不多可以吧,如果能确保旅途舒适安全。但是我个人的建议还是后天。” 德雷斯戴尔说:“着什么急呢?煮熟的鸭子还怕飞了?” 格兰特说:“怕被别人吃了。” “别紧张,皮约翰会牢牢地盯着他的,他逃不了。” 听见他们的对话,医生已经惊得呆若木鸡。格兰特问道:“医生先生,如果他休息两天,该不会就有力气逃跑了吧?” 安德生说:“他今天应该没有力气逃跑的,他现在虚弱得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如果他要逃跑,需要两个人用担架抬着他,看情况你们俩是不会帮忙抬他吧。” 听医生这么说,格兰特就放心了。他又给巴克拍了份电报,就说要迟一天动身,然后跟着德雷斯戴尔去海边钓鱼了。 这真是悠闲舒适的一天,仅被送电报的皮约翰打断了一会儿。他们回家吃晚饭之后,格兰特洗过澡,就去拉蒙特的房间看看拉蒙特养伤的情况。是丁蒙特小姐开的门,当他看见拉蒙特真真切切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心里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是拉蒙特先开口说话的。“探长先生,你终于抓到我了。” “这一路上我也是千辛万苦。你可逃得真远啊。” “还好。”他瞄了丁蒙特小姐一眼,又把目光转回到拉蒙特身上。 “告诉我,你是怎么想到要弃船跳水的?” “游泳和潜水,那可是我最擅长的事情。要不是在船舷上撞了一下,我可以一口气游到对岸的。天一黑,你绝对发现不了我。唉,可惜啊——” 大家都陷入了沉默。丁蒙特小姐缓缓地,一字一句地说道:“探长先生,我觉得,他可以下床赶路了。至少他再也不需要护士随身照顾了。要不然,今晚你们找个人来代替我看着他吧?” 格兰特推断她的意思是拉蒙特已经恢复了体力,如果逃跑的话她一个女孩子阻止不了,于是就同意了。“你现在就要走吗?” “是的,你们商量好谁来接班,我随时都可以离开。” 格兰特按了电铃,对进来的女仆说明了情况。等女仆离开后,格兰特对丁蒙特说:“我留下来吧,你要是想走的话,现在就可以走了。” 格兰特站在窗前,看着远方的海湾,这样的话方便拉蒙特和丁蒙特小姐说话。丁蒙特小姐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格兰特转过头去,只看见丁蒙特小姐看都没看病人一眼,而病人却死死盯着丁蒙特小姐,眼睛都不眨一下。格兰特再次转过头去,看着大海,这时候丁蒙特小姐终于开口说话了:“在你去伦敦之前,我能再见你一次吗?”没有人回答,格兰特转过身,发现她是在跟自己说话。 “可以啊,我也希望再见你一次。”格兰特说,“如果我见不到你的话,我就打电话去牧师住所——如果你方便的话。” “当然方便了。这样一来我就不用现在跟你道别了。”她说着,就拿着包裹走出了房间。 格兰特瞥了他的俘虏一眼,马上就把目光移开。窥看任何人的内心世界都是很不礼貌的,即使是一个谋杀犯罪嫌疑人。当他再次把头转过来的时候,拉蒙特闭着眼,脸上是一种无以名状的痛苦表情,格兰特也不禁为之动容。他心里是有她的,但是他们俩显然不可能。 “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拉蒙特?”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他睁开了眼睛,眼神空洞地看着远处。“我猜现在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吧,其实这都不是我干的。” “的确没有人会相信你。”格兰特不动声色地说。 “可是我真的没杀人啊!” “没杀人?啊哈,我们也没指望你会承认。” “是的,她也是这么说。” “谁?”格兰特惊讶地问。 “丁蒙特小姐。我也跟她说过我是无辜的。” “哦?原来这一切都是误打误撞的巧合?“格兰特拉起拉蒙特的手,指着拇指内侧的伤疤问,“你怎么解释这个疤?” “那天在布莱克顿的房子里面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就是那天早上。” “好吧,先不跟你吵了,等你身体恢复点儿再说吧。我提醒你吧,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被呈上法庭,所以我建议你先找个律师谈谈。” “你随便记录,我保持我的观点不变。要是当初有人相信我,我就不会逃跑了。” 格兰特经常听这种故事。那些恶贯满盈的罪犯被抓后的开场白通常都是这样。当犯人装作无辜可怜的时候,菜鸟警官通常会考虑是否有冤屈,但是像格兰特这种老警察,经常在各种各样的罪犯堆里打滚,什么鬼点子没见过——事实上,格兰特对他讲的小故事根本不屑一顾。那些被各种各样的悲惨故事感动了的警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堪大用,只能帮忙打打杂。所以听他这么说,格兰特只是付之一笑,径直走向了窗户。傍晚的湖面像一块大镜子,湖边小山上郁郁葱葱的树林倒映在平静的湖面上,一清二楚。停在船坞里的“罗伯特大师”号就像在油画里一样,只不过油画不能描绘出海面的半透明色彩。 拉蒙特突然问:“你是怎么知道我逃到这里来的?” “指纹。”格兰特简洁地回答道。 “你们找到了我的指纹?” “不,不是你的。我们待会儿还要采集你的指纹呢。” “那是谁的指纹?” “埃弗雷特夫人的。” “埃弗雷特夫人也被牵涉进来啦?”拉蒙特的语气中带有一丝轻蔑。 “我想你知道得应该比我多得多。别说了,留点儿力气,明天就要开始赶路了。” “但是,你们应该还没对埃弗雷特夫人做些什么吧?” 格兰特咧嘴笑道:“不。恰恰相反,应该是埃弗雷特夫人对我们做了什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们还没逮捕埃弗雷特夫人吧?” 看拉蒙特的架势,是要把他们跟踪的过程弄个水落石出才干休,于是格兰特就一五一十地跟他说:“我们在你的房间里找到了埃弗雷特夫人的指纹,但是埃弗雷特夫人却告诉我们并不知道你的新住所。她显然撒了谎。我们查到了她的亲戚都住在这儿,然后我们找到了在国王十字火车站被你戏耍的警员,他描述的埃弗雷特夫人的外貌特征验证了我们的猜想。你前脚刚离开布莱克顿大街的住所,我们后脚就到了,你真走运。” “埃弗雷特夫人不会因此而陷入麻烦吧?” “应该不会——反正我们已经抓到你了。” “逃跑真是个愚蠢的决定啊!要是一开始就投案,并说出事情的真相,就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田地,至少还能安安稳稳过日子。”他看着远处的大海,继续说道:“真是可笑啊。如果那个人没有杀害伯特,我就不会来这个地方,也就不会经历这些事了。”格兰特把他说的“这些事”联想到丁蒙特小姐。“嗯?那你觉得是谁杀了他呢?” “我也不知道,我所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跟伯特有这么大仇。我觉得会不会是误杀。” “难道不是口角之争后一时冲动吗?” “不,我觉得是杀错人了。” “你这个左撇子,拇指上有刀疤,索瑞尔死前刚跟你吵过架,索瑞尔的钱也在你身上,你倒是觉得自己挺无辜的?” “我知道。”拉蒙特疲惫地把脸转向另一边,“我就知道我怎么解释也没有用。” 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一个大耳朵的小孩儿出现在门前,说:“听说格兰特先生需要我来帮忙跑腿?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格兰特说:“我大概五分钟后需要你,待会儿我按铃的时候,你再进来。”男孩儿咧开嘴笑,然后就消失在过道里。格兰特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然后在脸盆里摆弄着。然后他走到床边,对拉蒙特说:“现在我要采集你的指纹,放心吧,不会痛的。”他在事先准备好的纸上印好了拉蒙特双手的指纹。拉蒙特故意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但还是能看出他觉得这个过程很有趣。这是拉蒙特第一次服从他的命令,没有跟他抬杠。没采指纹前,格兰特就知道苏格兰场肯定没有他的指纹,因为只有犯过事的人,指纹才被录入指纹库。 格兰特把指纹放在一边晾干,拉蒙特问道:“你是苏格兰场的明星侦探吗?” “还不至于,你太抬举我了。” “我还以为是呢——我在报纸上看过你的照片。” “你上周六在斯特兰德逃跑,就是这个原因?” “是上周六吗?我希望整个城市交通都能为我停止。” “那会儿交通可真是差点儿瘫痪了。” “没错,看见你追得那么近,我真的挺害怕的。” “说起来也是挺尴尬的,你跑到斯特兰德大街以后,我就跟丢了。后来你是怎么逃走的?” “刚好有一辆的士路过,所以我就上了的士。” “告诉我吧,”格兰特看他的戒心不那么强了,就问道,“你一来到牧师住所,就计划乘船从海里逃走吗?” “不,我完全没有这样计划过。我后来想乘船逃走,完全是因为我经常坐船,而且我觉得你想不到。我一直都想逃跑,但是一直没什么好办法。走的时候,我灵机一动把桌子上的胡椒粉塞进了上衣的口袋里。你也知道,我的枪在伯特那儿。” “他口袋里的那支枪是你的?” “是的,我去排队的地方找他,就是为了拿回这支枪。” 可是格兰特不想让他现在就说出证词。“住嘴!”他说着,就按铃想把男孩儿叫过来。“我明天会给你录口供,有什么想说的话,留着明天吧。今天晚上你如果需要什么帮助,你就告诉那个小男孩儿,他会转述给我的。” “不,谢谢,我什么都不需要。感谢你的关照——我从没想到警察会对嫌犯这么好。” 格兰特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拉蒙特也笑了,可是神色中却有一丝忧虑。拉蒙特又说道:“关于伯特的事情,我琢磨了很久。要是让我说,我觉得如果这不是误杀的话,凶手一定是个女人。” “谢谢你的分析。”格兰特冷冷地说,然后就离开了房间,把他交给那个小男孩儿照顾。格兰特也觉得很奇怪,当他走下楼梯的时候,脑海中竟然浮现出拉特克里夫太太的身影。 14.口供 关于给拉蒙特录口供的地点,并不是卡尼什,而是在南行的路上。当格兰特打算第二天就出发的时候,是安德生医生为拉蒙特多争取了一天的休息时间。他说:“你也不想他得脑炎吧?” 格兰特迫切地想得到一份白纸黑字的口供,于是他向医生解释道,是拉蒙特自己想要出发南下,而且自己在路上一定会好生照顾,不让他伤到一丝一毫。 医生说:“在路上也许会跟平常无异,但是你们到达伦敦的时候,他很可能会病倒在床上。听我的吧,欲速则不达啊!”格兰特只好无奈地放弃了立即录口供的想法。拉蒙特又多了一天时间,可以把故事编得更加完美无缺。谢天谢地,目前的证据是很确凿的,拉蒙特可以编故事,但是不可能让证据凭空消失。他着急地想录口供,一方面是对受害者的负责,另一方面则是出于个人的好奇。但是医生这么说,他只好强忍着性子再等一天。他跟着德雷斯戴尔出海钓鱼,但是“罗伯特大师”号的每一次油门,都让格兰特想起前天晚上上吊的那条“大鱼”。他去牧师住所喝下午茶的时候,不管是看见丁蒙特小姐故作镇定的脸,还是餐桌上那个胡椒粉罐子,都让他想起拉蒙特。喝完下午茶,他就去了教堂。一方面是对神父的款待表示感谢;另一方面是避免跟丁蒙特小姐面面相觑却无话可说的尴尬。罗根先生布道完毕后,会众们跳起了交谊舞,可是格兰特满脑子都在琢磨录口供的事情。当高地人吵吵闹闹的赞美声终于消散,罗根先生也宣布了他对教众的祝福,他脑子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回去看着拉蒙特。他意识到自己好像陷入了某种执念,但又无可奈何。丁蒙特太太对他说晚安的时候——她女儿丁蒙特小姐并没有来教堂——格兰特才想起,第二天路过牧师住所的时候,最好让所有人跟“洛尔先生”道声告别。格兰特感到一阵恐慌,原来离开卡尼什之前,还有他这么一出戏要演。还好当天一切都很平静,并没有出什么岔子。拉蒙特一边喝着茶,一边跟他们聊着天。大家只是关心拉蒙特的伤势,并没有起什么疑心。丁蒙特小姐并没有出现。“我女儿说她已经跟你说过再见了,说两次再见会给你带来厄运的。她说,你最近已经很倒霉了,她就不再跟你添乱子了。”丁蒙特太太说道,“你最近真的很倒霉吗?” “真的挺倒霉的。”拉蒙特说着,脸上还露出了苦笑,格兰特为他的演技暗暗叫绝。再次上车后,格兰特掏出了一副手铐。 “委屈你了,”格兰特的语气很别扭,“到火车站就能解开了。”拉蒙特口中还是念念有词,不断地重复着“倒霉”两个字,好像觉得这个词的发音很好听似的。他们一行来到火车站的时候,有位便衣警察已经等候多时了,他们一起上了火车。到因弗内斯后,他们三个被安排在一个单独的包厢里。这天傍晚,他们已经吃了晚饭,夕阳的最后一道余晖仍照在小山上,拉蒙特脸色苍白,看起来气色很差,却再一次提出要录口供。 “我要说的东西不多,”他说道,“只不过想尽快让你知道。” “你知道吗,我给你录的口供将来可是要用来指控你的。你的律师大概希望你什么也不要讲,你倒好,三番五次主动要说。”格兰特一边说着,心里一边想:为什么我要这么谨慎,我已经跟他强调过,他所说的都会被用于指控他了。拉蒙特还是坚持要说,格兰特只好拿出了笔记本。 “我该从哪儿讲起呢?”拉蒙特问,“这真是个大麻烦啊!” “要不然,你就说说十三号,星期二那天——也就是索瑞尔遇害的那天,你都做了什么吧。” “那个早上,我们在收拾行李——索瑞尔当天晚上要去美国,我打算把东西搬到布莱克顿的新房子里面去,他把他的行李搬到滑铁卢。” 听到这里,探长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真是个傻瓜!他竟然忘记了索瑞尔的行李!他忙着调查拉特克里夫夫妇的可疑之处,又忙着跟踪拉蒙特,竟然忘记了鼻子底下的线索。这件行李至关重要。 “我们收拾完东西,就已经中午了,所以我们去了考文垂街的里昂餐厅吃午饭——” “大概坐什么位置?” “在一楼拐角处的餐桌上。” “好的,继续说吧。” “整顿饭的时间,我们都在争论我要不要去给他送行。我的意思是跟他一起去南安普顿,送他上船,但是他却不愿意。甚至不允许我去滑铁卢送他上火车。他说他最讨厌别人来给他送行了,特别是这次他要出远门。我记得他原话是这么说的:‘送行这回事,如果只是短途,那么就没必要;如果是去往地球的另一边,就会不吉利。多送一段路少送一段路的,有什么所谓呢?’到了下午,我们一起去沃芬顿看《难道你不知道?》那场表演。” “什么?你说你们一起去看表演?” “是的。我们很早前就决定要去了,伯特订的座位,就是那种普通的包厢。这就像分别前最后的——庆祝。其间他还告诉我,他要去排队买晚上演出的门票——他对《难道你不知道?》可着迷了。事实上,我们俩都挺着迷的——然后,我们就道别了。我知道这种道别的方式很草率,但是你也了解伯特这个人,他是有点神经兮兮的。要是他不愿意我去送他,那就还是不去的好。所以我们在沃芬顿剧院的前排道别了,然后我就回了布莱克顿整理我带过去的东西。我感觉心情很糟糕,因为我跟伯特真的很要好,以后再也没有别的朋友陪我了,从此我就得孤零零的一个人住了。” “你没想过要和索瑞尔一起去美国吗?” “我的确动过这个念头,但是我没有钱。我曾经希望他能借点给我,他也知道我很快就能还上。不过他没有借给我。我觉得有点难过,伯特似乎也有些内疚。道别的时候,他紧紧握住我的手,然后递给我一个小包裹,说两天之后——也就是他起程后的第二天,才能打开。我以为这是个告别的礼物,就没想太多。就是一个白色的小盒子,外面用类似珠宝包装的纸包着,看起来像一只手表。我的手表经常走慢,他以前开玩笑的时候总是说:‘杰里,要是你不换个新表的话,可能连上天堂都会迟到。’” 说到这里,拉蒙特啜泣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擦了擦窗户上的水雾,继续说道:“当我来到布莱克顿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小左轮不见了。当然,我从没用过它,我只是把它当成参军的纪念物。是的,我入过伍,可能你觉得不值一提。我跟你实话实说,跟在伦敦到处被警察追捕比起来,我宁愿再上一千次战场。不过,在野外追捕就不一样了,有点像比赛。但是在伦敦市区,我处处都束手束脚的。你难道不觉得,在乡村里面有趣多了吗?城市里的追捕死气沉沉的。” “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探长大方地承认了,“没想到你也这样认为。我还以为你更喜欢在城里呢。” “哈哈,天啊,在乡下简直太快乐了。”拉蒙特沉默了一阵子,显然在回忆那几天的美好时光。 “好的,刚才你说你发现左轮不见了?”探长催促道。 “是的,我发现它丢了。我不曾用过它,就一直锁在埃弗雷特夫人家的那个抽屉里。——我记得很清楚,就放在行李箱的底部。早上我打包行李的时候,明明把它放在行李箱了。这会儿我从行李箱往外拿东西,顺序跟我打包的时候刚好相反。可是箱子里所有东西都拿出来后,却没看见小左轮。我当时十分害怕——就是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然后我就想起来,伯特最近几天有点儿反常,他原来话不多,但是最近却有点儿话唠。然后我就想,或许他去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的,就想带把枪防身。可是我又想,他至少应该问一下我。他也知道,如果他开口要的话,我一定会给他。总之,我觉得很不安,但是又说不上为什么。我就急匆匆地赶回去排队那个地方找他。他占了个好位置,就在队伍的前三分之一,所以我觉得他大概雇了个小孩儿帮他提前排队。他肯定想在今晚做些值得纪念的事情,他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我问他有没有拿我的枪,他承认了。我不知道为啥,突然朝他发脾气——现在回想起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好朋友把你的枪给拿了。不过当时我确实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就冲他说:‘把枪还给我!’他说道:‘凭什么?’我说:‘这是我的财产,我想拿回它!’他说:‘杰里,你这个吝啬鬼!美国那么乱,把枪借给我都不行吗?伦敦治安这么好,你根本用不上枪!’不过我坚持要拿回我的枪。然后他说:‘我用我寄存的包裹换你的枪吧,那里面可有不少好东西。我把钥匙和票根留给你。’直到这时候我才愿意把枪留给他。我突然觉得自己很低贱,觉得自己被自己愚弄了。我总是意气用事,先做后想,而伯特总是考虑清楚才行动,一旦认准目标,决不放弃。我们在很多方面都截然相反。我告诉他,把票根和手枪都留着,然后自己离开了。” 可是,索瑞尔的随身物品里面并没有发现存衣柜的票根。 “你亲眼看见票根了吗?” “不,他并没有拿出来,只是答应把票根给我。” “第二天早上,我很晚才起床,因为我不习惯一个人住。我得自己做早餐,整理屋子。不过我也不赶时间,因为我还没找到工作。我希望等马赛开始后,在赛马场找个文职的工作。我差不多十二点才出门,心里十分想念伯特。我为昨晚的冲突懊恼,也不喜欢我们道别的方式,所以我去邮局给伯特——阿拉比娅皇后号——拍了封电报,内容是‘对不起。——杰里。’” “你从哪个邮局拍电报的?” “就是布莱克顿大街上的那家邮局。” “好的,继续吧。” “我买了份报纸就回家了。在家里,我读到了那则排队谋杀案的新闻。新闻中没有描述死者的相关情况,所以我也没往伯特身上想。那几天我想起伯特的时候,我总是觉得他已经上了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是被枪击而死的,我肯定会很警惕;但是新闻里面说是被捅了一刀。” 这个时候,格兰特是用万分惊讶的眼神看着拉蒙特。他万万没想到拉蒙特居然说出这么个故事,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拉蒙特在撒谎,那么他就是格兰特所见过的最冷血最不要脸的浑蛋。拉蒙特此时倒是丝毫没有留意格兰特眼神的变化,他好像完全沉浸在对事件的回忆之中。如果这是在演戏,那也太逼真了点儿——简直出神入化。 “等到周四早上,我在收拾房间的时候,想起了伯特留给我的小包裹。于是我就把包裹拆了,里面居然是一大堆现金。我真的惊呆了,突然又感到很害怕。我想,要是伯特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一早就会知道——我的意思是,我当时觉得我会知道——尽管我不希望他出什么意外。包裹里面连个字条都没有,他把包裹给我的时候,只说了句‘这个给你。’然后要我答应等到周四以后再拆。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我当时还是觉得伯特正前往纽约。我出去的时候又买了份报纸,头条新闻就是排队谋杀案,这回新闻里详细描写了死者的外貌特征、穿着打扮以及口袋里的东西。我突然意识到死者就是伯特。我马上就上了巴士,想去苏格兰场告诉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路上我好像有点晕车,一直想吐,不过还是拿出报纸看剩余的报道。新闻里写着,谋杀案的凶手是一个左撇子,并呼吁排在死者附近的人尽快跟警方联系。我突然意识到当时排队的所有人都看见了我跟伯特吵架,然后伯特所有的钱都在我这里,然而我都不能证实这些钱的来源。我越想越觉得不能去苏格兰场了,我说的话根本没人会信。一边是惨遭杀害的伯特,一边是逃之夭夭的凶手,我都快被逼疯了。我心想,如果我不去苏格兰场的话,可能警察能根据线索查出真凶。然后我又想,自己是不是以此为借口不想去承担责任——就是懦弱,你知道的。我左摇右摆,犹豫不决,迟迟不能下决心。到了周五,我看见报纸上说,警方已经询问了那天排队的时候伯特附近的所有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认识死者。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么一刻,我几乎决定去警察局了,就是为了不能让伯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所以,我只好寄了点钱过去,让殡仪馆好生安葬伯特。我很愿意告诉警方伯特的身份,可是他们很快就会查到我身上来。第二天早上,我就在公示上看见关于我的描写,他们在找我了。于是我想,应该要开始逃跑了吧。警方的告示上写着,那个人的左手拇指上有个刀疤”——他伸出自己的手——“我跟你说过的——我在搬行李的时候,被行李的扣子割了一下。但是谁会相信我呢?等到那天的下午,我就去找埃弗雷特夫人。她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而且她很了解我的为人。我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她也相信我说的,她了解我的为人。但是她也告诉我,不了解我的人一定会觉得就是我干的。她说我是个傻瓜,为什么不早点向她寻求帮助。如果是她的话,她会这么做。她经常帮我们两个出主意。伯特那时候还叫她‘马克白夫人’,因为她是苏格兰人,而且在我们遇到麻烦的时候,她总是帮我们拿主意。她说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躲起来。如果他们找不到我,自然而然就会查到真凶身上。她还说要给我钱,把我送出国。我不想用伯特的钱。跟她道别以后,我径直来到市区,因为我再忍受不了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听着上下楼梯的脚步声发呆的感觉。我觉得去看场电影应该是安全的,所以我就来到了集市。当我来到斯特兰德街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您盯梢了。这个您是知道的。所以我马上就回了自己的住所,然后闭门不出,直到星期一的时候埃弗雷特夫人来跟我说,你们去找她了。她带着我去了国王十字车站,然后给了我一封给她在卡尼什亲戚的介绍信。剩下的你都知道了。我来到卡尼什后,觉得大概可以躲好一阵子,没想到才待了一天您就出现在牧师住所,跟我一起喝茶了。” 他陷入了长长的沉默。格兰特发现,他的手抖得很厉害。 “为什么你觉得索瑞尔把他所有的钱都给你了呢?” “因为这是他私人存折里所有的钱。他要上船前的一个多礼拜,是我帮他从银行里取出来的。他一分钱都没留在存折里。” “他有让你帮他取钱的习惯吗?” “不,基本都是他自己打理。不过那个星期他真的太忙了,要交接工作,还要收拾东西。” “他为什么要把钱都取出来呢?根据你的描述,他好像也不用花那么多钱。” “我不知道。可能是他为了付公司那边的账单吧。他从不拖欠生意上的钱。” “最近生意怎样?” “挺好的。冬天的生意都特别好,我们很少做全国狩猎巡回赛的赌注,平地赛更赚钱。” “所以冬天的时候,索瑞尔的财政也比较吃紧咯?” “是的。” “你是什么时候把钱交给索瑞尔的?” “我一从银行回来,就把钱给他了。” “你说你跟索瑞尔吵架,是因为那把左轮。你能证明那支枪是你的吗?” “证明?没有人知道我有这把枪——除了伯特之外。这支枪是满膛的,自从停战协议生效以来就没有动过。这没什么好怀疑的。” “那么,你觉得索瑞尔拿这把枪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曾经想过他是要自杀,但是他一切都好端端的,没有自杀动机。” “你在卡尼什的时候曾经告诉我,你觉得是一个女人杀了索瑞尔,为什么这么说?” “这么跟你说吧,伯特的男性朋友我基本都认识,但是他从来没有过什么女性朋友——我的意思是比较亲密的那种。但是我觉得他曾经跟哪个女人有过一段,在我认识他之前。他时不时都会收到信,看字迹是个女性。但是他从不提起。在这方面,伯特也开不起玩笑。” “他最近有收到这种信吗,我的意思是,最近半年?” 拉蒙特想了一会儿说有。 “字迹是怎样的?” “大大的,圆圆的字。” “你在报纸上也读到那把匕首的相关描述吧,你是否曾经有过一把类似的匕首?” “那种匕首,我连见都没见过。” “关于你说的那个女人,你觉得有可能是谁?” “我不知道。” “你说你跟他称兄道弟好多年了——实际上你们这四年都住在一起——但是你完全不了解他的过去?” “关于他以前的事,我是知道不少,可是不是感情方面的。你不了解伯特,他根本不跟别人谈起这方面的事。他在其他事情上也不会这么神神秘秘的——只是在这件事上遮遮掩掩。” “他为什么要去美国?” “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他最近都不大开心。虽然他从来也不说,但是那种情绪总是会不经意地表现出来——任何人跟他接触过,都能感觉到。” “他是自己一个人去的吗?” “是的。” “你确定没有跟什么女人一起去?” “绝对没有。”拉蒙特坚定地说,好像在维护他朋友的人格。 “你凭什么那么确定?” 拉蒙特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发现自己确实只是猜测。确实有这么一种可能,他的朋友其实是背着他跟别人一起出国的。格兰特可以看出来,拉蒙特在估计这种可能性,但是又想否定它。“我也不知道,反正他是一个人去的,否则的话他会告诉我。” “你否认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对吗?” “没错。如果我知道的话,干吗不告诉你?” “你最好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我!这些模糊的疑点对你的辩护很不利!”格兰特把整份笔录给拉蒙特看了,然后叫他在每一页上签名。拉蒙特同意了,不过签名的时候,手抖得连笔都快拿不稳了。好不容易签完最后一页,拉蒙特说:“我可以躺下吗,我感觉快虚脱了。”格兰特喂他吃了医生开的药,不一会儿,他就因为极度疲劳而睡着了。格兰特静静地坐在一旁,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口供。 这份口供可信度极高,合情合理,前后也能互相印证。拉蒙特对任何事情都能说出个所以然来,时间、地点、人物,甚至动机。要说它是假的,唯一的可能性是从头到尾都是谎话。他叙述的过程中,他从丢失手枪开始,情真意切地讲了一段令人信服的情节。有没有可能,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说的就是事实呢?这个案件中的证据链,居然阴差阳错地都是由一个个巧合构成的?只不过,拉蒙特的故事很单薄——这是致命伤!毕竟,他有整整两个星期的时间可以慢慢雕琢推敲整个故事,让它听起来更合理。为了录这段性命攸关的口供,拉蒙特一定会细细琢磨,直到无可辩驳。拉蒙特故事里面的每一个关键之处,都没有任何的人证或者物证,这既是他的不幸,却又是他最大的优势。格兰特越来越觉得,要判断拉蒙特的证词是否属实,关键在于索瑞尔。如果能证实清楚索瑞尔的确打算自杀,那么拉蒙特所说的偷手枪和赠送金钱的事情就很可信。这样一来,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拉蒙特是无辜的,他抓错了人。或者,当时在剧院排队的人里面,居然有两个人,刚好都认识索瑞尔,都是左撇子,而且手指上都有道疤?这也太让人难以置信了吧!格兰特想了又想,觉得他最疑惑的地方,不是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本身,而是拉蒙特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真挚的情感。这种真情流露的感觉是无论如何也假装不出来的! 这件事萦绕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如果手枪上和信封上的指纹都属于拉蒙特,那么他所说的某种程度上就是事实。至于索瑞尔经常收到女人的来信,到时可以向埃弗雷特夫人求证。埃弗雷特夫人显然认为拉蒙特是无辜的,而且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既然她已经有先入为主的看法了,那么她的观点也不会很客观。 要是假设拉蒙特说的故事完全是捏造的,那么他为什么要杀死索瑞尔呢?是因为他的朋友狠心拒绝了他的求助,所以他心生恨意?但是他已经得到索瑞尔的财产了啊。如果他在索瑞尔死前就拿到了那笔钱,他就没必要去杀人了,否则,那笔钱就该在死者身上。又或者,假设那天下午拉蒙特从朋友那儿偷走了这笔钱,那么他也不太可能再回去行凶,而是尽早逃之夭夭。格兰特越想越觉得拉蒙特不可能是凶手。他在那样一个公共场合找索瑞尔,最有可能是商量什么事,而不是行凶。或者他原本不打算行凶,因为拉蒙特看起来是意气用事的性格,不太可能提前计划杀人。或许他们吵架的原因实际上并不是手枪,而是别的什么严重的事情?例如为了某个女人争风吃醋?这时候,格兰特的脑海中浮现出拉蒙特落寞地看着丁蒙特小姐离开房间的场景,还有他谈论索瑞尔疑似情书时候的语调,打消了这个念头。 或者是生意上的事?拉蒙特显然手头拮据,而且痛恨好朋友的无情。这是不是他想要谋杀索瑞尔的动机呢?但是——他已经得到了那两百多镑财产——不对,他是后来才知道那里面装着钱的。要是这样的话,那袋钱的故事倒是很可信,他想当然地认为那里面是块表。毕竟,他不可能想到临别的朋友会把两百二十三镑赠送给自己。他是去道别的,可是那有什么好吵的呢?要是他想杀索瑞尔,大可以不引起他的注意,偷偷刺他一刀。索瑞尔到底想干什么呢?如果拉蒙特说的是真的,唯一的解释就是索瑞尔想自杀。格兰特越想越觉得,索瑞尔是解开这道谜题——拉蒙特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关键。回伦敦后,首要的事情就是去检查索瑞尔留下的行李——之前为了追拉蒙特,竟然忘记了这件事。另外,他还想再见埃弗雷特夫人一次。 他又看了熟睡中的拉蒙特一眼,又叮嘱了身旁的便衣几句,然后也躺下睡了。他心中既忐忑,又坚定,这件案子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15.饰针 他洗了个热水澡,一边拍打着脚趾,一边催眠似的告诉自己,已经抓到了逃犯,该放松放松心情了。洗完澡后,格兰特回到苏格兰场去向上司汇报。当他来到上司办公室后,巴克就开始大加赞赏。 “恭喜啊,格兰特!”他说。“整个案件办得很漂亮!”他询问了抓捕的细节,主要是那些没写在报告里的。格兰特生动地描述了在卡尼什那三天发生的一切,惹得警长哈哈大笑。 “干得好!”他说,“幸亏不用我去。横穿沼泽这样的事,打死我也干不出来。你就是这次任务的最佳人选,格兰特。” “是的。”格兰特无精打采地说道。 “你的好心情在苏格兰弄丢了吗?”巴克说着,又朝着愁眉苦脸的格兰特咧嘴一笑。 “嗯,我只是运气好,可是我还有个坏消息。” “发生了什么?” “我发现索瑞尔是真的打算去美国的——起码,他已经买了船票——我忘记了他的行李还在码头,等着被检查。” “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你知道他是谁,也知道他的交际圈,想要找到更多证据定他的罪还难吗?” “和拉蒙特没有关系。都怪我,忙着追捕拉蒙特,把行李的事给忘了。不过我还想查一查索瑞尔。实话跟你说吧,”他突然加重了语气,“我对这个案子并不满意。” 巴克有点瞠目结舌。“怎么了?这是近年来苏格兰场办的最干净利落的一个案子。” “是的,表面上是这样。但是实际情况比这复杂得多。” “你是什么意思?难道其中还另有隐情吗?”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能抓错人了。” 房间里陷入了一阵沉默。“格兰特,”巴克终于说道,“我从未看见你如此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给你放个长假吧,这几天在野外你辛苦了。可能走了太多路,你的头脑有些混乱,无法清晰地判断事情了。” 格兰特一时语塞,只好说“你看,这是他昨晚录的口供”,然后他把口供交给巴克。趁着巴克在看口供的空隙,他走到窗边,看着远处的一大片草地,还有阳光照射下的小河,心想自己是不是傻,明明可以就此结案的,却又要弄什么幺蛾子。好吧,不管什么傻不傻的,他决定上司一看完报告,他就动身前往滑铁卢,看看那儿能找到什么。 当巴克“啪”的一声把那张口供放在桌子上的时候,格兰特迫不及待地转过头去,想看看巴克的反应。只听他的上司说:“既然如此,我倒是很想见见拉蒙特先生。” “为什么?”格兰特问。 “我想亲自见见这个能让格兰特探长伤透脑筋的家伙。这家伙还让你如此犹豫不决?那可是我们的名侦探格兰特啊!” “你肯定也大吃一惊,对吧?”格兰特压低声音说道,“这份口供,你一点儿也不相信吗?” “一个字都不相信。”巴克愉快地说,“好久没听过这么单薄的故事了。或许我该这么说,他垂死挣扎,想要脱罪。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这么说没错吧?” “要不我们换个角度来看吧。你能想出拉蒙特要杀索瑞尔的理由吗?” “啧啧,格兰特,我都记不清你来苏格兰场多少年了。现在差一步就能结案了,你倒开始想些什么作案动机?哥们儿,我给你放长假吧。拉蒙特杀人的原因,说不定是索瑞尔的吃相太丑,他感到心烦。还有,我们根本不用提供什么犯罪动机还是犯罪心理。我们只需提供无懈可击的证据,给他们送进牢房,这才是该我们操心的事。” 房间里又陷入了沉默,格兰特开始收拾那些文件,准备告辞前往滑铁卢。 “你听我说,”巴克打破沉默说道,“我刚才只是开玩笑——你真的觉得他没有杀人吗?” “证据确凿,我倒是觉得就是他杀的人。但是我就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这就是传说中的第六感吗?”巴克又开始不正经了。 但是这个早上格兰特似乎格外地严肃。“不。我的意思是,我一直在跟拉蒙特打交道,追捕他,亲自给他录口供。而你连见都没见过他。” “我正想提醒你,拉蒙特是在骗取你的同情,然后再给你洗脑,格兰特!我们是讲证据的!你的直觉很好,之前还帮助你破过几次案子。不过那几个案子里,你的直觉或多或少都跟证据互相印证。但是这个案子,并非如此!” “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呢?为什么我会感到不安呢?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不对劲,但是我还说不出来。我想找到进一步的证据,要不就把他的罪定死,要不就无罪释放。” “好吧,好吧,”巴克心平气和地说,“去吧。前几天你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对于治安法庭——或者任何类型的法庭来说,这个案子的证据都足以定罪了。” 格兰特就在这个阳光明媚、忙忙碌碌的早晨动身前往滑铁卢了,身后好像拽着一朵不忿的白云。他从温暖的人行道走进伦敦火车站后——这里是全伦敦最好的火车站,屋顶有一种洁净素雅的感觉——感受到了无处不在的离别气氛。在出示了相关证明并获得允许后,格兰特来到了行李寄存室。在行李寄存室里,一位非常热情的工作人员对他说,“是的,先生,我知道那些行李。行李放在这儿都两个星期了。”他把格兰特带到索瑞尔的行李旁边。他的行李是两个磨旧了的大箱子,格兰特突然想到,如果索瑞尔打算在南安普顿上船的话,这两件行李箱上就应该贴着“鹿特丹—曼哈顿”轮船公司的专用标签。但是这两个箱子上面只有一个普通的标签,上面写着物主的名字“A.索瑞尔”,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他紧张地用钥匙打开了行李箱。行李箱的最上层放着索瑞尔的护照和这次航行的船票。他为何不把这些东西放在随身带着的钱包里呢?护照和船票旁边,放着轮船公司提供的专用标签。也许出于某种原因,索瑞尔本来打算在上船前再给行李箱贴标签吧。至于船票和护照,可能他觉得放在这里更安全。 格兰特继续检查着。所有迹象都表明索瑞尔并不打算放弃这次旅行。衣服小心而整齐地叠起来,所有东西的摆放都井然有序。最重要的东西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不怎么重要的就放在底下。看着打包好的行李,很难相信主人再也没有机会打开这个行李箱。不过,行李箱里没有任何文件、信件、照片,这是唯一引起格兰特注意的地方——一个即将离开家乡出远门的人,居然没有带任何的纪念品。不过格兰特马上就有了收获,箱子底部一对鞋子中间,夹着一捆照片。他急忙拿起这些照片。照片的内容一大半都跟拉蒙特有关,不是拉蒙特的独照,就是和索瑞尔的合照,剩下的就是参军时期的留影。照片里面所有的女性,就只有埃弗雷特夫人和战地医院的随军护士。格兰特差点因失望而放声哀号——解开绳子的时候,他是如此地满怀希望——他只好把照片重新捆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随军护士虽然是个团队,但是就个体来说,她们都是女人,千万不能忽略。 这就是全部的信息!他曾对这些行李满怀希望,但是现在只能怀着失落与无奈,把东西重新塞进箱子里。当他拿起一件外套的时候,有个东西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滚落在地上。这是一个小巧的蓝色丝绒盒子,像是珠宝店里用来放珠宝的那种。格兰特捡起那个小巧而精致的盒子,他此时的动作好像比猎豹还要敏捷。格兰特小心翼翼地打开这个盒子,他的心跳得比女孩儿打开心上人送的礼物的时候还要剧烈。他用拇指一按,盒盖就弹起来了。在深蓝色的衬套上,躺着一枚饰针,应该是女孩子别在帽子上的那种。这枚饰针是由一颗颗小珍珠拼成的两个字母,看起来非常典雅,也很漂亮。“M.R.,”格兰特大声念道。玛格丽特·拉特克里夫?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个名字就自己从脑袋里冒出来了。他盯着这个小饰品好一会儿,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放到手中,然后又放回去。这会不会是一条线索?还有这两个再普通不过的字母,是否就代表着这个频频卷入案中的女人?索瑞尔被杀害的时候,站在索瑞尔身后的是她;与索瑞尔搭乘同一艘船,只隔着两个座位的也是她;现在在他的行李中,发现的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这个带有她名字缩写的首饰。他又打量起这枚饰针。这枚饰针看起来不像大量生产的商品,盒子上的品牌也不是手头拮据的赌马经纪人光顾得起的店。那是邦德街上很出名的一家珠宝店,里边的珠宝价值不菲。总的来说,他觉得最好亲自去一趟加里奥·斯坦因珠宝店。他把行李箱给锁上,把饰针放到口袋里和那捆照片一起,离开滑铁卢车站。当他登上巴士的阶梯时,他想起拉蒙特说过,索瑞尔给他的钱是用珠宝店包饰品用的白色包装纸包起来的。他又给拉蒙特点了个赞。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索瑞尔与拉特克里夫太太一起出国,他为什么要把钱都留给拉蒙特呢?辛普森汇报过,拉特克里夫夫人有自己的财产,但是没有男人愿意吃软饭,即便是对好朋友心怀愧疚。 加里奥·斯坦因珠宝店是老邦德街上的一家小铺子,店里只有一名店员。格兰特一打开这个蓝色盒子,店员就认出了这枚饰针。这是他亲手卖给那位顾客的。他们的库存里并没有这种饰针。这是索瑞尔先生,一个年轻俊朗的男人专门订制的。这枚饰针售价三十五镑,一次付清。他查询交易记录,那天是六号,星期二。索瑞尔先生打电话来,付了钱,把饰针取走了。这名店员说之前从来没有见过索瑞尔先生。他形容了他想要的款式,而且并没有讨价还价。 格兰特离开后,陷入了沉思,但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站在索瑞尔的角度想,他花了整整三十五镑买的饰针,被严严实实地藏在行李箱里,直到离开都没有送给意中人?这意味着他的意中人在美国吗?可是众所周知,他在美国并没有朋友。但是——玛格丽特·拉特克里夫跟他在同一艘船上!这个女人!她怎么会掺和进这乱七八糟的事情当中呢!她每一次出现,都使得原本就不甚明了的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格兰特越来越觉得这其中必有蹊跷。 接近午餐时间了,不过他得先回苏格兰场,从邮局调查回来的人在那儿等他。十四号星期三的早晨,在布莱克顿大街的邮局,传来了一张电报,电报的收信人和收信地址上写着“阿尔伯特·索瑞尔收,阿拉比娅皇后号轮船”,上面写着“对不起。——杰里。”这封电报大概已经寄达,和拉蒙特说的一字不差。不过也不一定,也可能还在大麻袋里等着送出去。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可能会送错地方。 “到此为止吧!”格兰特大声说。正在值班的威廉姆斯只好随和地说,“好的,探长”。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呢?他想去跟拉特克里夫太太聊聊,但是不知道她回家了没有。如果他直接登门拜访,可能会引起她的戒心,所以他决定再派辛普森去一趟。拉特克里夫太太的事就这么定了,现在当务之急是跟埃弗雷特夫人聊聊。午餐后,他直接去了富勒姆。 埃弗雷特夫人给他开了门,她的眼神里既没有害怕,也没有尴尬,只有一种强烈的戒备。应该怎么样让她打开话匣子呢?打官腔既不可能套近乎,也不太可能让她开口,死去的索瑞尔称她为马克白夫人,还真是够贴切的。即便原谅他帮助拉蒙特逃跑的事,也可能没什么作用,更别说阿谀奉承了。那只会引起她的蔑视。他突然觉得,唯一能够让她配合的方法,就是坦诚相对,把事实毫无隐瞒地告诉她。 她把格兰特带进门。格兰特说,“埃弗雷特夫人,我们在办一个案子,拉蒙特快被判死刑了。但是我觉得这里面有隐情。到目前为止,我都不觉得拉蒙特在说谎。恰恰相反,我倾向于相信他。但是,陪审团不会相信他的故事。这个故事非常薄弱,而且法律讲究证据。事到如今,哪怕一点点额外的信息都能对审判起决定性作用——要么宣布无罪释放,要么把他判死刑。所以我来你这儿,就是想跟你聊聊,你所了解的事情是怎样的。相信我,只要拉蒙特是无辜的,任何的蛛丝马迹都会有助于他脱罪,而非相反。” 她默默地打量着格兰特,似乎想从他的话中听出点儿弦外之音。 “我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当然,信不信随你便。我来这儿并不是因为同情拉蒙特,我只是想尽一名侦探的责任,这事关我的职业荣誉。我不能容忍有一丝一毫模棱两可的证据,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直到确定正确的凶手。” “你想知道什么?”她说。听起来,格兰特取得了她的信任。至少,她妥协了。 “首先,索瑞尔经常收到的信件都是些什么信件,它们是从哪儿寄过来的?” “他收到的信很少。他没有很多信件往来上的朋友。” “你曾经看到过有女人写信给他吗?” “是的,偶尔会有。” “它们是从哪儿寄过来的?” “我觉得,是从伦敦。” “信中的字迹是什么样子的呢?” “那些字很圆,很整齐,还挺大。” “你知道那个女人是谁吗?” “不知道。” “他收到这些信有多久了?” “哦,有很多年了!我记不清是多久了。” “这么多年了,你从来都没有发现他的通信对象是谁吗?没有女人来这儿看他吗?” “没有。” “多久会来一封信?” “哦,不是很频繁。大概六周来一封,或者更频繁一些。” “拉蒙特说过索瑞尔对这些事遮遮掩掩的。是这样吗?” “不,倒也不是遮遮掩掩。不过他的戒备心很强。我的意思是对于他喜欢的东西,他戒备心很强。当他非常呵护一样东西的时候,他会把他们都藏起来,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收到这些信后,他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比如说,特别高兴或者特别伤心?” “不,他从来不表露出来。他很安静,这你是知道的。” “告诉我,”格兰特说,他拿出了那个丝绒盒子,“你之前见过这个玩意儿吗?”他啪地把盒子打开给她看。 “M.R.,”她缓缓念道,就像格兰特当时的反应一样。“不,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和伯特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在索瑞尔的行李箱里找到的。” 她用枯瘦的手去接过它,好奇地看着这个小玩意儿,然后把它还给格兰特。 “如果他打算自杀的话,你觉得可能吗?” “不,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离开的一个礼拜以前,邮差给他送来了一个小包裹,他晚上回来后才拆开。那天他比拉蒙特早到家。” “包裹跟这个盒子一样大吗?” “也没有那么小,不过包装过后应该差不多。” 但是,珠宝店的店员说索瑞尔是亲自把饰针带走的。“你还记得具体的日子吗?” “如果没记错,应该是他离开之前的星期四。” 索瑞尔星期二从珠宝店带走了这枚饰针,而星期四晚上这个小包裹就被寄到索瑞尔的住所。结论很明显,这个女人拒绝接受索瑞尔的心意。 “包裹上的字迹是什么样子的呢?” “只有在标签上才有收信人和收信地址,而地址是打印出来的。” “索瑞尔打开包裹的时候,情绪怎样?” “他打开包裹的时候我并不在场。” “那么,后来呢?” “我不觉得他会表现出来,我了解他的性格,非常内向。” “我知道了。拉蒙特什么时候告诉你这件事情的?” “星期六的时候。” “那么在这之前,你知道队伍里的人是索瑞尔吗?” “不知道,对死者的描述直到星期四才完全刊登出来,我自然以为伯特星期三的时候就已经坐船离开了。我知道杰里一直跟他待在一起,所以我一点儿也不担心。看见警方对嫌犯的描述的时候,我才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然后开始怀疑。那天是星期六。” “那么你当时怎么想呢?” “我当时觉得,这肯定是个天大的误会。” “你能告诉我,拉蒙特是怎么跟你说的吗?他已经向我们供述了。” 她犹豫了一下,才说,“好吧,我不认为事情有表面上那么糟糕,”她把拉蒙特说的复述了一遍。这个故事,就连最细微之处都和拉蒙特南下的旅途中告诉格兰特的故事一模一样。 “在这个故事里,你没有发现一些可疑的地方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完全相信他说的话,”——探长觉得,在这一刻,她和她的侄女非常相像——“不过,你知道的,我跟杰里·拉蒙特认识很久了。” “可是,你也认识索瑞尔很久了,不还是对他一无所知吗?” “是的,这就是伯特的性格,这和认识的时间长短没有关系。杰里倒是什么都会告诉我,包括感情方面的事。” “好吧,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格兰特一边站起来一边说,“你说的证词虽然不足以让拉蒙特脱罪,但是至少也不可能给他定罪。你觉得索瑞尔去美国,会不会只是个幌子?” “你是说,他打算去别的地方吗?” “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他想自杀的话,去美国也许只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借口。” “我不这么认为,他肯定是想去美国的。” 格兰特再次向她表示感谢,就回了苏格兰场。从辛普森那儿,他得知拉特克里夫太太和她姐姐还在东伯恩区,暂时不打算回来。 “拉特克里夫先生会每天去东伯恩看望她吗?” 不,拉特克里夫先生只去一次,而且从来不过夜。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吵架吗?” 不知道,显然女佣是不会知道的。辛普森长满雀斑的脸上露出一阵坏笑,格兰特觉得和拉特克里夫家的女佣的谈话比打听情报有趣得多,他沉着脸支开辛普森。 他本来是要去东伯恩区拜访拉特克里夫太太的——出其不意的拜访。但是明天他得为拉蒙特的案子出庭。这是一个相当正式的场合,他必须得在场。如果他现在去东伯恩,不能在开庭前赶回来。但是,如果明天结束得快,他可以直接去那儿了。出庭只是例行公事,而去拜访拉特克里夫太太却不是——这是一次狩猎,是一场赌注。他非常期待拉特克里夫太太看见饰针上面的M.R.时候的表情。 16.丁蒙特的帮助 高尔布里治治安法庭决不是一栋令人赏心悦目的建筑。这栋阴森森的建筑里的腐朽和医院里人工消毒过的欢乐气氛,教室的冷清,空调管的密不透风,会堂的丑陋不堪掺杂在一起。格兰特对这栋建筑太了解了,他每次进去都会无意识地发出叹息,他叹息不是因为忧伤像一张无形的网一样笼罩着整个大楼,而是因为自己不得不在这样的环境里黯然神伤地度过一整个早上。待在高尔布里治治安法庭的早晨,格兰特习惯把他的职业比作警犬的生活。今天他的心情很不好。他发现自己用厌恶的眼神盯着法庭上警察当局的普通成员,盯着表面上热情友好,实际却极为自负的地方法官,盯着公共场所的长椅上的那些懒汉。意识到自己厌恶的精神状态,格兰特像往常一样环顾四周,为的是摒弃这种心态,思索片刻后,那种厌恶心态消失了。对于提出证据,他很不高兴!在他的心底,他想说,“等一下!还有一些东西我没弄明白。再等等,等我找到一些东西后再说。”但是,作为一名探长,他有无懈可击的证据和上司的支持,他不能这么做。他没有资格说出类似那样的话。他扫视着法庭,扫到负责为拉蒙特辩护的那个律师的座位上。在中央刑事法庭出庭的时候,拉蒙特需要的是更出名的律师,否则他一点机会也没有。不过更出名的律师也意味着要大量的钱,律师们可不是慈善家。 前两个案子立刻就被处理完了,然后拉蒙特被带进法庭。他看起来像病了,但是十分镇定。他甚至以微笑向探长的出现表示感谢。他的到来在法庭的旁听席中引起了一阵骚动。没有任何媒体发布今天要审理这个案子的消息,现场的人要么是好奇的闲人,要么是其他案件中被告的亲朋好友。格兰特找了一下埃弗雷特夫人,发现她不在这儿。拉蒙特在庭上唯一的朋友,看似是一个花钱雇来的人。不过,格兰特出于个人兴趣,又多看了每张面孔一眼。他之前就发现,可以从法庭内陌生人的表情上获得有用的信息。但是经过一番仔细察看后,他并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所有观众的表情都只是好奇。但是在他上交口供,留下丝绒盒子之后,他看见法庭后面有一个人刚到,是丁蒙特小姐。丁蒙特小姐为期一个星期的假期还没休完,她上次在牧师住所那儿说过,她每年只有一次假期,所以她基本都待在家里。格兰特探长坐下来的时候,他对这个对男人毫不心软的女孩儿大为惊叹,她一方面认为这个男人罪不可恕,而另一方面却提前结束假期,跋涉五百英里来聆听证词。拉蒙特背对着她,要不是他出去的时候特意环顾四周,他是不可能知道她在场的。她迎视着探长的目光,然后镇定地向他鞠了一躬。在她整洁的、黑色的、特制的、小巧的帽子的映衬下,她看起来像是世界上最完美、最沉着、最有魅力的女人。所有她展现出来的仪态,让她看起来像是一个寻找写作素材的作家。即使当拉蒙特被收审送出法庭时,她那张漂亮的脸蛋也纹丝不动。格兰特觉得,她们非常相像,姨妈和外甥女;这很有可能就是她们对彼此没有好感的原因。在她即将离开之际,他走到她跟前,问候了她一声。 “你现在有空吗,丁蒙特小姐?你可以过来和我共进午餐吗?” “我以为探长们白天是以浓缩牛肉浸膏片或者之类的东西为主食的。他们真的有时间坐下来用餐吗?” “他们不仅有时间坐下来吃饭,而且还吃得很丰盛。来看看嘛!”她笑着跟过来了。 他把她带到劳伦特餐厅,吃饭的时候,她坦白了自己要改变计划。“发生了这些事情后,我不能再待在卡尼什了,”她说道,“我很想听听法庭的审判程序,所以我就来了。我之前还从来没有来过法院。这并不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场景。” “也许,在治安法庭还算好,”他承认道,“不过还是等你看见更大型的审判再说吧。” “我希望我永远也不会看见什么大型审判——但是看来我要大开眼界了。你这桩案子破得很漂亮,是吧?” “我的上司也是用这个词来形容这个案子的。” “那你不这么认为吗?”她很快问道。 “哦,是的,当然。”他曾向埃弗雷特夫人坦承他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但是他不打算对外人宣扬。而这个独立的女孩当然就是“外人”。 现在她直接提到了拉蒙特。“他看起来很坏,”她公正地说道,凭着专业的感觉,她用了“很坏”这个词,“在监狱里他们会照顾他吗?” 格兰特说:“哦,是的,他们会好好照顾他的。” “他们会对他用刑吗?我想提醒你,以他现在的状况,他是禁不起任何严刑拷打的。不管他的行为是否真有这么恶劣,或者他有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 “那你不认为是他做的吗?” “我觉得不太可能是他做的,但是我知道就算我这么想,事情也不会有任何改变。我只是想让他获得公正的判决。” 她实事求是地接受了格兰特在卡尼什告诉她拉蒙特有罪的事实,格兰特对她这一行为很是欣赏。 “好吧,”她说道,“对于这件事,你知道的比我还多。我在三天前才第一次见到他。我喜欢他——不过这也不会变成他犯罪或无罪的理由。此外,我宁愿做一个粗暴的人也不愿意做一个傻子。” 格兰特在沉默中思考了这一段并非出自女流之辈的话,她重复了她的问题。 “哦,不,”格兰特说道,“这不是在美国。而且无论如何,正如你所听到的,他已经作自我口供了,他不太可能改变主意或者再做其他决定了。” “他有其他朋友吗?” “只有你姨妈,埃弗雷特夫人。” “是谁出钱给他请辩护律师呢?” 格兰特向她解释。 “他不可能有什么好的律师。这在我看来并不是特别公平——因为法律使得有名的律师去打官司,不那么有名的律师就只能为贫穷的嫌犯做辩护。” 格兰特咧着嘴笑。“哦,他会得到公正的判决的,不要太担心。在这起凶杀案中苦恼的应该是警察。” “根据你的所有经验,你就从来没遇到过执法失误的案子吗?” “有几个,”格兰特欣然承认,“不过这些全部都是张冠李戴的案子。这个案子不会涉及这样的问题。” “不,肯定有这样的案件,在这些案件里,一大堆毫无关联的东西被拼凑到一起,直到它们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形成所谓的证据。就像一块杂拼花布床罩一样。” 在一番启发后,她变得躁动,难以平静下来,于是格兰特安慰她,简单地转换话题——此刻他感到很寂静;他的脑袋突然蹦出了一个想法。如果他独自走到东伯恩区,而且外表随意,拉特克里夫太太也许会怀疑他的真诚。但是如果他和一位女伴一同出现,就会被认为他正在休假,他会很快被接受。一直到拉特克里夫太太完全放松警惕以后,因为他的出现所引起的任何疑虑才会平息下来。整个冒险的成功取决于——她对他的出现没有一丝防备。 “我问你,”他说,“你今天下午有事吗?” “没事,为什么这么问?” “你白天做好事了吗?” “不,我觉得自己今天特别自私。” “呃,打起精神,今天下午你假装成我的表妹,和我一起去东伯恩区,一直到晚宴结束。可以吗?” 她严肃地考虑他说的话。“我不太想去。你在对其他不开心的人进行追踪吗?” “不完全是这样。我认为,我在追踪某些事情。” “我不这么认为,”她缓缓说道,“如果仅仅是好玩,我会立刻跟你去。不过如果这意味着我要为了某件并不知晓的事情,去见素不相识的人——你懂吗?” “我只能说,关于这件事我不能说什么,但是如果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后悔,你会相信我,和我一起去吗?” “但是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呢?”她温柔地说道。 探长相当地犹豫。他之前就她对拉蒙特缺乏信任这一事赞美过她,但是现在她把这种不信任具有逻辑性地运用到自己身上,使得他很不安。 “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相信我,”他坦承,“我想警官和普通人一样,也会撒一些无伤大雅的小谎。” “很多都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谎言。”她冷淡地补充道。 “好吧,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来了之后你不会后悔的。我发誓。如果你喜欢的话——警官是不会发伪誓的,尽管他们偶尔会肆无忌惮。” 她笑了。“这说的就是你,不是吗?”她高兴地笑了。她顿了一下,“好吧,我会去的,很荣幸成为你表妹。我的表哥没有一个是长相俊朗的。”不过她的调侃意味很明显,格兰特在她的赞美中感到很高兴。 他们穿过绿色乡村,走向大海,他们相处得很和睦,格兰特放眼望去的时候,他突然被那唐斯高原上开阔的景观给震撼到了。他们站在这一片景观上,这就像有人踮着脚尖走进房间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然后突然出现在地板中央吓了房屋主人一跳。他从来都不知道,通往南部海岸的旅途过得这么快就到了。现在他们单独待在卧车包房里,他继续交代她。 “我打算留在东伯恩区——不,我不能待在这儿,我的穿着并不适合那个场合——那我们下午就待在这儿吧。我会去同两位在工作中结识的女士交谈。在我提到帽檐儿饰针时,我想让你从你的包里把它拿出来,然后说这是你买来要送给你姐姐的。顺便提醒一下,你的名字是埃莉诺·雷蒙德,你的姐姐叫玛丽。就这样。到时候把饰针放着,直到我整理领带为止。这是一个信号,那就是我已经打听到我想要知道的一切了。” “好的。对了,你的名字是什么?” “艾伦。” “好的,艾伦。我差点忘记问你的名字了。如果我连我表哥的名字都不知道的话,这真真是闹笑话了!……这个世界真是奇怪,难道不是吗?看看这些阳光底下的樱草花,再想想此时此刻处于水深火热的人们。” “不,不要这么想。这么想有点疯狂。想想我们几分钟后将会看到的令人愉快的空旷的海滩吧。” “你去过老维克剧院吗?”她问。当火车进站的时候,他们还在谈论着《贝丽斯小姐》这一剧目的精彩绝伦。格兰特说,“快点,埃莉诺,”他一边说着一边抓着她的胳膊,像个迫不及待想在沙滩上用铲子铲沙子玩的小男孩儿一样,把她从车厢里拉出来。 正如格兰特所预料的那样,海滩此刻既令人愉悦又空旷,使得南海岸的度假胜地即使是在淡季也能令人如此心驰神往。阳光明媚,天气暖和,有那么几群人躺在砾石滩上,沐浴在阳光底下,他们带着一种不为夏日游客所知的一种贵族气质,并且和他们隔绝开来。 “我们继续向前走,然后沿着海滩返回去,”格兰特说道,“他们必定是要像这样在外边待上一整天。” “她们除非疯了才会想离开唐斯,”她说道,“我并不介意走路,但是如果要走的话,可能走到明天才走了四分之一。” “我觉得先不要考虑唐斯了。我想,我感兴趣的那位女士,并不善于步行。” “她叫什么名呢?” “不,我先不告诉你,到时候再介绍。你应该没有听说过她,不知情对你更好。” 他们沿着霍利瓦尔海岸线的边沿静静地走着。所有一切都是井然有序,这就是东伯恩区的特色。就连大海都波澜不惊——稍微有点特别。比奇角在那儿看起来像是步行道的完美收官,它仿佛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事实。格兰特说:“现在我们要走到海滩上去。我几乎可以确定,不久前我们刚经过我想要找的那两名女士。她们往下走到砾石滩上去了。”在他说话的时候,他们还没走到十分钟。 他们离开了人行道,开始慢慢地挪动脚步,再次散步回防波堤那儿。现在他们靠近着那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正朝着大海,躺在折叠帆布躺椅上。身材比较纤弱的那个女人,背对着丁蒙特小姐和警官,蜷缩着身子,显然她在看书。另一个女人身边摆满了杂志、信笺、遮阳伞以及下午在海滩上用到的所有其他可识别的随身用具,但是她什么也不做,看起来昏昏欲睡的。他们肩并肩地走到躺椅旁,探长的目光随意地扫过她们然后停留在她们身上。 “你怎么在这儿,拉特克里夫太太?”他说道,“你是来这儿休养的吗?多好的天气呀!” 在受到惊吓地瞥了他一眼过后,拉特克里夫太太随即热情地欢迎他。“你还记得我的妹妹,莉丝博奇吗?” 格兰特握着她的手说:“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的表妹——” 不过那一天格兰特受到了老天的厚待。在他还没表态之前,莉丝博奇带着愉悦的语气懒洋洋地说: “天哪,这不是丹缇·丁蒙特小姐嘛!你怎么样了,亲爱的?” “你们两个认识?”格兰特问道,感觉就像一个人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离万丈悬崖又近了一步。 “何止是认识!”莉丝博奇小姐说道,“我阑尾炎发作的时候住在圣迈克尔医院里,丹缇·丁蒙特小姐交替地抬起我的头、握着我的手。我想说的是,她做得非常好。玛格丽特,同丁蒙特小姐握个手。这是我的姐姐,拉特克里夫太太,谁想到你竟然有一个在苏格兰场工作的表哥!” “探长,我想你应该也是来这儿休养吧?”拉特克里夫太太问道。 “我想,也可以这么说,”探长说道,“我表妹刚刚从迈克家里度假回来,我已经破了手里的案子,所以我们来好好地玩一天。” “好吧,现在还没到下午茶时间,”莉丝博奇小姐说道,“坐下来和我们聊会儿。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看到丹缇了。” “办完这件棘手的案子,你会很高兴的,探长。”他们在砾石上坐下来的时候,拉特克里夫太太的妹妹说。她说着,好像凶杀案出现在格兰特的生活里,就跟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一样,不过探长只是轻描淡写,现在谈话从凶杀案的话题上转移了,转而谈论健康、餐厅、宾馆、饮食和着装,就是对这件案子只字不提。 “我喜欢你帽子上的饰针,”丁蒙特小姐懒洋洋地同她朋友说道。“今天下午我能想到就只有帽子上的饰针了,因为我们刚才给我们的表妹买了一枚,她要结婚了。你知道的——就像刚买了一件新外套,对别人的外套就会视而不见。我这里还带着这枚饰针。”她伸手去够她的包,没有移动原来坐着的位置,她在包里到处翻寻,找到一个蓝色的丝绒盒子。“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她打开盒子,并把饰针展现给她们看。 “哦,真是太漂亮了!”莉丝博奇小姐说道,不过拉特克里夫太太什么也没有说。 “M.R,”她终于开口了,“为什么这个缩写和我的名字的缩写一样?你表姐叫什么?” “玛丽·雷蒙德。” “听起来像是小说中伪善的女主人公,”莉丝博奇说道,“她是个伪善的人吗?” “不,她不太像这样的人,虽然她要和一个非常平凡无趣的人结婚了。你喜欢这枚饰针吗?” “挺喜欢的!”莉丝博奇小姐说。 “很漂亮!”她的姐姐说,“我可以看看吗?”她把盒子托在手里,前后端详着饰针,然后又把它放回盒子里。“真漂亮!”她又说了一遍,“真是极为罕见。你们是买的现成品吗?” 格兰特微微摇了一下头,回答了丁蒙特小姐的求助。“不,我们专门订制的。”他说。 “好吧,玛丽·雷蒙德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如果她不喜欢这枚饰针的话,说明她的品位并不怎么样。” “哦,如果她不喜欢的话,”格兰特说,“她也会撒个小谎,说她喜欢,我们还没聪明到能够识破她的谎言。所有的女人都是撒谎专家。” “虚情假意!”莉丝博奇小姐说,“梦想幻灭的可怜虫!” “呃,这难道不对吗?你的社交生活就是长长的一系列谎言。你非常抱歉——你不在家——你本应去的,但是——你希望某人能够待久一些。你不是对你的朋友撒谎,就是对你的女佣撒谎。” “我也许会对我的朋友撒谎,”拉特克里夫太太说,“但是我绝对没有对我的女佣撒谎!” “是吗?”格兰特说,他漫不经心地转过去看着她。看着她在那儿,他的帽子在眼睛上方翘起来,身体懒洋洋地躺卧着,没有人会说探长格兰特正在办案。“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你打算去美国的,对吗?”她冷静地点点头,“那么,你为什么告诉你的女佣说你要去约克郡呢?” 拉特克里夫太太挪了一下,坐得笔直,然后又坐了回去。“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肯定没有告诉我的女佣我要去约克郡。我说的是纽约。” 显然,格兰特抢先一步插话,“好吧,她以为你说的是约克郡。” 果不其然,拉特克里夫太太问:“你怎么知道的?” “没有什么事情是警探不知道的。”他说。 “你的意思是,警探什么都做得出来?”她愤懑地说,“你和安妮是不是有什么瓜葛?如果你怀疑我是凶手,我也不会惊讶的。” “我并不这么想,”格兰特说,“探长对所有的事都持怀疑态度。” “好吧,我想我只能表示感谢,你的怀疑没有造成任何后果,除了让我辞退我的女佣。” 格兰特吸引了丁蒙特小姐的目光,丁蒙特小姐的眼睛被她帽子短短的帽檐儿遮住,在帽檐儿底下换了一种新表情。这次谈话已经透露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拉特克里夫太太和队伍谋杀案有关联,丁蒙特小姐心绪不安地胡思乱想起来。格兰特安慰地朝她笑了一下。“他们觉得我打听消息的动机不纯,”他说,“但是至少你可以为我辩护。我是为正义而活。”如果她这么想的话,她肯定知道,他朝这个方向调查不会牵连到拉蒙特。事情的可能性恰恰与此相反。 “我们去喝下午茶吧,”莉丝博奇小姐说,“去我们的宾馆。或者我们还有其他的地方可去吗,玛格丽特?我已经吃腻了凤尾鱼三明治和葡萄干蛋糕了。” 格兰特建议去一家蛋糕非常出名的茶馆,他开始把拉特克里夫太太散落的物件收拾起来。在忙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让信笺掉下来了,信笺掉在沙面上并打开,第一页展示的是一封写了一半的信。在强烈的阳光下,展现在他面前的是拉特克里夫太太信上又大又圆的字迹。 “对不起!”他说,然后把这堆信笺和杂志重新堆在一块儿。 在烹饪功能上,下午茶俨然不负众望,但是在社交功能上,格兰特觉得它败得一塌涂地。他的三个同伴中的两个用一种不信任的眼光看待他,这种不信任他不可能没有意识到,第三个同伴——莉丝博奇小姐——欣然决定假装自己对姐姐的恶劣情绪毫不知情,她沉默地承认了自己的紧张。当他们互相道别后,格兰特和他的同伴在逐渐黯淡的日光下走去车站,他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丁蒙特小姐。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但是她没有回答。在回家的路上,她很安静,格兰特原先不满的想法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个女孩儿为什么不相信他呢?她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怪物,就像她之前怀疑的那样,他只会肆无忌惮地利用她。一直以来,旁观者总是嘲讽他说:“你,一个探长,也敢要求别人的信任!为什么,马基雅弗利都比伦敦苏格兰场刑事调查部的人员受人欢迎?” 当格兰特同自己做挣扎时,他的嘴巴里边有点扭曲,今晚这种扭曲非常明显。对于这个困扰他的问题,他还没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他甚至不知道拉特克里夫太太是否已经认出了那个饰针。他不知道她是否对女佣说的是她要去纽约。虽然他看见了她的信,这并不能就此得出什么结论;大部分女人写的字都是又大又圆。她看到饰针那一瞬间顿了一下,兴许仅仅是停下来看上面刻着的字母。究其起源,她这些含蓄的问题可能完全是无心的。另一方面,她显然不是凶手。如果她和谋杀案有关,我们肯定会意识到,她很聪明,而且不太可能泄露自己。在他进行调查的第一天时,他大意地排除了她的嫌疑,那时候她就已经戏弄了他一次了。没有什么事情阻止她继续戏弄他,除非他找到了让她无可辩驳的事实。 “你觉得拉特克里夫太太怎么样?”他问丁蒙特小姐。除了一个乡巴佬和他女儿,房间里只剩她们俩个了。 “为什么这么问?”她问道,“这仅仅是聊天呢还是调查啊?” “我说,丁蒙特小姐,你对我很恼火吗?” “我觉得这并不能正确表达我此刻的感受,”她说,“我并不会经常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但是今晚我却有这样的感觉。”他对她痛苦的语气感到很沮丧。 “但是完全没必要,”他带着真切的关心说,“你干这件事的时候表现得像专业人士一样,没有什么事情让你有这样的感觉。我碰到了一些不理解的事情,我想让你帮我。仅此而已。就是我刚刚问你关于拉特克里夫太太的事情。我需要一位女性的观点来帮助我——一位公正无私的女性的观点。” “好吧,如果你想知道我坦白的想法的话,我觉得这个女人很蠢。” “哦?在你心底,你不觉得她很聪明吗?” “你觉得她很肤浅吗?不过,当然——”他思索道。 “好吧,你问我我的想法,我已经告诉你了。我认为她就是一个肤浅的傻子。” “那她妹妹呢?”格兰特问,虽然这跟调查毫无关系。 “哦,她不一样。她有想法,有个性,尽管你或许不那么认为。” “你说拉特克里夫太太会是杀人凶手吗?” “不,肯定不是!” “为什么不是呢?” “因为她还没有那样的勇气,”丁蒙特小姐优雅地说,“她也许会在大发雷霆的情况下做这件事,不过下一秒全世界都知道了,只要她活着,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下去。” “你觉得她会不会认识某个人,然后把消息告诉她呢?” “你指的是谁是罪犯这一消息吗?” “是的。” 丁蒙特小姐坐着,她仔细地端详着探长那张冷漠的脸庞。当火车慢慢刹住时,火车站内的灯光缓缓地照在火车上,然后又缓缓地掠过火车。“艾瑞琪!艾瑞琪!”行李搬运工叫道,一边嗵嗵地走下空旷无人的站台。那不期而遇的声音已经渐渐消失在远处,在她说话之前,火车又重新启动了。 “我希望能够读懂你的想法,”她绝望地说,“我是不是在同一天里,第二次被你耍了?” “丁蒙特小姐,相信我,至今为止,我并不觉得你做了什么愚蠢的事,我愿意跟你下个大赌注,我永远也不会认为你是个傻子的。” “拉特克里夫太太也许隐瞒了真相,”她说,“不过我要告诉你。我觉得对于谋杀案,她闭口不言,其中肯定有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原因。就这样。” 他不确定她的最后那两个词是否意味着这就是她能够告诉他的所有东西,还是这是一种暗示,暗示他的盘问到此为止;不过她已经引起了他的深思,他很安静,一直到他们抵达维多利亚车站。“你住在哪儿?”他问,“不是住在医院里吗?” “不,我住在卡文迪什广场,住在我的俱乐部里。” 他不顾她的反对,陪着她到了那儿,并且在门阶上道了晚安,她拒绝和他共进晚餐。 “你的假期还没有过完,”他好心提醒她说,“你打算怎么度过剩下的假期?” “首先,我要去看我姨妈。我已经总结出来了,一个人所不知道的罪恶比他所知道的罪恶还要可怕。” 但是探长看到了大厅里的灯反射到她的牙齿上闪闪发光,他离开了,感觉像在不公正行为中牺牲的烈士,这种感觉在过去的几个小时尤为强烈。 17.答案 格兰特很郁闷。苏格兰场的同事们从未见过他如此烦躁。他甚至拿老实人威廉姆斯做出气筒,但是看着威廉姆斯被数落而红着脸的样子,他又有点儿内疚。格兰特太太喋喋不休地数落着苏格兰的食物、风俗、气候。当她看到格兰特穿着那件沾满烂泥、破烂不堪的斜纹呢裤回来后,生气地对丈夫说:“在乡下住四天就弄成现在这个鬼样子,要是住一个月还得了?”格兰特太太丝毫不掩饰她对苏格兰的歧视与偏见,忙得焦头烂额的格兰特也没有力气和她争辩。从苏格兰回来上班后,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卷宗,心里冒出好多个问号:这一系列调查到底遗漏了什么?能否从别的什么角度破案?是这个案件太完美了,没有破绽,还是应该接受巴克的建议,我太紧张了,需要放个假?就这样乱糟糟地想了半天,也没有结论。他就试着不再逼问自己,但是才过了几分钟,这种胡思乱想的感觉又再次袭来。就这么枯燥沉闷地过了几天,侦查工作毫无进展,定罪审判眼看就不可逆转了。他重新翻开查案的第一天的卷宗,思绪也随之回到了两个多星期之前,他第一次看到那具无名尸的时候。开始重新检查这个案子的所有细节。他究竟遗漏了哪一点?一把匕首能提供的线索实在有限,至今也没有找到匕首的主人——而且这个也只是一项辅证。 一会儿想到这个,一会儿想到那个,一会儿又再想到一个,但这些线索都支离破碎,却又出现在各个环节。格兰特一如既往地坚信,索瑞尔口袋里的珍珠饰针就是解开整个谜团的关键,坚信此时它正声嘶力竭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只是他听不见。他迷信般地坚持从这个饰针上继续查下去,看着桌子上的匕首和饰针,却无计可施。可怜的威廉姆斯对下属作报告时,他无事可做,呆呆地把玩着饰针和匕首,好像入了迷。这两者之间有某种微妙的联系——一个是他送给情人的礼物,另一个却结束了他的性命。同事们都在笑他,他自己也觉得有点可笑,可是匕首和饰针却在阳光下散发出一阵迷人的光芒,强烈而清晰。饰针和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关系!杰拉德·拉蒙特在队列里和索瑞尔发生争执后,用一把意大利匕首杀了索瑞尔——他的祖母是意大利人,就算他未继承那把小刀,他也极有可能继承到使用匕首的意志。按照他的说法,索瑞尔离开英国,留下一贫如洗的他独自面对失业的窘境,对此他怀恨在心。索瑞尔原本有能力支付他的旅费,却并没那样做。直到谋杀案发生两天后,他才知道索瑞尔其实给他留了钱。珍珠饰针与此案件有什么关联呢?这把瓷釉质握柄的银制匕首是这个案子的主角——唯一的物证。它被拍照、登上报纸,成为英国每家每户的话题焦点。而自始至终未被曝光的珍珠饰针,静静地散发着夺目的光彩,似乎避开了一切闲言碎语。 这简直是荒谬至极。格兰特不愿再看这个破东西一眼,他一遍又一遍地来回踱步,行为举止就像一个被妻子嘲笑的丈夫。他试着“闭目养神”,那是他遇到麻烦时的一贯作风。要么一笑置之来分散注意力,要么长时间埋头苦干一阵。但是每当他再次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依旧是那枚饰针。这种事过去从未发生过——当他再度睁眼时,仍发现不了案件新的破绽。格兰特逐渐意识到,也许他其实已经找到了这个案件的最终切入点,却因为太过执著于案件的侦破而不自知——这个生死攸关的关键所在——然而它却又是那么捉摸不透,就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被揭开,然而他却有些无从下手。 他想,假设,只是假设,这起谋杀案是某个间谍的一项任务,与队列里所起的争执无关,那么这名间谍会是什么类型的人呢?当然,不可能是那些离死者最近的人。但是除了警察、门房和拉蒙特之外,没有人进得了队列里。或另有一人事后潜逃却无人注意?拉乌尔·拉加德先离去,拉蒙特也离开了,均未引起注意——原因之一在于队列里的人都不关心别人,除此之外,他们只关心现场的命案。有没有可能还另有他人?格兰特提醒自己,那些目击者已经证明了他们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的态度。拉乌尔·拉加德被英国人视为外国佬因此更为排斥,他仍把围成一堆的英国人当作一大消遣,而其他人却并不将此视作余兴节目,他们对左右两边的人不闻不问,全都是自扫门前雪的伦敦人和经常排队的人。因此除了拉乌尔·拉加德,其他人都对站在自己身边的人的数量说不出个大体数字。仍然可能有某个人离开队列却被大家疏忽了。倘若真是如此,现在有什么机会能把他揪出来?他们有什么可能的线索? 饰针,格兰特的内心说道,就是饰针! 周五,拉蒙特再度被带上高尔布里治治安法庭,如格兰特之前预见的那样,拉蒙特的律师为拉蒙特的原先的供词辩护。格兰特原先以为他只是出于形式而辩护,但他显然主要是抗议拉蒙特在还未审判前就被定罪的决议。格兰特意识到,刑事法庭可能会利用拉蒙特曾承认索瑞尔的离开让他心生怨恨的供词。法官说他并未从警方那里得到能证实这一点的强大证据。犯罪嫌疑人显然是愿意提供口供但又为此不安。但拉蒙特的辩护律师指出,他的当事人在做出如此重要的口供时,生理和心理状态均不佳,当时他还未从严重的脑震荡中完全恢复过来。他的健康状况还不适于…… 冗长而琐细的争议持续着,备受争议的两个人——拉蒙特和格兰特——厌倦不堪地在这段滔滔不绝的对峙中坐立不安,只有等到结束,他们才可以脱身,一个回到自己的囚室,另一个回到他的工作和那接二连三的困扰之中。丁蒙特小姐再度出现在拥挤的听众席上,这一次,在格兰特眼里,她依旧姿色超群。格兰特对她姑妈的探访产生了一种神奇的效果——她在各方面似乎都有所缓和。格兰特想起埃弗雷特夫人,惊讶不已。返回苏格兰场途中,他突然想到:她姑妈对拉蒙特的信任来源于她的希望,这个无道理、逻辑可言的希望却赋予了让她神采奕奕的超凡魅力。格兰特敢说,她希望拉蒙特最后能被无罪释放,但如果他被判刑,岂不是枉费了她一片苦心? 珍珠饰针!它想告诉我们什么?谁曾经出入队列里?格兰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凝视着窗外。他想要抛开公务,因为他现在没有心思工作。他不断地看到别人发现不了的难题,这是个完全不充分的证据。巴克一定会狠狠嘲笑他!唉,随他去吧。巴克的想象力硬如磐石,而他,格兰特,他的想象力就如滔滔不绝的江水,尤其是在办案的时候。他该交棒了。至少有两个人会感激他,那两个最渴望接他班的人。这种时候,他不能再多想。 他下定决心,将视线从窗外收回来,正准备再次从抽屉中取出饰针。这时,巴克进来打断了他。 他的上司说:“是这样的,我听说他们正打算在证词上大做文章。” “是的。” “他们这么做能得到什么好处?” “不清楚。我猜是为了被辩护人吧。他们想到了某些可能会被我们利用的供词。” “噢,那就随着他们胡搞吧,”巴克说,“反正他们也搞不出什么证据。不管有没有口供,我们已经胜券在握。还在烦心线索吗?” “不,我已经妥协了。这之后,我决定相信自己的所见所闻,而不是凭感觉意气用事。” “太棒了!”巴克说,“你能游刃有余地掌控你的想象力了,格兰特,将来你会成为一名杰出的大人物,五年足以练就一技之长,若能加以利用,必将实现其价值。”他温和地望着格兰特,咧齿微笑。 这时,一名巡警出现在门口,对格兰特说:“上司,有位女士求见。” “是谁?” “她不愿透露姓名,说是有要紧事。” “好吧,带她进来。” 巴克动了动身体,似乎打算离开,但又再次坐稳。两人相对无言,静静等待来访者。巴克轻轻斜靠在格兰特的桌前,格兰特则站在桌子后面,他的左手抚弄着放置饰针抽屉的把手。巡警推门而进,带引访客,并再次正式禀报,“上司,有位女士求见。” 是出现在队列里的那位体态丰腴的妇人。 “下午好,华——勒思太太,”格兰特费力良久才想起她的姓。自从上次讯问过后,他就没再见过她。“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下午好,探长,”她用傲慢的伦敦口音说道,“我此次前来的原因是,我认为这桩案子的调查结果已经与真相相形甚远。我才是杀死伯特·索瑞尔的凶手。如果我能了结这桩案子的话,我不想让任何人背黑锅。” “你——”格兰特盯着她,欲言又止。只见她戴着黑色缎面丝绒帽,油光满面,双眼充满警惕,一身黑色缎面紧身外套。 巴克瞥了一眼他的下属,发现他满脸困惑——真的,格兰特真得好好休假了——他开始掌控局面。“请坐,华——勒思太太,”他笑容可掬地说,“你对这桩命案是不是想太多了?”他搬来一张椅子安顿她坐下,像是要为专程过来咨询心绞痛的病人答疑解惑一般。“这种时候不适合在这桩命案上火上浇油。是什么让你认定自己是杀死索瑞尔的凶手?” “我不同意,”她口气尖锐地说,“我对此事坚信不疑,我怀疑过吗?这可是个好差事呢!” “好吧,好吧,”巴克无奈地说,“我们来谈谈你要怎么让我们相信你是这桩命案的凶手?” “怎么让你相信?”她再一次说道,“你是什么意思?直到现在,你依旧对真相一无所知,但是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就明白了。” “但是,你得明白,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你一面之词。”巴克说。 “不相信我!”她吊起嗓子吼道,“哪里有人明明没杀人却跑来自首?” “噢,那是常有的事。”巴克说道。 让人意外的是,她竟默不作声地坐着,明亮而空洞的黑眼珠子在所有的面孔中来回迅速扫荡。巴克对仍在一旁不吭气的格兰特滑稽地挑了挑眉,但格兰特并未注意到。他像是突然从静止的魔法中挣脱出来一般,从桌子后面径直走到那名妇人跟前。 “华勒思太太,”他说,“你可以把你的手套摘下来一会儿吗?” “拜托,现在总算恢复理智了,”她脱下黑色棉质手套,说道,“我知道你要找什么,不过它快要恢复了。” 她把脱掉手套的左手连同手套一起伸向他,她第一根手指的内侧有一个突起的伤疤,虽已愈合,但在因辛苦工作而造成的粗糙皮肤的映衬下依然清晰可见。格兰特长嘘了一口气,巴克走过来弯下腰检查华勒思太太的手指。 “但是,华勒思太太,”他说,“你杀死索瑞尔的动机是什么?” “没有原因,”她说,“是我杀了他,这就足够了。” “恐怕这并非事实,”巴克说,“你手上确实存在小伤疤,但这不足以证明你和索瑞尔的死有关。” “但是我告诉你们,我才是凶手!”她说,“为什么你们不相信我?我用我丈夫从西班牙带回来的那把匕首杀了他。” “这只是你一面之词,没有证据能证明你说的是事实。” 她恶狠狠地瞪着他们俩,“你们这些警察根本不听其他人的话,”她说,“要不是因为你逮捕了那名年轻人,我现在早就径直回家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蠢货。我都已经认罪了,你们还想做什么?” “噢,你要做的还多着呢,”巴克说,此时格兰特依旧沉默不语。“比方说,在队列里的时候,你排在索瑞尔的前面,请问你如何能下手?” “我本来并非排在他前面,我一直都排在他的后面,直到队列开始缩短。之后,我捅了他一刀,没过多久,我就慢慢移步到他前面,紧紧挨着他,所以他才未倒下。” 这时,巴克彬彬有礼的态度突然消失了,他严肃地看着她,问道,“索瑞尔究竟是你什么人,你竟要用刀捅他?” “伯特·索瑞尔不是我什么人。但他被杀了,而凶手就是我,明白没?这就是真相。” “你认识索瑞尔?” “是的。” “你认识他多久了?” 这个问题涉及的某些信息让她有所迟疑,“有段时间了。”她说。 “他曾经招惹过你吗?” 她的嘴唇抿得更紧了。巴克看着她,很是无可奈何,格兰特看得出他要改变策略了。 “好吧,华勒思太太,我很抱歉,”他似乎想要结束面谈,“我们无法相信你的一面之词,这一切看起来似乎是天方夜谭。对于这桩命案,你想太多了。你知道,人们时常这样,接着开始想象事情是他们干的。你最好回家去,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不出巴克的意料,这番话着实镇住了她。她尴尬的面孔浮现出一丝惊慌,接着她转动精明的双眼,瞥向格兰特,审视了一番,“我不认识你,”她对巴克说,“但是格兰特探长一定愿意相信我。” “这位警长巴克先生,”格兰特说,“他是我的上司。华勒思太太,你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这样他才会相信你。” 她明白了,格兰特也不肯相信她,在她恢复镇定之前,巴克再一次开口:“你为什么要杀索瑞尔?除非你给出一个充分的理由,否则我们无法相信你。你和这桩命案的唯一关联就是那道小小的伤疤。我猜,就是那道小伤疤让你臆想出这些的吧,不是吗?” “不是它!”她说,“你以为我疯了是吧?告诉你,我没疯。我杀了他,一点儿也没错,我会仔仔细细地告诉你我是怎么杀了他的。你满意了吧?” “啊,这当然不够,编出一套杀人的说辞对你来说轻而易举,但我们要的是证据。” “那好,那把匕首的刀鞘藏在我家中,”她突然占了上风,得意扬扬地说道,“这就是你要的证据。” “恐怕这个证据不够充分,”巴克装着十分遗憾的口气说道,“毕竟,家家户户家里都有可能放把刀鞘。在你告诉我们你的杀人动机之前,我们是不会相信你的。” “好吧,”沉默了许久,她才阴沉地说,“我就实话实说吧,我杀他,是因为他想害萝茜。” “谁是萝茜?” “我女儿。” “他为什么要害你女儿?” “因为我女儿拒绝了他的求爱。” “他们同居了吗?” “没有。” “或许你可以留下她的地址。” “这个没办法,你们找不到她的住址。她现在在国外。” “但是如果她在国外,索瑞尔如何能伤得了她?” “我捅死伯特·索瑞尔的时候,她还没有出国。” “那么——”巴克刚一开口就被格兰特打断。 “华勒思太太,”他慢腾腾地说,“蕾伊·马克白是您的女儿吗?” 这个身躯庞大的女人猛然从椅子上弹起,速度之快令人诧异。她紧闭的嘴唇突然松懈下来,喉咙里挤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请坐,”格兰特轻轻地说,将她按回到椅子上,“坐下来,告诉我们事情的来龙去脉,慢慢来,不用急。” “你是怎么知道的?”华勒思太太恢复平静后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格兰特没有回答。“是什么让你觉得索瑞尔企图伤害你的女儿?”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他——我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他了——我告诉他有关萝茜即将前往美国的消息。然后他说:‘我也一样。’我知道他过去对萝茜纠缠不清,所以当我听到这句话时很不舒服。接着他很诡异地对我笑笑说:‘至少现在确定还为时过早。我们要么一起去,要么都不去。’然后我说:‘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萝茜肯定会去美国。她跟别人签了合同的,不能毁约。’他说:‘她和我有约在先,你觉得她同样会信守诺言吗?’我要他别痴心妄想,并告诉他少男少女时代的幼稚恋情最好还是遗忘了吧。他又对我露出阴森的笑容,那笑容令我毛骨悚然。然后他说:‘无论她去哪儿,我们都会形影不离。’说完他就走了。” “这是多久之前的事?”格兰特问。 “已经有三个礼拜了——我杀他那天的上个礼拜五。” 也就是索瑞尔从埃弗雷特夫人那里收到小包裹的第二天。“很好,继续讲。” “回家之后,我就一直挂念着这件事。他的脸在我眼前挥之不去。他喜悦的笑容背后藏着一股阴森的邪恶。于是,我开始确定他打算伤害罗茜。” “您的女儿曾与他订婚过吗?” “他是这么说。但那只是两小无猜。他们从小就认识对方了。当然,萝茜现在不会想嫁给他。” “好吧,继续讲。” “我猜他唯一能见到萝茜的地方就只有剧院了。所以,我特地绕道到剧院把这件事告诉了萝茜——我们并不常碰面——但她似乎对此事并不在意。她只说:‘嗯,伯特总是说说而已,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再见他了。’她还有许多烦心事,所以对此事并不上心。但是我得上心。那晚我到了剧院,站在街对角,观察排队的人群寻找他。但是他没去。礼拜六午场演出时段我曾去过,晚上又去了一趟,但都没有等到他出现。礼拜一晚上和礼拜二下午,我也去了,可他仍未出现。终于在礼拜二晚上我看到他独自前来。我走过去,排在他身后,站在门槽的位置。没过多久,我看到他外套右边的口袋鼓鼓的,我碰了它一下,感觉硬邦邦的。 于是我很肯定那是一把左轮手枪,他肯定会用那把手枪杀死萝茜。所以,我趁着队列移动时一刀捅向他。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如之前说过的那样,我赶紧挤到他前面。” “索瑞尔是独自一人吗?” “是的。” “当时谁排在他前面?” “原先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绅士,面容英俊。后来有个人插队进来跟伯特说话,把那位年轻绅士往后推,推到我前面。” “当时谁排在你的身后?” “在问讯时提供证据的那位小姐和那位绅士。” “萝茜·马克汉怎么会是你的女儿呢?” “是这样的,我的丈夫过去是名船员——我就是从他那儿得到西班牙匕首的——他买了很多东西给我,他总是这样,后来他意外溺水身亡。当时萝茜还小,我丈夫的姐姐嫁入了马克汉家,生活富裕却无一儿半女,便提议带她回去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我同意了。我很感谢他们把她教养得如此端庄高贵。我的萝茜,现在是个真正的淑女。我以前在外做了几年清洁工,但自从萝茜赚钱为我买了他们口中所说的养老保险金后,我就主要靠它过活了。” “你女儿与索瑞尔是如何相识的?” “抚养伯特长大的姨妈以前住在马克汉家隔壁,伯特和萝茜又上的同一所学校。当然,那时他们之间的友谊很深厚。后来,那位姨妈在伯特战时服役期间过世了。” “但是他们是在战后的,对吗?” “他们之间的约定并非你所谓的‘私订终身’,只是对彼此口头上的承诺罢了。那时,萝茜正在巡回演出歌剧《绿色的遮阳伞》,只要她在城里或附近,他们就会常常约会。” “但索瑞尔却自认为他们已互许婚约?” “有可能。男人们都排着队想娶萝茜呢,萝茜哪里还会想到他!” “但他们还一直保持来往?” “嗯,是的。有时她会让他到后台去看她,但她不愿跟他出去约会,或做其他事。她很少见他。我觉得她是狠不下心来与他永别,所以才渐渐疏离他。我对此事详情并不了解,因为我很少去看萝茜。不是因为她对我不好,而是因为这样对她不公平。她跟议员和上流社会交往密切,不希望身边出现我这样的贫穷老妇人。”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报警,告诉警方索瑞尔正恐吓你女儿?” “我当时想过报警,然后我转念又想,首先,我没有任何证据,你们不会把这当回事儿。就凭你们今天对待我的态度,我可以说我当时想的一点儿没错。其次,就算警察将他囚禁,也不可能关他一辈子。等出了监狱他照样可以威胁我女儿,我又不可能寸步不离地监视他。所以我想到一个我能做到的最佳解决方案,那就是杀了他。我有把小刀,我觉得是个不错的工具,反正我又不会使用手枪或其他的武器。” “告诉我,华勒思太太,你的女儿曾经见过那把匕首吗?” “没有。” “你能确定吗?再好好想想。” “是的,她见过。我刚刚对你撒谎了。当她大一点的时候,在离开学校前,他们排过莎士比亚的一出戏,表演过程中会用到一把匕首。我忘了那出戏的名字。” “是《马克白》吗?”格兰特猜道。 “对,就是这出戏。她在其中饰演一个女英雄。她的表演总是那么精彩绝伦。她还是小朋友的时候,就已经是学校剧团里的小红人儿了。她的每一场演出我都会去看。《马克白》演出前夕,我把她父亲从西班牙带回来的那把匕首借给她,就是为了祝她好运。演出结束后,她就把匕首还给我了,却留住了那份好运,她的一生从此顺风顺水。也是这好运让她在巡回演出时被女王相中,把她推荐给巴朗,巴朗才给了她试演的机会。她的艺名蕾伊·马克白就是这么来的。她一直能歌善舞,他经常夸赞她‘众星捧月’。于是萝茜以此为艺名,这个名字的首字和她的原名一样——至少,和她养父母给她取的名字一样,不是吗?” 接下来是许久的沉默。巴克迟迟一言不发,似乎和格兰特一同陷入了迷惘。只有这个满脸通红的胖女人似乎如释重负。 “有一件事你们必须牢记,”她说,“萝茜的本名须保密。不可以提到关于萝茜一个字。你们可以说我的杀人动机是因为他恐吓我出国在外的女儿。” “很抱歉,华勒思太太,对此我不能做出任何担保,马克白小姐的名字必然会被曝光。” “但是绝对不行!”她说,“绝对不行!如果她被牵扯进来,就会毁了她的一切。想想看那些丑闻,那些闲话。先生们,以你们的聪明才智一定有办法避免吧?” “我恐怕无能为力,华勒思太太。我们会尽力而为,但倘若你所言属实,可能性就不大。” “噢,好吧,”与她之前激动的情绪相比,她现在镇定的语气着实令人意外,“我没预料到这会对萝茜造成多大的影响。萝茜是当前英国最红的女演员,她的地位无人能动摇,这种丑闻应该不至于能摧毁她。你们最好在她从美国回来前处决我吧。” “现在谈处决还言之过早,”巴克挤出一丝微笑,说道,“你身上带着家里的钥匙吗?” “是的,你要干什么?” “如果你把钥匙交给我,我将派人搜查,证明你对刀鞘一事的说辞是否属实。你把刀鞘放在哪里?” “放在橱柜左边最上方抽屉的底层,一个装着香水瓶的盒子里。” 巴克唤来一名探员,把钥匙交给他并下达指令。 “你拿到匕首之后,就会知道自己遗漏了最重要的线索。”华勒思太太尖锐地对探员说。 探员离去后,格兰特把一张纸和一支钢笔从桌子上推到她跟前,“可以留下你的姓名和住址吗?”他说。 她左手拿起笔,费力地写下姓名住址。 “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接受讯问前我去看你的时候吗?” “记得。” “那时你不是左撇子。” “我的两只手可以做大部分事情。我用左手做一些特别的事情。萝茜也是左撇子,我父亲也一样。” “你为什么不早来告诉我们这些呢?”巴克问道。 “我没想到除我之外,你们居然还会抓到别人。当我看到报纸上刊登警方成功侦破这桩命案的消息,就觉得自己得做点什么。然后今天我去法庭,想看他一眼。”今天她就坐在法庭观众席,格兰特竟没有看到她!“虽然他长得像外国人,但他看起来并不像坏人。而且他看起来病得严重。所以,我回家之后,决定澄清一切,于是我就过来自首了。” “我明白了,”格兰特说,对着他的上司扬了扬眉,警察长叫来一名探员,“带华勒思太太到隔壁房间休息一下,你陪着她。华勒思太太,你有任何需求尽管告诉辛普森。”华勒思太太起身离开,她穿着黑色绸缎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门也被轻轻掩上。 18.结局 沉默片刻后,巴克说:“唉,我再也不会嘲笑你的破案第六感了,格兰特,你觉得她是不是疯了?” “如果不合逻辑就是疯的话,那她就是疯了。”格兰特说。 “但她似乎在整件事中麻木不仁——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索瑞尔。” “的确如此。她是不是有妄想症?” “她说的是真的吗?依我看,她说的比拉蒙特说的更不可信。” “啊,这倒不假,”格兰特说。“这是毫无疑问的。你对这起案件感到奇怪,仅仅因为你不像我一样整天想着这个案件。真相现在正逐渐浮出水面——索瑞尔自杀,赠予拉蒙特作为礼物的财产,预定的船票,饰针。我真是一个蠢货,我竟未想到饰针上的R.M.也可能是蕾伊·马克白,当时我执意认为就是拉特克利夫太太。若不是华勒思太太现身自首,我不会以其他方式解读缩写,这饰针对我也没多大帮助。但是,在案件调查第一天我就应该联想到蕾伊·马克白。那天,我去了沃芬顿,想从门卫那里了解一些线索,当时我看见了蕾伊·马克白,她邀我喝茶。喝茶期间,我向她描述了那把匕首——这些细节会在当晚公布于世。她看起来大吃一惊,因此我几乎能断定她之前见过类似的匕首。但是当时她不愿意告诉我实情,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让她开口,于是我就暂且搁置此事,案件自始至终都再未将她与匕首联系在一起,直到刚才。索瑞尔知道她即将赴美的消息后,肯定铁定了心要与之随行。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对于全世界来说,她是蕾伊·马克白,万人瞩目的大明星,但在他心里,她只是萝茜·马克汉。这种反差促成了他的悲剧;当然,她丝毫不为所动,因为她甩掉萝茜·马克汉,戴上蕾伊·马克白的面具已经许久。我猜想,她把索瑞尔的饰针物归原主时,就已经清楚表示他们之间已再无可能。如此廉价的饰针在马克白眼里一文不值。索瑞尔原本执意赴美,直到礼拜四晚上他收到埃弗雷特夫人谈到的那个包裹。包裹里只有那枚饰针,这显然伤了他的心。她说不定还宣布了即将与拉辛步入婚姻殿堂的消息,这些就是我所知晓的。你想过他原本打算与蕾伊·马克白同船离开吗?索瑞尔当时一定下定决心枪毙她之后吞枪自杀。沃芬顿剧院的正厅后排不是用左轮手枪对准舞台的最佳射击点,但是我猜他利用了演出结束时场地一片混乱的时机。不久前,在圆形剧场最后一晚演出中,我曾观察到正厅后排有一半的观众席都在演奏区后面。或者他打算在她演出结束后离开剧院的时候动手。我不确定。原本他在傍晚下手就能轻而易举——那时他和拉蒙特正走向正厅前排——但他却迟迟不肯下手。我认为他不想让他的朋友知道他们是否连最渺茫的机会都没有。你也看到,他故意试着吻合这些事实,好让他们以为他已经在赴美途中。这也解释了线索不够充分的原因。无论是埃弗雷特夫人还是拉蒙特,他们都未将一个杀死蕾伊·马克白的无名人士的自杀事件与他们认为早已登上阿拉伯皇后号的人联系在一起。他大概忘记曾在街上偶遇过华勒思太太,或者并没发现他的秘密想法已经被她察觉。当他想着这件事时,华勒思太太聪慧过人,识破他了的意图。当然,她有迹可循——她知道蕾伊·马克白的身份,而且唯有她能将索瑞尔与蕾伊·马克白联系在一起。当然,蕾伊·马克白从未随他去过任何地方。正如拉蒙特所说,他试着竭尽全力帮助他的朋友,把装着钱的纸袋交给他并嘱咐他礼拜四之前千万不要打开。你认为索瑞尔仍抱有希望认为他的朋友全然不知他遭遇了什么,还是他并不在意时隔多久他才会发现?” “我可不知道!”巴克说道,“我认为他当时的神志肯定没有如此清楚。” “不,”格兰特思忖着,说道,“我认为索瑞尔并非行事莽撞之人。正如拉蒙特对他的描述那样——他谋划很久然后按照他的计划行事。他唯一的疏漏就是疏忽了华勒思太太——你得承认,她不是那种容易在人群中与周围人起争执的人。索瑞尔也并非恶毒小人,即使最后他仍作势让人以为他真要赴美。他把行李整理得毫无破绽——但与此同时拉蒙特也一直在打包,可能一直进进出出房间。他未带走关于蕾伊·马克白的任何一封信件或一张照片。如果他铁了心要干什么,他必须得销毁一切。然而他唯一的漏洞,就是饰针,饰针从他口袋里掉了出来,正如我之前讲过的那样。” “你觉得蕾伊·马克白会被牵涉其中吗?” “不,应该不会。” “为什么?” “因为蕾伊·马克白是这个年代少有的那种极度自私自利之人。总之,她从我对匕首的描述中记起来那把匕首,但她没有理由将之与谋杀索瑞尔之人联系在一起,因此她根本就不会想到她的母亲与这起谋杀案有任何关联。苏格兰场的人直到礼拜一才查出索瑞尔的身份,而那天蕾伊·马克白恰好前往美国。如果她知道死者就是索瑞尔,即使并非如此,我会非常讶异。我觉得她除了娱乐事件外很少会关注其他新闻,而且美国民众对队列里发生的命案也不屑一顾。” “那么她还不知道这个犹如晴天霹雳的坏消息。”巴克惆怅地说。 “是的,”格兰特漠然说道,“至少有惊喜等着拉蒙特,对此我感到很欣慰。在这桩谋杀案中,我曾跟自己开了一个愚蠢透顶的玩笑。但是现在,我比从海湾把他拖上船时还开心。” “你简直神了,格兰特!倘若我侦破了这样的案子,我肯定会像庞其一样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我是说真的。如果你被警局炒鱿鱼,你可以靠你的预知能力,做些谋生的行当,一次赚五先令。” “如此一来你就可以突然袭击,敲诈勒索我,我猜?‘给我们一英镑,否则就被警察逮捕!’不,我不可能意料到每件事。毕竟,在任何人类关系中你得自行决断,撇开眼前的证据,你还得想想凶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尽管我不愿承认,但是我心里清楚那天晚上拉蒙特在火车上的口供都是实情。” “这桩谋杀案还真是荒诞不经,”巴克说道,“这是我活到这把年纪见过最离奇的案子。”他斜靠在桌子上的身体抬了起来。“穆林斯一回来就通知我,明白吗?如果他带回了那把刀的刀鞘,那我们就决定接受这个真相。明天拉蒙特会被再度带上法庭,是吗?到时我们可以把华勒思太太也带上法庭。”说完他就离开了,留下格兰特独自一人。 格兰特不由自主地做着之前未完之事——当时巴克进门打断了他:他打开办公桌抽屉的锁,取出匕首和饰针。想法和行动之间虽差之毫厘,结果却谬以千里!他本打算抛掉这些令他沮丧至极,几近疯狂的谜团;他解开所有的谜团之后,发现真相其实再简单不过了。现在他总算明白了!但是如果华勒思太太没有出现的话……他不敢面对这个念头。为了这场能让这个几近疯癫的女人心理平衡的意外,他被疑虑堵得喘不过气。但最终他成功破案,且证据一致确凿,总算保住了作为一名优秀的刑事侦查厅探员的名声。 这起命案证据清晰——争执、左撇子、刀疤。他们搜查了曾与索瑞尔发生过争执的那个人,他是左撇子,大拇指上有一道伤疤。这个证据还不够确凿吗?而如今,这个证据毫无意义——就像丁蒙特小姐的床单一样。凶手是名妇人,她双手敏捷,手指上有一道伤疤。他差点儿就被逮捕了,却刚好被一名女士的见义勇为给拯救了。 他的思绪追忆起那段大错特错的调查历程:查清索瑞尔的身份;诺丁汉,“费斯兄弟”里的年轻人,伊达尔先生,酒店女服务员,这些人都记得他们最感兴趣的事情,而且本能地将之与所发生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拉乌尔·拉加德玉树临风,才思敏捷,能完整地形容出拉蒙特的长相。丹尼·米勒。《难道你不知道?》的最后一晚演出,蓬蓬头和对索瑞尔办公室的袭击。骑师莱西,林菲尔德潮湿的一天。埃弗雷特夫人。突向北方。卡里里西——寡言少语的德雷斯戴尔和牧师住宅里的下午茶。逻辑严谨、沉默寡言的丁蒙特小姐。从对拉蒙特初始的怀疑到对他陈词的顿悟结果。饰针。此刻——它们静静地躺在桌子里,散发着刺眼的光。月光下,匕首狡黠地眨眨眼,饰针上的珍珠流露出阴冷的微笑,好似让蕾伊·马克白一举成名的标志笑容。他并不认为加里奥·斯坦因珠宝店能做出如此精致的刻着字母缩写的饰品;然而随意端详它,他念出了M.R。他记得拉特克里夫太太和埃弗雷特夫人名字的缩写也是这样念的。 他的思绪回到华勒思太太身上。她心智完全正常吗?他并不认为这样。但是从医学的角度来看,神志是否清楚由一些奇怪的标准评定,因此难以预测专家会如何判断。不管怎样,这并非他该插手之事。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毋庸置疑的是,新闻界会大肆抨击警方轻率的逮捕行动,不过这些也与他无关。苏格兰场的人都很清楚,侦探案件的专业立场不会受到任何指责。现在看来,他会接受休假的提议。他会去斯多可布里治钓鱼,或者该回到卡里里西?德雷斯戴尔盛情邀请他,芬利湖此时到处是肥美鲜嫩的鲑鱼。但是不知怎的,他的思绪总会飘到瞬息万变的棕色河水和那令人生厌的乡下。那里有骚乱,悲痛还有重挫;而这些他都不想要。他期许的是母牛般的宁静生活、安逸和晴朗的天空。他把目的地定在汉普郡。现在那里正是绿树丛荫,如果他厌倦了平静的海水,丹纳伯里那里还有马和草原。 穆林斯叩门而入,将匕首的刀鞘放在格兰特的桌子上。“探长,在她说的地方发现了这把匕首的刀鞘。这是房子的钥匙。” “谢谢你,穆林斯,”格兰特说。他把那把匕首插进了刀鞘,带着它去见巴克。没错,他会去汉普郡。当然,他也许会再回卡里里西一趟。 医生宣布华勒思太太神志清楚,可以自行申辩,她将于本月在中央刑事法庭接受审判。格兰特确信华勒思太太会无罪释放,到目前为止我仍倾向于相信格兰特的第六感。不成文的法令,他说,在这个国家是不会被废除的,但是英国陪审团事实上如法国陪审团一样多愁善感;当他们听到华勒思太太——当今世上最负盛名的罪犯防御者之一——讲述的故事,他们会被感动得泪如雨下,因此豁免她的罪刑。 “好吧,”我对他说,“这是迄今为止最匪夷所思的案件,但是它最怪异的地方是,这起命案里没有一个坏人。” “确实没有!”格兰特撇着嘴说。 那么,到底有没有呢?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